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22:25:45 86 人看过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

云高法〔2014〕125号

关于我省办理抢夺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各州、市、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5号)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同研究,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确定我省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二百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三万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二十五万元为起点。

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

2013年6月25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2014年6月25日印发

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2次会议、2013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抢夺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重伤的;

(二)导致他人自杀的;

(三)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第四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死亡的;

(二)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第五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条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一)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

(二)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

(三)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第七条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18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犯相关文章
  •  2021年云南省抢夺犯罪立案标准的最新规定
    云南省关于抢夺罪的定罪标准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根据抢夺公私财物价值,可将抢夺行为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云南省关于抢夺罪的定罪标准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抢 夺 罪 定 罪 标 准 : 价 值 1 0 0 0 0 - 3 0 0 0 0 元抢夺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夺罪定罪标准为价值5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因此该罪行的价值范围为10000-30000元。抢夺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其对社会的危害性非常大。在实践中,抢夺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甚至失去生命。因此,对于抢夺行为,我国刑法
    2023-09-13
    367人看过
  •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昆明市、玉溪市房管局:现将《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云南省建设厅二○○二年四月三十日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房屋拆迁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应当遵守本办法。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上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上从事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资质、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或者具备条件的拆迁人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和实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行为。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
    2023-04-22
    241人看过
  • 2022年广东省抢夺罪数额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因此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抢夺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广东省执行抢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1.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抢夺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八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四十万元以上。2.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十五个市,抢夺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三十万元以上。一、盗窃判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
    2023-03-06
    256人看过
  • 云南省的刑罚执行标准如何规定?
    云南刑法标准是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结合云南省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决定判处的刑罚。刑法受贿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受贿罪既遂的,要根据受贿的数额和情节,依法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索贿的从重处罚。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省刑事审判实
    2023-07-01
    210人看过
  • 广东省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
    一、广东省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广东省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如下: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罪多长时间能判决盗窃罪一般四个月能判决。可以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然而每个阶段的时限都会有所不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
    2023-07-16
    289人看过
  • 关于确定我省八类财产犯罪案件数额的通知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八类财产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意见》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状况的实际情况,本文对我省八类财产犯罪案件的数额认定标准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2023-05-07
    161人看过
  • 云南省抢劫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云南省抢劫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依照中国刑法典关于抢劫罪的规定,该犯罪的定义为以非法占有权为意图,基于某些具体暴力行为、恐吓以及其它非法手段,强制性地夺取财物所有者和保管人手中的公共财产及私人财产。这一刑事案件类型属于行为犯,在中国刑法中并未针对构成抢劫罪的金额数量或者具体情况做出明确规定。毋庸置疑,如果行为人在现场通过实施某种暴力手段、恐吓行为或者其他方式,直接行使和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权利,无论他们最终是否成功地获取财富,也不论其实际获得财富的款项数量大小,都将会被判定为抢劫罪行。警方在此类案件之中,具备调查和立案的合法权力,不容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
    2024-07-23
    438人看过
  • 安徽省关于诈骗罪盗窃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数额的具体规定
    1、安徽省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五千元以上;(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五万元以上;(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2、安徽省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千元以上;(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五万元以上;(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四十万元以上。3、安徽省关于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1)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千元以上;(2)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三万元以上;(3)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二十万元以上。4、安徽省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三千元为起点;(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为起点。1、安徽省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2023-04-16
    369人看过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市办理挪用公款案件执行数额标准问题的通知
    沪高法(1998)第266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载于本刊1998年第6期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本市办理挪用公款案件执行数额标准问题作如下规定: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十万元以上的,作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严重情节之一。
    2023-06-11
    114人看过
  • 云南省关于办理企业港澳商务备案登记须知
    一.登记备案单位:登记备案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驻昆代表处。登记备案单位可根据需要登记备案赴港澳商务人员,登记备案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3个月或1年多次商务签注。二.提交材料:1、填报《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表;2、交验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①机构代码证;②经年检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③税务登记证书;④备案人员社会保险凭证、身份证、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在昆暂住1年以上的居住证;3、备案单位指定专办员的单位证明原件及专办员身份证复印件。三.登记备案审批:1、经审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登记备案单位,发放有效期1年的《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证明,备案人员凭有效的《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证明办理相应的赴港澳商务签注;2、登记备案单位须在《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证明有效期截止日前1个月内提
    2023-05-30
    150人看过
  •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扶持云南省外派劳务基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商务厅文号:云商经〔2008〕267号发布日期:2008-9-5执行日期:2008-9-5各州市商务局、财政局、各外派劳务基地:为促进我省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外派劳务基地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外派劳务资源能力建设,提高外派劳务素质和总量,经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共同研究决定,将云南省外派劳务基地建设及外派劳务人员培训纳入“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现就申报专项资金的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一、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和扶持方向:经云南省商务厅核准备案成立的外派劳务基地(包括基地县和行业基地)开展的对外劳务培训工作给予适当支持,对最终输出我省劳务人员取得突出业绩的外派劳务基地予以重点支持,具体补助金额视资金安排情况予以确定。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外派劳务基地开展的我省外派劳务人员前期培训经费按培训合格人员数量给予适当资助;对经核准认定
    2023-04-24
    148人看过
  • 关于本市认定诈骗犯罪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
    【标题】关于本市认定诈骗犯罪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颁布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颁布日期】1997-04-24【实施日期】0000-00-00【有效性】有效关于本市认定诈骗犯罪案件具体数额标准的意见1997年4月24日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本市认定诈骗犯罪具体数额标准作如下规定: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二、本《意见》下发之前已经受理的诈骗案件中,对个人诈骗数额在2千元以上不满4
    2023-06-11
    376人看过
  • 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云南省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刑法》第二百六十四
    2024-04-21
    217人看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股份有限公司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2年4月4日实施日期:2002年4月4日)废止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体改委拟订的《云南省股份有限公司审批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试行。我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授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审批。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省体改委反映。云南省股份有限公司审批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审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公司及公司分立、合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变更事项的审批。第三条公司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第四条云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审批公司
    2023-06-09
    23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犯
    词条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换言之,主犯,就是在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 更多>

    #主犯
    相关咨询
    •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诈骗、抢夺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5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诈骗、抢夺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发布时间:2010-3-9阅读:112次【字体:大中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诈骗、抢夺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一、诈骗罪数额执行标准:(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为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弹性较大,建议在当地聘请律师维权
    • 广东省高院关于确定盗窃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广东省高院关于确定盗窃案件数额标准问题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发(1998)3号](下简称“规定”)已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发。该“规定”确定了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量刑档次的数额起点标准,并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 云南省关于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7
      毒品犯罪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云南省关于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 一、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500两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在300两以上不满500两,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黄皮2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黄皮在1500克以上不满2500克,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
    • 云南省临沧市抢夺犯罪立案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04
      云南省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江西省办理诈骗案件执行具体数额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1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江西省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江西省办理诈骗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赣高法〔2011〕140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的授权,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现就我省办理诈骗刑事案件的具体数额标准规定如下: 一、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