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刑事和解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04 05:50:08 191 人看过

针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和过失犯罪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处理。但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五年内曾故意犯罪,则不能进行刑事和解。

以下是对所提供内容的改写:

1.针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案件,属于刑事和解的范畴。

2.对于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也适用刑事和解处理。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五年内曾故意犯罪的情况下,则不能进行刑事和解。

已故意犯罪五年内不能和解

根据我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已故意犯罪五年内不能和解的罪犯,不得假释。同时,《刑法》第286条也明确规定了,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因此,对于已故意犯罪五年内不能和解的罪犯,即使其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被赦免,也仍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并应当从重处罚。而对于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则不受累犯规定的影响。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对犯罪分子持严惩不贷的态度,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刑罚的严肃性。

根据我国刑法,对于不同类型的犯罪案件,对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处理。但是,对于已故意犯罪五年内不能和解的罪犯,即使其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被赦免,也仍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并应当从重处罚。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对犯罪分子持严惩不贷的态度,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刑罚的严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累犯相关文章
  • 刑事和解的条件和范围是什么?
    刑事和解适用范围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另外,刑事和解要求的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2.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3.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4.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5.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事和解”的利弊刑事和解制度一度成为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亮点之一。刑事和解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和解,对于双方达成和解的案件,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也可以适当从宽处理的制度。刑事和解制度的设立,对被害人来说。一方面获得被告人的赔偿,弥补其遭受的损失;另一方面增强被害人在解决刑事纠纷中的主动权和
    2023-07-20
    131人看过
  • 刑事案件和解撤案范围
    刑事案件根据阶段及办案主体的不同,撤销的机关也就不同,程序一般都差不多。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批捕阶段和起诉阶段。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报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检察院阶段与法院阶段程序差不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院可以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可以作出无罪判决。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没有权力撤案。只有公检法在查清案件事实后认为要撤案的才能撤案。我国刑诉法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
    2023-06-23
    163人看过
  • 刑事和解的适用案件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而《刑法》分则第四章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是侵犯财产罪,轻伤害案件是属于刑法第四章的内容。并且根据法律的规定,多数时候造成他人轻伤害的是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的,此时按照轻伤的情节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时,轻伤害案件是满足刑事和解适用案件范围的。一、诈骗罪可以和解吗?诈骗罪可以刑事和解。刑事和解适用范围:(一)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二)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
    2023-06-27
    233人看过
  • 公诉案件刑事和解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范围包括: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注意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并且罪名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宣告刑限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注意排除了渎职犯罪和故意犯罪,并且宣告刑是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能适用刑事和解程序。注意只要在五年内有故意犯罪,无论刑罚是有期徒刑还是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均不可适用刑事和解,这里的“五年内有故意犯罪”与刑罚规定的累犯是不同的。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相关法律规定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相关法律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
    2023-08-18
    396人看过
  • 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刑事和解的案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范围: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能进行刑事和解。审查逮捕阶段实行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及条件在审查逮捕阶段实行刑事和解制度,必须严格限定案件范围。刑事和解案件适用范围过宽或者过窄都不利于刑事立法和司法的正常发展。在当前缺乏统一规范的情况下,应当充分考虑审查批捕的条件,并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以及操作的可行性等因素,对刑事和解案件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作出限制。(一)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下列犯罪情节轻微、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老年人犯罪案件;3.过失犯罪案件(职务犯罪除外);4.因邻里、亲属、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犯罪案件;5.检
    2023-08-18
    73人看过
  • 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刑事和解的案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范围: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能进行刑事和解。一、公诉案件是否可以和解符合一定条件的公诉案件,也是可以适用和解制度的。刑事和解案件需满足下列条件:1、公诉案件;2、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及侵犯财产罪;3、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二、哪些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会受理(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7、侵犯知识
    2023-03-06
    38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累犯
    词条

    累犯是指曾经受过相应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或者被赦免以后,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又因为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其中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5年内再被判处一定刑罚的为一般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又再犯该特定罪的犯罪分子又... 更多>

    #累犯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和范围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
    • 刑事案件的和解范围一般是指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5
      刑事和解的案件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范围: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能进行刑事和解。
    • 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5
      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一)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 (二)自诉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请问刑事自诉案件的案件范围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10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1)告知处理的案件:即规定的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件(轻伤)、重婚案件、遗弃案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件等。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权利的,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公诉案件案件当事人和解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1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