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通行的观点认为,应以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行为所得的数额作为合同诈骗罪的定罪数额。在合同诈骗罪的未完成形态中,犯罪数额应依合同标的额来确定;在合同诈骗罪的完成形态中,则应以犯罪造成的直接损失为认定犯罪数额的标准。
确定合同诈骗罪的定罪数额,首先要区分既遂与未遂,对于未遂犯,合同标的额可以作为定罪依据,而被害人交付的财产数额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在一般的合同诈骗中通常涉及三种“数额”,即受骗损失数额,实骗数额及行骗数额。
受骗损失数额是指合同诈骗行为人的诈骗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
实骗数额受是指骗者因受骗而实际交付给诈骗行为人的财产数额。
行骗数额是指诈骗行为人主观上所预计会达到的诈骗的数额,一般为合同标的额。
关于诈骗的“数额”有三种认定方法:
一是以其数次诈骗合同标的的累加数额作为诈骗数额。
二是以受骗单位或个人因行为人的诈骗行为实际遭受的损失(即受骗的损失额)作为诈骗数额。
三是以行骗行为人通过诈骗行为,为自己实际获得的非法所得(即实骗数额)作为诈骗数额。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连环诈骗应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即实骗数额)认定,多次行骗数额,及多次诈骗可以在量刑时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合同诈骗罪中所说的“数额较大”应以行为人实际骗到的数额(即实骗数额)认定,合同标的额可以在量刑时作为一个参考。在连环诈骗中,合同诈骗行为人为了弥补前一次诈骗所造成的亏空,而再次实施合同诈骗行为,以填补前一次所造成的亏空。
-
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如何掌握数额标准的答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66人看过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内容是什么
75人看过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罪名的定罪数额标准
52人看过
-
广东省高院关于诈骗罪是怎么判决的
338人看过
-
广东省关于职务犯罪的数额标准
204人看过
-
辽宁省关于诈骗数额认定
343人看过
合同诈骗也属于诈骗罪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了定罪数额,只有数额达到较大(3000元以上)才成立诈骗罪,法院才会定罪处罚,诈骗数额有三个标准,数额较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 更多>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敲诈勒索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8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敲诈勒索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0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敲诈勒索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
-
广东省高院关于诈骗罪是怎么判决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4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数额怎么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2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期应该在三年以上,如果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争取缓刑。
-
海南省高院关于侵财罪数额认定的标准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0据《人民法院报》日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提高了这四项侵财型犯罪的数额认定标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则分别以5000元、5万元和50万元为起点。
-
广东省高院关于确定盗窃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广东省高院关于确定盗窃案件数额标准问题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发(1998)3号](下简称“规定”)已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发。该“规定”确定了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量刑档次的数额起点标准,并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