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后是否仍具有转让价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07:40:23 454 人看过

房屋抵押了还可以卖,但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法律对房主出售抵押的房屋作了一定的限制:1、抵押期间,房主转让房屋,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2、房主出售房屋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3、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房主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证抵押权人的债权最终能够实现,房主不提供的不得出售该房屋。

房屋抵押银行给拍卖会查封房子吗

如果已经被抵押给银行的房产,法院是不能查封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2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抵押相关文章
  • 抵押人是否需要同意房屋转让
    抵押权转让需要抵押人同意。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民法典债务重新确认抵押人是否担责债务重新确认后,如果主债权债务有效的,抵押人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主债权债务无效的,抵押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
    2023-07-07
    412人看过
  • 询问建筑项目是否具备抵押价值
    在建工程可以为第三方提供抵押。抵押财产的范围具体如下: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有哪些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有:1、所有权风险。主要风险包括:权利主体是否明确,所有权是否存在纠纷,设定的土地面积是否明确,土地使用寿命是否短于贷款期限等;2、价值风险。价值风险的原因包括:评估原因、市场原因和所有权定义原因;3、质量风险。抵押权人处置在建工程时,存在质量问题,处置价格远低于正常价格,造成贷款风险;4、登记风险。只有抵押登记后,贷款银行才是真正的抵押权人,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一些贷款银行根据开发商的声誉不办理抵押登记、公证和保险手续。当开发商不能履行合同时,就会造成贷款风险;5、重复风险。在建项目办理抵押登记后,仍出
    2023-07-11
    159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具有转让价值?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吗首先要明白我国的土地基本制度: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或归集体所有;个人或单位无权获得土地所有权;个人或单位征用土地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是如果是房屋,则是房屋的(所有权)可以依法转让,但目前只有70年期限。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二)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1、关于转
    2023-07-02
    494人看过
  • 农村房屋能否买卖转让抵押
    一、农村房屋能否买卖转让抵押农村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转让抵押,但农村的宅基地买卖存在一定的政策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并未禁止农村村民买卖转让抵押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于宅基地的买卖要求较为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
    2023-06-17
    293人看过
  • 债权转移时,抵押的房子是否仍有效
    当债权产生转让时,与之相关的从属权利将共同发生转移,然而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则例外情况。抵押权并非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类别,因此在债权转让过程中,抵押权亦将随之转移,同时仍保持其有效性。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权不能脱离债权而独立存在或被用于担保其他债务。关于债权的转让方面,当受到担保的债权进行转让时,保证该债权的抵押权也应相应地进行转让,除非法律另行规定或是当事人另有明确协定。债权转让的方式近乎于非正式性。债权人及第三方只要在不知不觉间达成让与债权的共识,便可以宣告债权让与协议已经生效,无需经过任何复杂的手续和程序。除须遵循法定、行政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者外,均无需特别在乎债权让与协议是否具备文字记录形式,因为这种形式是否完成,并不改变这份协议本身的法律效应。对于那些已有债权证书就绪的债权进行让与时,尽管必须完成交付债权证书的手续,但这一动作仅仅是执行附属承诺责任,而非债权让与协议成功成立的必
    2024-08-12
    419人看过
  • 房屋在抵押状态下转让抵押人是否发生变更
    将抵押财产转让后,原来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024-05-05
    369人看过
  • 房屋已抵押怎么转让
    法律综合知识
    案情简介:市民陈先生一直想买一套商品房,在找到合适的房源后,其在某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后来房价大幅度上涨,于是陈先生便把该房屋转卖给李先生。但是后来当双方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被告知该房屋是不能转让的。无论是卖方陈先生还是买方李先生都傻了眼,面对这种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律师分析:如今的房产交易中,很多会涉及到房屋抵押贷款问题。相对于未被抵押房屋的买卖,确实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也就很容易出现纠纷。本案中,由于陈先生是通过办理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而购买了该套房屋,也就意味着该套房屋从一开始就被抵押给了银行,陈先生对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并不充分和完整的,他也就不能自由地处分该套房屋。所以即使他和买方李先生达成了协议,也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针对此类二手房交易,律师认为有两种处理办法可以用来解决问题:一是如果李先生能一次性地向陈先生付清购房款,则由陈先生一次性向银行还清房屋贷款,
    2023-12-11
    246人看过
  • 能否转让被抵押的房屋产权证?
    房屋产权证被抵押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转让。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经抵押权人同意方可出售并应当以所得价款对债务进行清偿;抵押权人拒绝交易请求的,应在贷款还清、解除抵押状态后转让。经过公证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可以被法院撤销【案情】1951年,赵xx与周zz等人领取了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记载共有房屋三间,其中一间房屋即本案诉争的房屋。1996年4月,赵仁焕(系赵xx之侄)领取了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2004年12月,赵xx对房屋主张产权,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因赵仁焕在申报产权中对房屋来源申报不实,隧依法撤销了该房屋产权证。2005年12月,赵xx依据一份继承公证书向市房管局提出对诉争房屋申请领取产权证,市房管局经审核后向其颁发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2006年4月,赵仁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市房管局颁发给赵xx该诉争房屋的所有权证。经一
    2023-07-06
    391人看过
  • 房屋拆迁后是否还有交易价值
    房屋要拆迁了不可以买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房屋被强制拆迁了怎么办房屋被强制拆迁的,当事人对强制拆迁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
    2023-07-03
    468人看过
  • 工程款债权转让后是否仍具有优先性
    一、工程款债权转让后是否仍具有优先性工程款债权转让后仍具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工程款是不是优先债权工程是属于优先的债权,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我国民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2024-01-25
    367人看过
  • 房屋抵押贷款后仍可出租吗?
    房子抵押后还能出租。但是,出租人在出租已经抵押而定房租时应当如实告知承租人已经抵押的事实。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房屋抵押贷款后可以再进行贷款买房吗可以。你可以使用所购房产作抵押,这就属于按揭贷款;也可以其他的房屋作抵押贷款,但前提是作抵押的房屋必须能够设置抵押权,也就是说,需要得到贷款银行同意抵押的房屋才能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有些银行规定你的房子抵押之后只能是买车、装修、子女出国等等,不允许你买房,但是有的银行还是允许你做的。可以做抵押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算是第二套房贷一般来说贷款是这样的状
    2023-07-11
    80人看过
  • 租赁房屋转让后租客是否仍能继续租住房
    一、租赁房屋转让后租客是否仍能继续租住房还可以继续租住的。如果承租人不想买下这套房子,那么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还是可以按照原合同的条款继续租用这套房子,新出租人没有权利让承租人搬走。这就是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二、租赁房屋转让方式有哪些1.房屋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2.房屋赠与: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3.其他合法方式:(1)以房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
    2023-10-30
    286人看过
  • 房产抵押贷款的房屋是否具备抵押资格?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不过在办理抵押时比较的麻烦,而且抵押贷款不是抵押房屋全部,只能抵押已经还款的部分;比如房屋贷款加上首付已经归还了百分之五十,那么向银行或者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时只能抵押一半,至于这一半能够贷到多少钱,一般会由放贷机构进行评估。抵押贷款的房子可以出租吗出租抵押的房屋是合法的,法律规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处分抵押物,但并未规定不得出租抵押物。因此,房主可以自由的进行出租其房屋。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这里我们通过法条的表述看出,法律是允许出租抵押物的,只是存在一个问题。我们通常所说“买卖不破租赁”在这种情况下将不适用,因为是先抵押后出租,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时候,将打破租赁关系以保障抵押权益。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承租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如果存在的话,则要慎重选择。《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本
    2023-07-07
    221人看过
  •  房屋抵押贷款可否进行债权转让?
    这段内容讲述了抵押品所担保的债权可以进行转让,同时抵押权也可以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进行转移。但是,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还有一种情况是在本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外,由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向债权人设定抵押作为履行合同或者债务的担保。因此,在抵押品转让时,需要考虑抵押权是否随之转移。抵押品所担保的债权可以进行转让,同时抵押权也可以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进行转移。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仍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本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外,由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向债权人设定抵押作为履行合同或者债务的担保。 【 房 产 抵 债 能 否 转 让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08条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物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是,抵押权不受转让。因此,房产抵债能否转让取决于抵押权是否办理了登记。如抵押权未办理登记,则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抵押权不受影响。反之,若抵押权已办理登记,则抵押人转
    2023-09-06
    30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 更多>

    #房屋抵押
    相关咨询
    • 房屋转让无效抵押权是否仍有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1、买卖房屋无效的,其抵押权一般无效。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从合同无效,对于取得的房产与房款应当予以分别返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
    • 抵押合同书到期房屋作价转让是否有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9
      这就是担保合同中的流质条款了,无效。流质条款,即绝押条款,是指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预先约定。订立抵押(质押,下同)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其因违反担保的原则而被现行法律认为无效。流质的约定,不仅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抵押权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债务人的利益。《物权法》
    • 抵押权设立后又转让房屋,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依据法办[2011]442号《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二条“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规定:“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并非针对抵押财产转让合同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仅以转让抵押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为由,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不应予以支持。”《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行为,买卖标的
    • 土地使用权是否具有抵押价值?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24
      1. 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品。这些抵押品包括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置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未被禁止抵押的生产设备等财产。 2.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下,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房屋抵押贷款期满后,借款人是否仍具有优先受偿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2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抵押期限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期限,作为抵押权人,将失去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此外,如果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且抵押权人未获得清偿的情况下,您可以与抵押人共同协商以抵押物或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进行清偿。如果未能达成协议,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