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可以背书转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1:00:48 390 人看过

委托书不可以背书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五条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怎么写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

背书从按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

(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被背书人名称;

(二)背书人签章。

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背书时应当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有权利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

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本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背书无效。

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二、银行汇票背书转让流程是什么

银行汇票背书转让流程如下:

1、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

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注明日期;

3、委托银行收款也要背书的,背书人应该填写收款银行的名称,或在背书处写上背书公司的名称,然后在下面的框架内盖上公司预留银行的印章。

三、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有什么义务

汇票的背书人所承担的义务包括两点:

一是担保票据付款人在票据到期时,有支付票据金额的能力;二是担保转让的票据无瑕疵,即无抗辩事由发生。此种担保责任同样是一种法定担保责任,它依法律规定,在背书人为背书文句,并交付与被背书人时发生。

背书人以背书方式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背书人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在转让其票据权利的情况下,背书人即是转让人,也就是原持票人,在持票人将其票据权利授予他人代为行使的情况下,背书人即是进行授权的人,也就是享有票据权利的人;在设定质押的情况下,背书人即是出质人,也就是以该票据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的人。

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汇票的主要目的是要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建立起权利义务关系。承兑汇票背书人必须承担保证汇票必将得到承兑或付款的义务、保证其签章前手的真实性和背书的连续性。

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的唯一合法途径就是背书,承兑汇票背书人需要承担背书连续及其能承兑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0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汇票相关文章
  • 委托书可以公证吗委托书公证流程
    除了一般的委托书公证外,如果业主在国外所做的公证文书,还需要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如果业主在香港/澳门所做的公证委托书,并需要盖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转递香港/澳门公证文书专用章。委托书公证是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单方授权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文书。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委托出售房产的,还应提交下述材
    2023-03-04
    126人看过
  • 质押背书转让
    可以转让。汇票质押的概念汇票质押是指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它是由背书人通过背书的方式,将票据转移给质权人,以票据金额的给付作为对被背书人债务清偿保证的一种方式。汇票质押的方式背书人在设定质押背书时,必须在背书中载明“质押”字样,并签名盖章。一、汇票背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汇票背书法律效力:背书转让无须经票据债务人同意。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汇票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汇票权利或其他为目的,在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二、转账支票是否可以背书转让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有条件的,附条件不具有汇票效力。将部分汇票金额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无效。支票可以提取现金或者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前面注明。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可单独制作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
    2023-06-20
    311人看过
  • 票据被拒绝承兑可以背书转让吗
    一、票据被拒绝承兑可以背书转让吗票据被拒绝承兑不可以背书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六条不得背书转让的情形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所以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时,不得再进行背书转让。背书的作用是用来进行票据权利的转让,被背书人通常是为了取得票据权利。所以在票据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时,被背书人就无法取得票据权利。二、票据的特征有哪些(一)票据是无因证券这是指证券上权利的存在只因证券本身记载的文义为准,权利人享有证券权利只以持有证券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证券的原因,证券上权利发生的原因以及这些原因的存在、有效对证券权利原则上没有影响。换言之,票据持票人只要对票据债务人提示票据就可行使票据权利,而对取得票据的原因,不负证明责任,即使票据的基础关系无效或有瑕疵,票据债务人仍应对持票
    2023-05-31
    112人看过
  • 起诉书可以让他人委托办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是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起诉讼的,所以起诉书是可以委托他人写的,而委托的对象可以是律师、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
    2023-06-14
    161人看过
  • 不记名提单不背书可不可以转让?
    一、不记名提单不背书可以转让吗《海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得转让;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根据该条规定我们可以得知,不记名提单不背书是可以转让的。二、不记名提单的使用规定不记名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名称,又称来人抬头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只凭单,不凭人。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窃,风险极大,若转入恶意的第三着手中时,极易引起纠纷,故国际上较少使用这种提单。另外,根据有些班轮公会的规定,凡使用不记名提单。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名称和地址。三、不记名提单和记名提单、指示提单的区别使用记名提单,如果货物的交付不涉及贸易合同下的义务,则可不通过银行而由托运人将其邮寄收货人,或由船长随船带交。这样,提单就可以及时送达收货人
    2023-06-03
    465人看过
  • 被拒绝付款的票据可以背书转让吗
    一、被拒绝付款的票据可以背书转让吗被拒绝付款的票据不可以背书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六条不得背书转让的情形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所以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时,不得再进行背书转让。背书的作用是用来进行票据权利的转让,被背书人通常是为了取得票据权利。所以在票据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时,被背书人就无法取得票据权利。二、票据的特征有哪些(一)票据是无因证券这是指证券上权利的存在只因证券本身记载的文义为准,权利人享有证券权利只以持有证券为必要,至于权利人取得证券的原因,证券上权利发生的原因以及这些原因的存在、有效对证券权利原则上没有影响。换言之,票据持票人只要对票据债务人提示票据就可行使票据权利,而对取得票据的原因,不负证明责任,即使票据的基础关系无效或有瑕疵,票据债务人仍应对
    2023-05-31
    341人看过
  • 已经到期的承兑还可以背书转让吗
    一、已经到期的承兑还可以背书转让吗已经到期的承兑,如果没有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可以背书转让,如果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六条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二、背书转让的效力(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
    2023-06-17
    262人看过
  • 无记名提单无背书可转让吗
    无背书的记名提单是否可以转让海商法第79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可转让;指示提单:直接背书或空白背书转让;无记名提单:无背书可转让。根据本文,我们可以知道,无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关于无记名提单使用的规定无记名提单上没有列明收货人的姓名,也叫无记名提单。这种提单可以转让或提货,无需任何背书手续,非常简单。承运人应将货物交付给提单持有人。任何持有提单的人都可以提货。承运人仅凭证书交付货物,而非由专人交付。这种提单丢失或被盗风险很大。如果转移给恶意的第三方,很容易引起纠纷。因此,这种提单在国际上很少使用。此外,根据一些班轮公司协会的规定,使用无记名提单。根据1993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3条规定,在给大副的提单副本中必须注明卸货港通知人的姓名和地址,应在正面记录以下项目:1.名称、标记、包装或件数,货物重量或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的无记名提单的危险性质说明在装货港收货7
    2023-05-07
    497人看过
  • 委托收款背书研究(下)
    三、准委托收款背书——委托取款专用章(一)委托取款专用章简述银行对其持有的以他行为付款人的票据,通常需要采取委托收款背书的方式实现票据权利。此种情况下,日本的金融机构对其持有的取款票据进行委托收款背书时,通常有如下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采用人工操作的签名盖章的方式;一种是交给中心机构集中进行处理。但大多数情况下,委托收款背书之背书人实际上是依票据法的规定,以手工操作来进行签名盖章。采用此种方式进行委托收款背书时,工作量是很大的:首先要由委托银行签章并记载被委托银行的名称,然后要记载委托取款文句及背书日期之类的事项,这要经过多次连续的工作才能完成。这样做,对于每天需要处理大量票据的银行来说,效率是很低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银行处理事务中,有相当多的业务都采用了机械化处理。对于银行的委托收款背书事务,为了能高效率的完成,有必要寻找一种手工操作进行签名盖章的替代方式,使其只进行一次操作,就能达
    2023-04-21
    392人看过
  • 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如何签发
    一、现金支票不能背书票据法规定: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挂失止付。但现金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如果出票人不允许转让,应在票据正面注明:“不得转让”等字样。如果出票人注明“不得背书转让”,不承担票据付款的责任,但要负担民事债务付款责任,即如果支票失效,要承担原取得支票的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付款责任,但不承担接受转让的债权人的票据支付责任。二、现金支票签发流程1、出票:客户根据本单位的情况,签发现金支票,加盖预留银行印鉴。2、提示付款:收款人持现金支票到出票人开户行提示付款,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现金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现金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3、领取现金。4、挂失止付:现金支票丧失,失票人需要挂失止付的,应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由银行提供,同时按标准交费。步骤详解:1、购买支票:客户现金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在现金
    2023-02-27
    496人看过
  • 委托人在外地可以办委托书吗
    可以办理委托书。委托一般都是当事人所处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是因为不方便或其他原因才进行的委托,跟当事人是否在异地没有关系,当事人在异地就得在所在的地方办理。一、能在异地办理离婚吗在异地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法律规定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的,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二、户籍证明能在异地开吗户籍证明不可以在异地开。户籍证明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当事人自己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的话则不需要任何手续直接开具户籍证明。不能自己回去开的话:1、当事人是集体户口,委托集体户口的人携带集体户口及其本人身份证去办理;2、个人户口,委托同一户口的家人携带集体户口及其本人身份证去办理;3、属于托管状态,提议
    2023-03-27
    204人看过
  • 委托书委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吗
    委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如果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托人处理事务不尽注意义务,怠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委托人无奈而解除委托合同,虽会给受托人造成一定损失,但因解除合同事由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一、委托人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况:1、委托人违反支付费用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提前支付必要费用的,委托人应当偿还费用及其利息。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委托人违反支付报酬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合同有偿,受托人完成受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因不能归责于受托人的原因,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无法完成的,委托人也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二、委托合
    2023-03-09
    426人看过
  • 支票背书转让有限制吗
    现金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现金类的金融票据都不能转让,但是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转让。因为如果转让的话就会扩大支票的使用范围。一、现金支票怎样签发现金支票签发注意事项: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或收款人姓名;签发的支票金额必须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以内;签发现金支票不得低于银行规定的金额起点;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写支票中的有关栏目;其他。二、公司认缴资金可以用吗注册资金缴足后,是不能直接以现金支票取出来使用的。但可以为了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采购机器设备、办公用品、日常经营开销等,但需要由正规的正式发票、交易合同等。而且,最好的使用方式,直接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如果直接以现金支票的方式取款出来,或者以虚假的交易转账支付,很容易触犯“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类似的违法行为。三、现金支票第二天可以取吗在支票上写的指定日期的10日内取款,如果收款
    2023-04-05
    351人看过
  • 背书转让及其方式
    1、什么是背书转让?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因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2、背书转让的方式背书转让的方式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2023-06-14
    223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汇票
    词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更多>

    #汇票
    相关咨询
    • 质押背书可以转让吗质押背书可以办理转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1
      可以转让。汇票质押的概念汇票质押是指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它是由背书人通过背书的方式,将票据转移给质权人,以票据金额的给付作为对被背书人债务清偿保证的一种方式。汇票质押的方式背书人在设定质押背书时,必须在背书中载明“质押”字样,并签名盖章。
    • 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吗背书转让是合法的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11
      律师解答 现金支票不可以背书转让,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表明不得背书转让的背书转让以后该背书是否有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既然已经约定了不得背书转让,那么之后的背书转让行为都是无效的,是不能向前手追索权利的。具体您遇到什么纠纷可以来电详询或者携带资料来所面谈。
    • 银行承兑汇票已背书委托收款还能转让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已经委托收款的,肯定已经在银行承兑汇票上注明委托收款了,不可以继续背书转让
    • 债权人背书之后可以转让股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26
      票据背书转让与民法上的一般债权转让不同,各有其自身的特点: (1)票据背书转让是单方法律行为,即仅依背书人的意思和背书记载就可成立票据行为;一般债权转让是合同行为,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2)票据背书转让是要式行为;一般的债权转让无一定方式,只要转让人和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是一种非要式行为。 (3)票据转让后,转让人(背书人)即成为票据债务人之一,一般债权转让,债权人在转让债权后即脱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