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案件中关于获得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02 05:35:19 190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中涉及到国家赔偿的问题,具体规定可参考《国家赔偿法》。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才有权取得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因此,具有以上两条法律规定中涉及性情之一的,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受害人可以申请取得国家赔偿。

再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行政诉讼案件中,若出现法定可取得国家赔偿情形的,受害人可申请国家赔偿,由侵权机关履行赔偿义务。行政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赔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但不得不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而直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一节 赔偿范围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n(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n(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n(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1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是否属于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是运用证明特定相对人法律行为或事实的材料。而行政诉讼证据是在行政诉讼中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一切事实和材料。两者在性质、目的、范围、证明对象、调查取证的阶段等方面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一、行政诉讼的证据审核认定证据的审核认定,是指法官在听取当事人对证据的说明、对质和辨认后,对证据作出的采信与否的认定。证据审核认定的内容是:(1)审核认定证据的真实性。(2)审核认定证据的关联性。(3)审核认定证据的合法性。2.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以下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
    2023-04-02
    407人看过
  • 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法律依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从形式上看,犯罪具有3个特征:(1)刑事违法性;(2)社会危害性;(3)依照法律应受刑罚处罚性。从实质上看,犯罪是客观不法与主观责任的统一,构成犯罪要求主客观一致。当社会危害性较大,在刑法中认为是犯罪的,行政案件就将转换为刑事案件。一、我国取保侯审要给多少钱1、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由办案机关决定,最低不低于一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2、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
    2023-03-09
    407人看过
  • 存疑案件不起诉能否获得国家赔偿
    一、存疑案件不起诉能否获得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为:1.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2.赔偿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二、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国家赔偿的形式:1.原则上是支付赔偿金,例如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如果对受害人造成人身权损害的同时
    2023-06-15
    89人看过
  • 撤销案件获得国家赔偿的申请条件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一、赔偿义务机关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
    2023-04-01
    420人看过
  • 民事诉讼律师在国家赔偿案件中的权利
    国家赔偿与民事案件执行的条件是违法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一种特殊侵权损害赔偿,因为违法执行的侵权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及其执行人员;特殊的侵权主体与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行使执行权的行为、存在损害事实、违法执行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及符合法定赔偿范围一起。正在羁押如何参加民事诉讼正在羁押可以通过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方式参加民事诉讼,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涉嫌犯罪羁押,原告就不得行使诉权。法律不禁止的,公民就可以行使,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公民就可以行使诉讼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法院不应该因为被告人被羁押而剥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受理。在立案受理后,应该查明以下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处理:1、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
    2023-07-09
    22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哪些案件不得立案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内部人事管理行为;4、法定终局裁决行为;5、刑事司法行为;6、行政调解行为与法定行政仲裁行为;7、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行政诉讼中能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行政诉讼中能申请回避的情形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
    2023-07-02
    69人看过
  • 法院自诉案件撤诉释放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吗
    法院自诉案件撤诉释放可以获得国家赔偿,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可以获赔的规定如下:《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严刑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
    2023-02-10
    400人看过
  • “疑罪从挂”案件可获得国家赔偿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疑罪从挂案件(也称为久拖未果案件)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民,申请国家赔偿不再必须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申请赔偿应当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但是,对于上述久拖未果案件,由于未作出刑事案件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当事人很难得到国家赔偿。疑罪从挂案件,也称为久拖未果案件。通常来说,久拖未果案件是指,被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
    2023-04-24
    476人看过
  • 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与实践案例
    不算一、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嫌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作为一新型诉讼形式,在西方法治国家已发展的相当成熟,只是各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之称呼不一,诸如民众诉讼、公民诉讼、以公法名义保护私权之诉等等,但内涵大体相当。通过对海外各发达法治国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考察和比较,可以为中国建立这一制度提供先进经验,并同时证明在中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可行性。二、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干活时被人误伤这样的情况算不算工伤【事件经过】陈某是福清一家金属制品厂雇请的电焊工。2007年10月的一天下午,他在车间内焊接铁门时,被同事林某玩塑料管产生的碎片击伤右眼
    2023-08-13
    338人看过
  • 政务立案依据: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前提条件
    政务立案主要是指监察机关对国家公职人员有职务犯罪事实,并且有一定的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政务处分主要是指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的公职人员进行的惩戒措施。政务处分是在政务立案结束,证实公职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后,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的惩戒措施,所以,政务立案与处分并无包含关系。政务立案是什么意思是纪察委部门对可能涉及到或者是参与了违纪行为的公务员进行调查检查的一种调查的过程。立案调查是纪委常用说法,指国家工作人员(党员)涉嫌违纪问题,由纪委予以立案,通常下一步措施是两规,查实后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如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
    2023-07-07
    488人看过
  • 行政案件延长办案期限的法律依据
    行政案件审理期限是有规定的,是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的,同时法律法规还对行政案件审理结案的标准做了一些规定。1、行政案件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十日前向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2、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应当直接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时报中级人民法院备案。一、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有关问题规定各类案件的审理、执行期限第一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
    2023-03-11
    412人看过
  • 国家行政赔偿案
    行政赔偿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日前向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支付了八百七十万元人民币的行政赔偿金。至此,轰动一时的中国内地最大一宗国家行政赔偿案,经过长达六年多时间的艰苦诉讼终于以原告胜诉在深圳结案。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书称,此案的原告为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被告为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主要事实为被告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在对抵押登记未予注销且未收回产权证书的情况下,又将同一物业的土地及地上的建筑发放了新的产权证书。于是便出现了同一物业产权证书重叠、抵押登记重复的异常情况。由于被告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的违法颁证、违法抵押登记行为致使原告深圳市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在不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与深圳百胜公司签订了八百七十万元的抵押贷款,而深圳百胜公司在骗取了巨额贷款后不久就宣布破产,人去楼空。由于此案属国家行政赔偿,且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又十分复杂,而在此之前中国内地赢得国家赔偿的案件金额又大多微乎其微。因此,
    2023-06-06
    406人看过
  • 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20%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标的额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上下浮动幅度:20%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三)计时收费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2、上下浮动幅度:20%(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
    2023-03-22
    488人看过
  • 行政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依据
    一、行政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依据:(一)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二)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
    2023-04-24
    48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是否属于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是运用证明特定相对人法律行为或事实的材料。而行政诉讼证据是在行政诉讼中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一切事实和材料。两者在性质、目的、范围、证明对象、调查取证的阶段等方面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一、行政诉讼的证据审核认定证据的审核认定,是指法官在听取当事人对证据的说明、对质和辨认后,对证据作出的采信与否的认定。证据审核认定的内容是:(1)审核认定证据的真实性。(2)审核认定证据的关联性。(3)审核认定证据的合法性。2.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以下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
    2023-04-02
    407人看过
  • 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法律依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从形式上看,犯罪具有3个特征:(1)刑事违法性;(2)社会危害性;(3)依照法律应受刑罚处罚性。从实质上看,犯罪是客观不法与主观责任的统一,构成犯罪要求主客观一致。当社会危害性较大,在刑法中认为是犯罪的,行政案件就将转换为刑事案件。一、我国取保侯审要给多少钱1、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由办案机关决定,最低不低于一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2、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
    2023-03-09
    407人看过
  • 存疑案件不起诉能否获得国家赔偿
    一、存疑案件不起诉能否获得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为:1.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2.赔偿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二、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国家赔偿的形式:1.原则上是支付赔偿金,例如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如果对受害人造成人身权损害的同时
    2023-06-15
    89人看过
  • 撤销案件获得国家赔偿的申请条件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一、赔偿义务机关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3、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
    2023-04-01
    420人看过
  • 民事诉讼律师在国家赔偿案件中的权利
    国家赔偿与民事案件执行的条件是违法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一种特殊侵权损害赔偿,因为违法执行的侵权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及其执行人员;特殊的侵权主体与执行过程中有违法行使执行权的行为、存在损害事实、违法执行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及符合法定赔偿范围一起。正在羁押如何参加民事诉讼正在羁押可以通过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方式参加民事诉讼,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公民涉嫌犯罪羁押,原告就不得行使诉权。法律不禁止的,公民就可以行使,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公民就可以行使诉讼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法院不应该因为被告人被羁押而剥夺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受理。在立案受理后,应该查明以下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处理:1、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
    2023-07-09
    22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哪些案件不得立案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内部人事管理行为;4、法定终局裁决行为;5、刑事司法行为;6、行政调解行为与法定行政仲裁行为;7、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行政诉讼中能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行政诉讼中能申请回避的情形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
    2023-07-02
    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关于无过错方离婚诉讼获得赔偿的案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1-27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以后还有权要求吗?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 在起诉国家赔偿案件中取得证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3
      直接单独提起国家赔偿诉讼是不可以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 关于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中的法律依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4
      做好以下四点,有利于减少房地产登记行政诉讼。第一,避免程序违法。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进一步严格了行政审批程序的司法审查标准。第七十四条第一项明确规定行政程序轻微违法,不影响原告权利,法院也应当判决确认违法行为。因此,建议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立案、调查、通知、听证、时限、交付等法定程序要求,减少和避免因程序违法而败诉。二是尽快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行政部门年度考
    • 构成国家赔偿案件的法律依据是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21
      如果公民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受到非法侵害后就可以立案。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 在行政申述案件中,申诉案件法律依据是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刑事案件申诉适应用刑事诉讼中的程序问题,也适用于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的救济,主要是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