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该多久结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22:15:26 73 人看过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该在四十五日内结束;如果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仲裁庭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的期限以十五日为限。

一、仲裁开庭后多久可以拿到钱

仲裁开庭后,最晚在45天之后,可以拿到钱。对于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的案件,应从受理仲裁申请的那天起,四十五天内结束。如果案件复杂,需要进行延期的,可以在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后,适当的进行延期。最长的延长期限不能超过十五天。如果逾期,且没有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二、合同仲裁时间一般多长

裁决的期限一般为仲裁庭成立后的六个月。国内仲裁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仲裁的审理时限,只对作出裁决书的期限作了规定。仲裁庭庭长认为,有正当的理由和必要时,可以根据仲裁庭的请求延长期限。仲裁庭应该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劳动争议案件。案件情况复杂的,可以由仲裁委员会,以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仲裁期限,可延长十五日。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仲裁,应该在受理仲裁申请日起六十日之内完成。案情情况复杂是需要延期的,可以让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且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可以超过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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