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怀孕了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17:44:50 156 人看过

刑事案件怀孕了,在不同刑事诉讼阶段的处理方法如下:

1、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怀孕的,可取保候审;

2、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是怀孕妇女,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

3、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在执行死刑时发现怀孕的罪犯,应立即停止执行;

4、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怀孕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刑事案件拖着不办理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拖延案件不处理,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举报。

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经过审查,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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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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