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稽查多久可以出结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4:50:36 71 人看过

海关稽查一般需要5至6个月结案,但是具体时间要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进行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海关稽查的内容有哪些

海关对被稽查人的下列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实稽查:

(一)进出口申报;

(二)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税、费的缴纳;

(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交验;

(四)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资料记载、保管;

(五)保税货物的进口、使用、储存、加工、销售、运输、展示和复出口;

(六)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使用、管理;

(七)转关运输货物的承运、管理;

(八)暂时进出口货物的使用、管理;

(九)其他进出口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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