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的主体范围与保护对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21:31:01 222 人看过

名誉权主体有公民和法人,侵犯内容因主体不同而不同。

(一)公民名誉权

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

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

(二)法人名誉权

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比较狭窄,主要包括: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

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

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一)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指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财产损失则是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上的损失,也成间接损失。这两种损害,有时同时具备,但更多的时候只具备精神损害。但是,这两种损害,不论是同时具备,还是只有精神损害,具备其中之一者,既造成了损害的事实。

(二)行为具有违法性

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对于公民的名誉权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只有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其侵害行为才具有违法性。民法典第一编总则规定,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权。因此只要有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对他人的名誉进行了损害,就是违法行为,而我认为该不法行为只能是积极地作为,不可能也不会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因为公民权的实现,只要求他人不加损害,并不要求他人的积极协助即可实现。

在客观上行为人实施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主要有三种:暴力侮辱,指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胁,而使他人的名誉受到侵害;语言侮辱,即用侮辱性的言词对被害人进行嘲笑、侮辱,使被害人当众出丑。文字侮辱,即通过文字,图形等对他人进行侮辱,用以降低他人的人格。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中,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内在必然联系。如果受害人的名誉被侵害,与侵害人的侵害无关,或者侵害人尽管实施了侵害行为,但没有给任何人造成名誉上的侵害,则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间接地因果关系,一般不予考虑。但是,在名誉侵权行为中,由于侵害名誉权造成的损害主要是精神损害,因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都是通过无形的、间接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对精神损害引起的财产损失就不能拘泥于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一般说来,只要侵权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有过错,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看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就是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于发生了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6: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对象范围
    一、如何确定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对象范围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其范围比较广泛,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1.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的驾驶人员,即司机。2.操作管理交通设施,保证交通安全运行的人员,如机械师、车检员、巡道工、扳道工、保养人员等。3.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如交通警察、交通管理员。4.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的管理人员,如调度员、引水员、机务员、信号员、船长等。5.非交通运输人员,如非正式司机违章开车,行人或骑自行车人违章致他人驾驶的交通工具发生重大事故,渡口乘客强行抢渡引起渡船超载倾覆等。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的《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单位主管负责人或车主强令本单位人员或所雇用人员违章驾车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按照刑法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他们也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二、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如下:1.死亡1人或者重伤3
    2023-08-01
    72人看过
  • 诽谤罪与名誉权的刑法保护?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社会诸种自由中,言论、出版自由是人们获得其他自由的决定因素,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1〕?然而在任何一个法制社会里,言论、出版自由都不可能是无制约的自由,这种自由的滥用必然导致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保障与公民、社会组织人格权的保护,两者之间存在一种两难矛盾和价值冲突。不同国家的立法对两者有不同的偏重。在立法和司法上如何达到公平、公正,个人权利、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三者如何衡平,形成宪法、刑法等多学科交错的疑难课题。?在刑法典中设置诽谤罪,是对名誉权不受非法侵害的有力保障,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对言论、出版自由的制约。因此诽谤罪的立法、理论、司法是否完善,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Ⅰ对于诽谤行为的制裁,各国立法的通例是不仅在民事上可构成侵权而请求损害赔偿,而且多追究刑事责任,科处短期自由刑或罚金。??微,尽管数额够了,也不能简
    2023-06-11
    114人看过
  • “著作权的主体”所囊括的对象范畴
    (1)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如果作者的作品可能被成千上万的表演者录制、播放,他就没有可能一一与使用者签订合同;而且使用者若使用众多的作品,也无法分别寻找各个作品的作者来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这时就需要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来处理相关事务。作者直接与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签订代理委托协议,限定委托权限范围,授权由该代理人实现著作权人的权益;而对于使用者,他们如果需要使用一个作品,也可以直接与该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签订使用合同,向该代理人支付使用作品的使用费,再由代理人将该收入转给著作权人。--知识产权律师(2)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代理人。在进行版权侵权诉讼以及处理相关法律问题的情况下,有著作权法律师代理著作权人进行活动。
    2023-06-08
    297人看过
  • 隐私权属于名誉权的范围吗
    不属于,公民有权维护其名誉,包括姓名权、名称权、隐私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在内,他人必须对其进行公正的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敬。隐私权和名誉权有一些区别,包括:1、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2、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客体是不愿公开的秘密,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3、侵害方式不同。侵害隐私权方式是未经同意而披露传述等,侵害名誉权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4、侵害的内容不同。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虚构,侵害名誉权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5、行为人心理状态不同。侵害隐私权可能故意或过失,侵害名誉权大多主观是直接故意、恶意。6、行为人主观目的不同。侵害隐私权的目的可能故意或无意,侵害名誉权目的是毁损贬低他人名誉。7、保护方式不同。隐私权侵害只能通过停止侵害、道歉、赔偿损失三种方式进行。而名誉权保护还可以通过消除影响
    2023-06-23
    422人看过
  • 什么样的对象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之内
    一、什么样的对象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之内著作权不保护的作品: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但不能损害作品作者的人身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二、申请作品著作权所需材料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2.作品登记申请书;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4.需要的其它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
    2023-07-01
    316人看过
  • 股权激励对象范围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一、实操股权定价需要注意点1、员工对公司股权的价值判断有些公司的股东认为公司的未来发展非常稳健、预期利益容易实现,以较低的激励价格授予员工股权,对于原股东来说激励成本过高,因此希望能以更高的价格向被激励员工授予股权;而被激励员工认为激励价格过高,股东诚意不足,不愿意购买激励股权。2、不建议无偿赠与无偿赠与员工股权,在实践中通常不建议采用。原因有二其一从法律风险上看,因为无偿赠与员工股权,通常如在协议上未明确清楚,易留下隐患,
    2023-03-11
    206人看过
  • 财产权信托的产品适用对象与范围
    关于信托法的主体效力:主体效力,是指信托法适用于哪些民事主体。根据本条的规定,适用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统称信托当事人。委托人是指设立信托的人,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受托人是指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人,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受益人是指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享受信托利益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根据本条规定,无论中国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还是外国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只要是信托当事人在我国境内进行信托活动,就要适用本法。一、信托财产的性质是什么?(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受委托人和受托人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的影响。(2)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脱离委托人的控制,让具有理财经验的受托人进行管理,能有效保证其保值增值。(3)受托人因信托
    2023-02-22
    100人看过
  • 肖像权与名誉权维权主体有何不同
    肖像权与名誉权维权主体的不同体现在肖像权的主体自然人的肖像,而名誉权的主体为自然人。一、人格权属于健康权吗人格权是包括健康权的。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如果人格权受到侵害,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二、法人享有肖像权吗法人不享有肖像权。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就肖像权的主体而言,肖像权人只能是特定的自然人,法人等社会组织不能享有。三、人身权包括哪些方面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权利。人格权是法律所确认的与作为民事主体必要条件的身体、人格相联系的权利,人格权随着权利主体的
    2023-03-20
    478人看过
  • 商标知名度与保护范围的关系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1、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2、申请不同或者不同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3、注册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驰名商标保护】驰名商标的相对保护和绝对保护驰名商标的相对保护和绝对保护世界上许多国家对驰名商标实行保护措施,法国、德国、美国、英国、瑞士、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意大利、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外,还有如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丹麦、芬兰、匈牙利、保加利亚、印度、伊朗、肯尼亚,墨西哥、秘鲁、波兰、葡萄牙、苏丹、瑞典、土耳其等国也都对驰名商标实行保护制度。但由于对“驰名商标”理解的差
    2023-07-11
    424人看过
  • 司法鉴定对象的种类与范围
    一、司法鉴定对象的种类与范围司法鉴定对象的种类与范围如下:包括传统的痕迹鉴定、笔迹鉴定和文件真伪鉴定、文书材料鉴定等,还包括如今的DNA亲子鉴定,书写时间鉴定,测谎检测,产品质量的检验,证件、证书、票证鉴定以及动、植物物质鉴定,边防出入境检查等。在司法实践中,专门性问题主要指物证技术学、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等专业学科领域内的问题,专门性问题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鉴定的范围包括刑事物证鉴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文物和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危险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二、司法鉴定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司法鉴定流程具体是: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
    2023-05-22
    485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和荣誉权的责任范围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一、产生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二、偷拍行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偷拍行为该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1、行政责任。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民事责任
    2023-04-06
    206人看过
  • 名誉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2023-04-26
    164人看过
  • 版权保护范围与侵权责任
    哪些作品受版权法保护?版权法保护作品多长时间?版权法的责任是什么?请阅读以下文章以了解版权法保护的范围版权法保护以下形式的作品:(1)书面作品(2)口头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作品,舞蹈和杂技(4)艺术和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于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如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和示意图(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保护期(1)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期,作品的修改和完整性不受限制2.公民作品的出版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生命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则应在最后一位已故作者去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结束。3.电影作品、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的出版权和版权的保护期,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义务作品(署名权除外)为50年,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
    2023-05-07
    460人看过
  • 知情权主体范围
    股东知情权的主体是股东,包括在工商局登记备案的股东和未经登记备案,但在股东名册上有记载的股东。另外如果实际出资人想取代代持人行使知情权的,必须先成为显名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股东知情权诉讼的程序股东知情权对于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至关重要。因为知情权的行使往往是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监督公司经营管理、防止大股东滥用权利的重要手段甚至是唯一手段。厘清股东知情权,对于司法实践有重要意义。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无论哪种类型的股东知情权,均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股东在知情权收到侵害后可以
    2023-07-03
    296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未成年人保护法名誉权范围?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21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涉及未成年人名誉权的是第三条内容,其中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名誉权、发展权及参与权不受侵犯,家庭和社会应该给与保护。对于侵害未成年人名誉权的行为,家长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 著作权转让的范围与对象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2
      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与作品相关的人身权利。 这种人身权与作者的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具有永久性、不可剥夺性,自然不能转让。因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只能是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关权利。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
    • 名誉权的管辖范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7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之诉,根据《》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民事诉讼法》第29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劳动法保护的对象的年龄范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7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年满16周岁,男不超过60,女不超过50(管理岗位不超过55)为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年龄。《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著作权的受保护对象与不受保护对象的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6
      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