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生效的经济仲裁不执行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7:20:56 306 人看过

一、已经生效的经济仲裁不执行怎么办?

对方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二、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经济仲裁裁决书中标注清楚了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超过法定期限当事人仍然不履行的,经济仲裁裁决书也属于法律文书,所以,可以凭借仲裁裁决书申请强制执行,没有必要再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仲裁裁决相关文章
  • 经济仲裁生效的规定是哪些?
    一、经济仲裁生效的规定是哪些?经济仲裁生效的规定是从裁决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但若一方依据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另一方申请撤销,则法院应该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二、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服能向法院起诉吗仲裁以“一裁终局”为原则,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上诉。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
    2023-04-21
    72人看过
  • 经济仲裁被告不出庭影响仲裁裁决生效吗
    无论被告是否出庭,仲裁机构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仲裁,仲裁结果必须依法依规。被告方不出庭,法院完成正常的送达程序后,可以缺席判决。因此,仲裁案件的仲裁审理规则适用于经济仲裁的案件仲裁审理,无论被告有无正当理由缺席不到庭参加,仲裁方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对仲裁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效力。仲裁裁决的执行(一)仲裁裁决执行的意义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应自觉予以履行。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协商一致将纠纷提交仲裁,都会自觉履行仲裁裁决。但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不自动履行仲裁裁决的情况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即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执行仲裁裁决是法院对仲裁制度予以支持的最终和最重要的表现,它构成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执行仲裁裁决在仲裁制度上具有重
    2023-07-25
    103人看过
  • 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
    一、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能力。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二、判决裁定的定义(一)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
    2023-05-09
    83人看过
  • 仲裁委已经定性怎么办
    法律综合知识
    就劳动仲裁裁定的执行而言,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循仲裁裁决书中载明的各项决策进行操作。通常情况下,历时所需时间大致为15天。在此期间内,若其中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表示异议并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则诉讼程序将启动,并有可能导致仲裁裁决书无法按时生效。若最终在15天内未能发生上诉事件,则该份仲裁裁决书自此正式生效,申请人可依据裁决书中的内容前往用人单位实施相应的执行计划。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拒不遵守或违反仲裁裁决中所决定的义务,则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域或其资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委托法院施行强制执行手续,而这一过程大约需要耗费约6个月的时间。特别需注意的是,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实践步骤应当全面考虑到每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因素,确保整个执行进程有序、高效、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
    2024-05-16
    353人看过
  • 安徽经济仲裁怎么办理的
    (一)、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或仲裁通知书后,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否则将视为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2、被申请人可在仲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辩书;3、分别做好证据材料的核对及整理工作,必要时可提交补充证据;4、及时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详细写明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5、在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申请人应主动查找其下落,并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被申请人的确切住所,否则将影响仲裁程序进行;6、被申请人若要提出仲裁反请求,则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此外,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有权委
    2023-06-03
    469人看过
  • 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
    1.仲裁、仲裁法的涵义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中订立的条款或事后达成的协议,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某一机构进行公断,双方当事人受该机构裁决的约束。仲裁已经成为国际上通行的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仲裁法是指专门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包括《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同其他国家缔结的双边条约中涉及的通过仲裁解决投资争议及相互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有关规定。狭义上的《仲裁法》是指1994年通过的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包括总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仲裁协议、程序和仲裁裁决的撤消与执行等。2.经济仲裁的概念与特征经济仲裁是指通过仲裁方法解决经济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海事纠纷的活动。是相对劳动争议仲裁、国家间争端的国际仲裁而言的。经济仲裁的特征:第一,仲裁机构属于民间组织,其成员多为各行业的专家。由于民事纠纷与商事纠纷往往涉
    2023-08-17
    462人看过
  • 经济仲裁需要执行哪些程序
    一、经济仲裁需要执行哪些程序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一)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二)组庭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组庭通知书后,对仲裁员的公正性有怀疑时,可以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
    2023-06-06
    363人看过
  • 如何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劳动裁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一)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的履行1、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2、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包括:(1)根据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一裁终局的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本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3、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应当依照规
    2023-06-09
    343人看过
  • 对仲裁经济补偿金的裁决不服怎么办?
    1、对仲裁经济补偿金的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
    2023-04-11
    91人看过
  • 法院已经执行终结裁定怎么办?
    就法院执行终结裁定书来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制作的终结执行裁定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执行终结裁定书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与执行中止不同,执行中止是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不是执行程序的结束,在执行中止的原因消除以后,执行程序恢复,执行工作继续进行;而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第二,实体上的效力。执行终结后,人民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或推翻了法律文书对权利人所应享有的权利的确认,只是法律不再对其实施保障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
    2023-02-11
    176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仲裁,经济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等各类合同纠纷。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一、经济仲裁的流程是什么?(一)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二)组庭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若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二、经济仲裁的原则有哪些?1、自愿仲裁
    2023-05-07
    471人看过
  •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的区别
    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是非强制性的,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的基础上的,只有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机构才有权审理他们之间的争议。可见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另外,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一、关于仲裁管辖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及第六条分别对此规定如下:“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也对仲裁管辖权问题有明确规定,该规则第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案件。”由此可见,纠纷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以及谁享有仲裁管辖权取决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为证明当事人之间
    2023-03-10
    121人看过
  • 经济仲裁时效起算点
    经济仲裁时效
    我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了,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其中,“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具体指工作交接时,还是劳动关系终止日。近日,律师和律所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庭上PK对这一规定的理解。2007年6月18日,原告入职北京市君*君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助理。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终止日期为2008年1月31日。一年来,原告勤勤恳恳工作,2008年1月君*君律所还是通知了其劳动合同届满终止。无奈,原告于2008年1月11日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单位拒绝支付补偿金。依《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补偿金应在工作交接的同时支付。经多次要求,均遭君*君律所的拒绝。无奈,原告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可了被告君*君律所所说,劳动争议之日是双方办理工作交接之日,即2008年1月11日,已超过60日申请期为由驳回了其申诉请求。原告认为,仲裁申请起算点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并非指工作交接之日。双方已于2008年1月
    2023-06-14
    122人看过
  • 上诉经济仲裁输钱怎么办?
    如果经济仲裁输了,应按照仲裁裁决履行义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定情形之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如果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如何确认是否上诉如果仲裁后一方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通知被告方,不用查询。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天内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
    2023-08-04
    119人看过
换一批
#经济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仲裁裁决是指仲裁机构在解决经济纠纷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仲裁协议,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审查和判断,并作出裁决。这种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遵守和执行。 经济仲裁裁决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和经济秩序的... 更多>

    #经济仲裁裁决
    相关咨询
    • 经济仲裁程序经济仲裁程序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7
      经济仲裁程序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受理阶段的仲裁程序始于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天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和附件。(二).组庭阶段双方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构成方式和仲裁员的选定。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选定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
    • 经济仲裁能否强制执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
    • 经济仲裁生效的规定是什么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12
      1、经济仲裁生效的规定是从裁决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2、但若一方依据仲裁裁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另一方申请撤销,则法院应该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 经济仲裁要不要执行法院法律?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根据审理撤销、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实际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仲
    • 什么是经济仲裁经济诉讼时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0
      经济仲裁经济诉讼时效主要指的就是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能够得到支持胜诉的规定。主要就是我们国家关于仲裁方面的时效,主要就是适用于诉讼方面的时效规定,也就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