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随着太湖流域铁腕治污力度的加大和沿湖169座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提标升级改造,江苏省已确定再次把每吨污水处理费由现在的1.1~1.15元调高到1.3~1.6元。目前,江苏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已联合向太湖流域5个省辖市发出了调整污水处理费的通知,要求沿湖地区今年内完成调价。
据了解,2002年2月,江苏省按照排污者付费、治污者赚钱的原则,把苏州、无锡等太湖流域沿线城市的污水处理费由每吨0.6元调高到1.10~1.15元。价格杠杆有力地激活了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营市场的繁荣,大量资本纷纷涌入。截至目前,江苏省太湖流域已建成169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365万吨。
进入2008年以来,江苏省又确立了太湖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两项新坐标:今年6月底前,太湖流域所有乡镇都必须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并配套建设完备的污水收集管网,年内再增加日处理70万吨的能力;年内投资27亿元,全面推进沿湖16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提标升级改造。
因此,江苏省确定,再次调高太湖流域的污水处理费,确保治污者有钱赚。据悉,这次调高污水处理费的范围包括沿湖的苏州、无锡、常州3个省辖市的全部行政区域,镇江市的丹阳、句容两个县级市以及南京市的高淳县、溧水县等对太湖水质有影响的区域。
江苏省物价局和财政厅还要求,沿湖各市、县(县级市),务必于年内将污水处理费调高到位。具体调价水平和执行时间,由当地价格部门报同级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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