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不予执行的情形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40:09 292 人看过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一、行政减轻处罚怎么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三、对行为人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对行为人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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