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减刑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8:05:17 244 人看过

刑事案件减刑的适用条件如下: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刑的限制,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限的限制;

2、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刑或者刑罚已经执行,减刑就没有意义了,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罪犯才能适用减刑。

减刑有什么限制条件减刑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该规定并不是符合上述条件就一定要限制减刑,是否限制减刑,人民法院具有自由裁量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刑事案件简称"刑事案件",具体指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现行犯罪或者重大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准备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逃跑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六)不说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七)有逃跑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刑事案件指的是哪些刑事案件一般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之间产生的、需要通过刑事诉讼去解决的刑法上的纠纷。其实质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某个行为是否触犯了刑法、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承担以及承担何种刑事责任。刑事案件是与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相对应的概念。根据启动程序的不同,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2023-08-18
    67人看过
  • 申请减刑具体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申请减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其他法定情形,应当减刑。一、罪犯怎样才能够适用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减刑么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
    2023-04-11
    451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立案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3、属于自己管辖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综上所述,只要符合以上三点,不管对方是什么人,哪怕是没见过他,都不能影响立案。
    2023-06-14
    405人看过
  • 刑事案件抗诉的具体条件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如下: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2、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认为有抗诉必要的;3、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认为有抗诉必要的;等等。刑事案件抗诉和民事案件抗诉有什么区别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它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两种抗诉主要有以下区别:1.抗诉的对象不同。二审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2.抗诉的权限不同。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任何一级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对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二审抗诉。而除最高人民检
    2023-07-23
    496人看过
  • 减刑的条件有哪些具体要求?
    减刑条件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管、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可以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3、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缓刑减刑条件是什么样的?在我国如果被判处缓刑的话,一般来说犯罪分子是不需要再去监狱当中去接受改造的,但是有时候缓刑的考验期还是比较的长的,当然在缓刑期间,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同样是可以进行减刑的,当然这个条件国家是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定的,那么缓刑减刑条件是什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
    2023-07-02
    76人看过
  • 刑事不公开审理的具体案件是什么
    一、刑事不公开审理的具体案件是什么有原则即有例外,可能对个人隐私、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等造成泄露的案件,就不适宜公开审理。因此,法律也规定了不能公开审理案件的规则。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案件中,不能公开审理的情况有: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决定是否公开审理4、审判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均不得旁听,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的,法庭应当制止。但是如果证据确实与本案有关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将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或者对相关证据的法庭调查不公开进行。与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同的是,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是否可以公开,是由当事人自主决定的
    2023-04-19
    217人看过
  • 刑事案件追诉期具体是
    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事案件追诉期是: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刑事案件追诉期如何计算(一)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二)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标准,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三)追诉时效的延长根据刑法第88条的规定,我国追诉时效延长分为两种情况: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
    2023-08-01
    44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是什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刑事案件办案流程:(一)侦查阶段: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二)审查起诉阶段: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后,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三)审判阶段: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二、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
    2024-01-24
    143人看过
  • 服刑人员减刑具体有哪些条件
    服刑人员减刑条件主要有:(一)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二)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三)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四)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2022服刑人员减刑新政策服刑人员减刑新政策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
    2023-07-26
    227人看过
  • 具体哪类案件属于刑事案件
    一、具体哪类案件属于刑事案件触犯《刑法》的案件,以及需要进行公诉的案件都属于刑事案件。法律对此有具体的规定,即刑事案件的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分则条文的有关规定,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二、刑事案件的流程是怎么走的刑事案件的流程如下:1、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2、侦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
    2024-01-08
    383人看过
  • 具体刑事案件怎么才能缓刑
    一、具体刑事案件怎么才能缓刑缓刑是一种刑罚制度,争取缓刑的情形有: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4、上法院争取缓刑。5、缓刑不需交保证,但要交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假释与缓刑的区别是什么1、假释不同于缓刑。假释在原判刑罚的执
    2024-01-27
    347人看过
  • 具体怎么才算刑事案件?
    一、具体怎么才算刑事案件?1、国家为了追究刑事责任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就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在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2、有下列情形的立为刑事案件:(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5)放火案。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6)爆炸案。使用爆炸方法进行破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7)决水案。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堤坝,毁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伤亡的。(8)强奸案。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轮奸妇
    2023-04-20
    220人看过
  • 移送管辖的刑事案件具体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一、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
    2023-04-10
    375人看过
  • 减刑需要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减刑需要具备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扰乱金融秩序罪能否减刑扰乱金融秩序罪减刑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犯罪分子有法定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二、判刑后一般多久可以减刑减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二)实质条件: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2、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三、罪犯服刑多久能减刑罪犯服刑只要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
    2023-04-10
    33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可以减刑么?具体是什么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6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减刑: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革,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防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应当减刑。
    • 刑事案件如果罚金不交还能减刑吗, 刑事案件中的罚金减刑条件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25
      刑事案件罚金不交,不能减刑。说明没有接受教育改造、无悔改表现,不符合减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
    • 减刑要求具体是什么未成年人减刑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0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我国《监狱法》第七十七条对未成年犯的管理和教育改造,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对未成年犯的减刑规定,可按照《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刑事案件具体是什么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6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一)侦查阶段: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 (二)审查起诉阶段: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后,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 无期徒刑的具体减刑条件包括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6
      的条件:(一)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犯、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