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可以命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但法院不命令担保的,不得命令担保,民事诉讼法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申请人日后能够履行判决,而不致丧失合法权益。但是,申请人应当正确行使该诉讼权利,不得滥用,以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是错误的,并赔偿被申请人的一切损失。因此,民事诉讼法要求财产保全申请人依法为人民法院的裁定提供担保,否则驳回申请。担保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担保人担保,担保人和被保险人或申请人负连带责任,另一种是实物担保、现金担保或者担保。保全财产的,保全财产的价值不得低于保全财产的价值。
一、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能退还吗
诉前保全的担保,人民法院执行完毕或者解除保全后,财产保全没有错误的,担保一般会退还给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保全错误补救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诉前保全没有财产线索怎么办
1、诉前保全没有线索的,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但是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会不予准许诉前保全。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禁令)。
3、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必须在案件尚未审结时提出。
4、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5、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6、法院可以责任当事人提供担保,不提供的,可以驳回申请。
7、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9、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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