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合同终止后还需要结算吗
《民法典》规定合同终止后需要结算。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具体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三、合同终止的产生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四、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终止引起以下法律后果: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
2.合同双方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3.原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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