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2:40:37 162 人看过

工程质量保修期范围是: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

(2)屋面防水工程。

(3)其他土建工程。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

(5)供热、供冷系统工程。

(6)其他应当保修的项目范围。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一般指工程完工验收会议召开之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其他建设工程保质期规定有所不同。《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保修和安全性鉴定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工程保修期限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但是最低不得少于2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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