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的规定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9:43:32 273 人看过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即:(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二)自然人作为申请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权利义务承受人尚未确定的,行政复议终止的原因在60日以上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号

______(申请人):

你(你单位)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依法已予受理。……(终止审查的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特此通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抄送:______(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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