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是一部意义深远但尚存缺憾的新法。
一、瑕不掩瑜,褒贬无妨
由于出台过程前松后紧①,以及其他种种原因,《劳动合同法》存在一些疏漏甚至硬伤(笔者另有专文论述;据笔者前同事告知,该文有幸由国务院领导过目并作了批示),并引起了包括法学界在内的社会各界经久不息的争论,有些观点可以说针锋相对。
在一个日趋多元化的社会,百家争鸣总是有益的。律师作为实务界人士,对学术上的纷争相对比较超然,比起那些立法价值观或者说法律取向方面的争议,我们更关心对一个个具体法律条文的权威解释,以及这些条文如何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适用于具体的案件。我们认为,一部法律如果逻辑严谨、立法技术高超,那么无论它采取什么样的价值观、更加保护哪些群体,至少在应用中不会产生歧义、不应让人无所适从。
虽然我们相信,国务院(或有关部门)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或细则、规定、意见;目前坊间多称实施细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可以起到一些亡羊补牢的作用,但纠正法律本身的缺陷,最好的办法是通过立法机关的法律修正案去解决,而不是由行政和司法机关匆匆忙忙地去作一些顾此失彼的解释。
任何时代,尤其象当今中国这样剧烈变革的时%b
-
劳动合同法细则出台民企喜忧参半
4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施行在即
24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细则实施细则
196人看过
-
电动车新政策出台细则
257人看过
-
三月起长春拆除城市违法建筑即将出台细则
20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出台的背景
391人看过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
劳动合同法第82条实施细则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7《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抵扣细则出台了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5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个特别扣除。根据教育、医疗、住宅、养老等民生支出的变化,适时调整特别追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
论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7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3、平等自愿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4、协商一致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5、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对方。
-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一至三条)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8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