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转让20年后权益归属明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23:10:05 85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中国农村地区耕地的主要农业用土地——承包地的相关情况。承包期限为三十年,但土地归属在取得承包权使用土地二十年后会发生变更。如果土地没有经过确权,无法确定实际归属,则应由农村集体持有。此外,双方可以在承包期到后续签延期。

在中国的农村地区,耕地是主要的农业用土地,农民们通过承包这些土地来获得收入。根据相关规定,承包期限为三十年。在取得承包权使用土地二十年后,土地归属还是土地承包人。如果土地没有经过确权,无法确定实际归属的,应该由农村集体持有。承包期到后,双方可以续签延期。

土 地 使 用 权 二 十 年 后 , 土 地 还 能 归 谁 ?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应当无偿收回国家,由政府依照法律程序重新规划土地用途。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土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划拨方式。因此,若土地使用权二十年后,土地还能归国家所有,则可能是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土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来决定。与此同时,若土地使用权二十年后,土地仍归原土地所有者所有,则应注意土地使用合同中是否有特殊规定,如协议出让等。

尽管我国土地承包法已经实施多年,但部分农村地区的土地使用权依然存在纠纷。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应根据具体法规来决定。若土地使用权二十年后,土地还能归国家所有,则可能是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土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但若仍归原土地所有者所有,则应注意土地使用合同中是否有特殊规定,如协议出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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