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承揽工程项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4 09:14:48 368 人看过

一、如何承揽工程项目

承揽工程项目是建筑行业中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项目的承接、实施和管理。

1.在承揽工程项目时,首先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无论是总承包、专业承包还是劳务承包,都需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才能参与项目的竞标和承接。

2.资质证书是证明企业具备从事建筑活动的能力和条件的重要凭证,也是保障项目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法律资质规定掌握

在承揽工程项目时,除了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外,还需要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资质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包括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的要求。

2.还需要了解不同资质等级的企业可以承接的工程范围和承包方式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资质规定的掌握,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合规经营,避免因违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三、承包前的重要建议

在承揽工程项目前,企业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规划。

1.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了解项目的规模、难度、工期等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工程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

2.要合理规划资源的获取和采购途径、组织管理模式、业务工作流程等,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降本增效。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各项记录工作,尤其是工程变更事项的签证等工作,以便在后期结算和验收时提供有力的证据和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2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控制项目工程质量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控制项目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的方法有:(一)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二)提高认识,加强对一线工人的管理;(三)组织施工,努力抓好工程质安管理;(四)抓好建筑市场信息,强化项目成本控制;(五)采取措施,做好施工机械防护。【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二、我国的工程质量标准分类有哪几种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一)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2024-04-04
    293人看过
  • 建筑公司如何更多承揽工程
    1、路桥项目,不是说有的建筑公司都能做,投标的时候,要经过资格预审,如果没有桥梁方面的资质,或者资质达不到要求,根本就无法中标。2、资质不是简单的说有多少机械,有多少人,关键是是否有证书,国内有些建筑企业,通过挂靠各类人才的证书,也可以申请到很高的资质,机械类,也是一方面的考虑,这个是业主用于衡量是否具备施工能力。3、如果没有资质想自己干,可以有三个方案:(1)临时找一个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挂靠,施工单位一般很愿意,你在帮他们找业务。(2)长久之计,如果你有实力组建公司,招收具有各类证书的人才,想建设部申请施工资质,也需要跑关系送礼的。(3)如果前面两条压力都太大了,第三条就是把压力转嫁给以获得施工合同的建筑企业,你去拼关系,想办法分包或转包他们的工程量,这也是自己干了。一、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有几种形式及如何应对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
    2023-02-17
    390人看过
  • 公司工程承揽责任如何界定
    当事人在承揽工程中意外死亡,一般要申请工伤认定,由专业机构认定是否是工伤以及工伤赔偿的数目,如果认定为工伤,且当事人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工伤死亡赔偿金,其中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施工现场突发意外死亡怎么赔偿在施工突发倒地后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有赔偿,具体需要结合工作单位、工作性质以及工伤认定的时效性综合分析。突发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作工伤,死亡虽超过48小时但因所工作的性质导致的伤害引起的一并可以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3-07-04
    358人看过
  • 工程项目工资不发如何维权
    一、工程项目工资不发如何维权首先,您可选择前往贵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主管机关进行投诉与检举,随后劳动行政主管机关将依照法定程序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裁决。一旦认定有拖欠薪资的行为存在,劳动行政主管机关将会要求涉事企业立即支付拖欠款项,若情况较为严重者,甚至有权下令该企业对相关雇员做出补偿。其次,您亦可依法向当地的法院递交支付令申请书,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最后,您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91条中的规定可以知道,要是单位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那此时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并且作出了审查之后,确认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况,就会责令老板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同时还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给员工。二、工程项目履约担保失效依据是什么1、在主合同被宣告为无效时,相应的担保合同亦将被判定为无效。2、若主合同
    2024-07-22
    216人看过
  • 工程项目的承接方法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程项目的承接方法承接工程项目的方式:1.参与投标,挂靠几家,要是中标自己就可以做了,一般公司就收了管理费,前期费用较大。2.买标,现在很多公司都不自己施工,一般中标后都会把工程卖了,前期资金需求比较大。3.分包,可以从公司或包头儿哪里分包一些专项工程,比如防水、砌墙等,风险较小,但是利润较低。二、工程项目转包的注意事项详解1.发包人若知晓转包,则不能请求确认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转包合同无效。2.发包不得突破相对性直接与实际施工人结算。3.因为承包人转包违约,承包人要求按合同结算没有法律依据的,双方应当按实际施工人资质等级按实结算。工程款利息作为派生物可获得支持。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损失,承包人可以主张,但实际施工人无权向发包人主张。5.优先受偿权,为有效合同的承包人享有。6.承包人主张管理费没有法律依据,已经获得的,应当收缴。7.发包人将部分工程甩项给其它单位,承包人所
    2023-08-22
    446人看过
  • 工程项目是如何招投标的
    招标一般有以下12个流程:一、招标人准备工作,包括项目立项、建设工程项目报建;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三、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四、资格预审,包括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接受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五、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六、接收投标文件;七、抽取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两个小时内,在相应的专业专家库随即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的专业职称)参与评标;八、开标,在通知的时间、地点,招标人、投标人、公证处、监督单位、纪检部门等与会人员签到,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主持唱标,并记录开标过程,存档备查;九、投标文件评审,包括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十、定标并公示;十一、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十二、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
    2024-04-14
    323人看过
  • 工程项目中如何进行索赔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或者要求,是合理、合情、合法的行为,如果业主和承包商都能够恪守合同,也不需要去索赔什么。但当某一方不遵守合同,我们要在正确的履行合同的基础上,正确合理的赔偿,维护和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很多的原因都能导致索赔的发生,你都注意到了吗?一、因监理工程师的延误导致的你必须要索赔的情况:1.图纸、指令等的签发延误导致的工期延误及系列的影响;2.放样资料不正确导致的工期、材料浪费、质量等问题;3.取样与实验或检验费用;4.暴露和开孔费用;5.工程暂停等。二、因业主的延误导致的你必须要索赔的情况:1.未能及时、按要求提供工程用地及出入通道;2.未能及时向承包人付款。三、其他原因:不利的实物障碍、自然条件、化石、文物、不可抗力等。四、施工过程中可以导致索赔的原因:1.风险分担不均;2.施工条件变化;3.工程变更;4.工期拖延;5.业主违约;6.合同缺陷;工程所在的
    2023-06-10
    302人看过
  • 工程项目部欠款如何起诉
    一、工程项目部欠款如何起诉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二、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哪些证据?(一)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本类证据大致是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若涉及起诉时双方企业名称与原签订合同时不一致的,还应提交证明双方名称变更的证据。(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本类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本律师在代理上述案件
    2024-01-07
    328人看过
  • 如何认定是公职人员承揽工程
    在我们国家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对于工程的承揽,是需要资质的,而公务员算是自然人,不具有法人地位,不具备主体资格,公务员可以挂靠一家公司,自己为实际承接人,这样是可以的,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公务员是不允许从事营利性商事活动。一、公务员介绍项目拿佣金合法吗公务员拿回扣是违法的行为。公务员拿回扣是典型的滥用职权受贿行为,如果发现公务员拿回扣的现象,可以到公务员所在的上一级部门或者到信访局去检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任何方式收取任何名义的好处都属于违纪违法行为。二、酒驾拘留七天对孩子考公务员有影响吗酒驾拘留七天对孩子考公务员没有影响。治安拘留不会影响孩子,治安拘留属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会有影响具体看用人单位要求。行政拘留并不是刑事案件,并不会在档案上留下案底。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
    2023-06-20
    474人看过
  • 装修项目属于承揽合同范畴吗
    装修工作属于明确而特定类型的合同——即所称为承揽合同。众所周知,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确保顺利进行,因此定作人肩负着提供援助的法律责任。倘若定作人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援助以致承揽工作无法按期完成,那么承揽人有权启动相应程序要求定作人在合乎情理的时间期限内履行其应尽之责,同时,如若定作人逾期仍未作出回应或采取任何积极行动,承揽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解除该项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2024-08-13
    429人看过
  • 工程项目逾期未完工如何处理
    一、工程项目逾期未完工如何处理1、可以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包括交付时间、逾期交付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等。2、发包人对承包人造成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行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因此,发包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对于已经完成的工程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2)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3、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只是损失计算的标准实践较难掌握,处理时
    2023-04-07
    177人看过
  • 如何解决工程承揽合同的争议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工程承揽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如下:1、协商和解或者调解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解;2、工程承揽合同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3、工程承揽合同当事人未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达成仲裁协议无效的,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承揽合同纠纷怎么处理?承揽,合同,损失,先锋,赔偿,修理承揽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个体运输户李某将一台重型大货车送到先锋汽车修配厂维修。由于是简单修理,修配厂说两天就能提车,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可是先锋修配厂在修车中不慎引起火灾,将该车烧毁。经双方协商,先锋修配厂同意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0万元。可是协议达成后,先锋修配厂拖了两个多月也未履行。李某多次讨要未果,将修配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车损10万元及停运损失2万元。对本案如何处理有两种意见
    2023-07-02
    130人看过
  • 工程承包、项目管理和工程咨询
    2002年11月11日至14日,由投资建设领域业务内容非常相近的两个行业协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第一次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经验交流及表彰大会。国家计委副主任姜伟新出席大会开幕式并讲话。11月13日,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国家计委副主任李子彬又莅;大会并讲话。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等有关部委十分重视和支持大会召开,有关领导出席大会开幕式并讲话。大会总结交流了全国工程咨询和勘察设计行业近20年来开展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经验和成绩,研究探讨投资建设管理的一些问题,推动促进我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与国际全面接轨。大会对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乃至我国投融资体制的改革,都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一、国内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的变革为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效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投资建设领域一直在探索一种能符合我国经济建设
    2023-06-10
    246人看过
  • 工程项目超工期法律如何处罚
    首先,要确定合理工期,应当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依据。在工期定额中未列项的工程,其工期由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协商确定,报当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合理工期确定后列入合同条款,双方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办事,通过科学管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并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制订施工措施,实现缩短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或拖延)一天竣工的奖(罚)金额,可根据工程施工的易难程度,按工程预算造价的万分之二至万分之四计取。实行提前竣工奖的工程,奖励金额的比数由当地建委商建行确定。奖金和罚款额的比例要对等,但总额不得超过工程预算造价的百分之三。奖金和罚款采取分段提取办法,工程基础部分占奖金或罚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结构部分占百分之三十;装修部分占百分之五十,在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结算付清。实行提前竣工奖的工程,其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规定竣工工期提前的,由建设单位从因提前竣
    2023-03-03
    33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贿承揽工程项目规定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3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行贿罪的定罪和量刑标准予以明确。 该解释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按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或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四种特定情节之一的,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一百
    • 承包商行贿承揽工程项目如何处罚量刑标准有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28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
    • 项目管理应该如何确定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0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依据包括: (1)必须遵守《民法典》《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2)必须依据与承包方订立的合同条款执行,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3)合同订立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由其法定代表人行使法律行为;项目负责人受承包方委托,具体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
    • 建筑施工项目招标工程承揽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4
      建设工程中的承揽合同是指建设工程过程中订购非批量生产的复杂设备的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工程项目中如何处理项目合同纠纷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4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 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