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当事人对商业秘密负哪些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0:30:28 189 人看过

当事人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道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违反法律规定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的,不仅仅限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一、竞业限制协议可以不签吗

竞业限制协议可以不签,必须由用人单位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劳动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辞职跟老板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没有保密费用,保密协议有效;但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支付保密费为前提,无论企业是否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企业是否支付给员工保密费,员工都应当就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擅自泄露商业秘密,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三、竞业限制补偿金有哪些法律特征

竞业限制补偿金有以下法律特征:以劳动者履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为前提条件;支付期限、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才能产生;主体仅限于用人单位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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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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