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时水泥浆溅入双眼,与发包方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9:31:23 495 人看过

建立了劳动关系。

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1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时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有何区别,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
    一、劳动关系与雇佣(劳务)关系有何区别在于:1、主体及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且必须是自然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没有上述限制。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没有隶属性;2、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点;雇佣法律关系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3、形成的过程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雇佣法律关系则主要是在商品流通领域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4、内容不完全相同。根据上述区别,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不具有广泛性;雇佣法律关系的内容则具有广泛性。5、客体不同。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劳动行为;雇佣法律关系的客体,不仅包括行为,还包括其他方面。6、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责任,而且有行政责任;
    2023-02-22
    346人看过
  • 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否为劳动关系?
    由于“临时工”并非法律上的概念,这为如何认定“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带来诸多困惑,实务中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为劳动关系说,认为“临时工”亦为用人单位正常提供了劳动关系,为规范用工关系,应将其身份合法化,认定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另一种观点为劳务关系说,认为“临时工”具有短暂性和不稳定性,人员的流动性大,不宜将双方的劳动关系认定为劳动关系。在实践中,在分析“临时工”与用人单位构建何种关系时,不宜“一刀切”,而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实际用工情况判断。在此,首先分析一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或民办非企业等,另一方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
    2023-06-26
    484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无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
    2023-04-12
    390人看过
  • 偷排泥浆毁灭城市排水系统深圳施刑事手段
    偷排一车泥浆,只需3分钟左右的时间,而清理下水道所需的费用,却在数万元甚至十万元以上。堵塞下水道造成内涝,将给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危害。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长朱x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市交警局近日联合行动,成功打掉一个偷排泥浆犯罪团伙,共查扣泥浆车43辆,抓获嫌疑人12人。其中行政拘留6人、批准逮捕3人。长期以来,深圳市一些在建工地泥浆车向市政管网偷排泥浆的行为时有发生,为严厉打击这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深圳市交警局于3月起开展打击泥头车偷排泥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省运费雨水管道偷排泥浆3月28日,深圳市交警局在宝安区新区大道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KU8108的大型货车,正在向下水道偷排泥浆,犯罪嫌疑人余某和林某被当场抓获。据了解,自3月开始,在朱某的指使下,余某驾驶厢式大货车,林某跟车,3人从深圳市龙岗区民治水库旁的工地装载泥浆,分
    2023-04-22
    334人看过
  • 董事能否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董事不能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关系一般指的是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对于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一、法人代表社保可以在别的单位吗如果法人代表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由该家公司购买了社会保险,这样其就不可以由另一家公司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如果没有与在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没有参保,就可以由新的公司参保。二、公司的合同自己没有写明能发工资吗公司在没成立时就签好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正常付出劳动的,公司应当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应当按约定付给劳动者工资。三、劳务派遣工向谁辞职劳务派遣工应该是向派遣公司递交辞职申请,因为法律意义上的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工作的公司是用工单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应该向用工单位提前沟通好,征得同意才可以
    2023-04-03
    404人看过
  • 双倍工资申请之已建立劳动关系
    1.已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虽然劳动合同法首次明确以用工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但并未对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作出具体规定。对此,司法实践中一般参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12号)中的规定,即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标准,劳动关系建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在参考这三项标准时,不仅要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表面特征进行比对,更要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质进行分析,以防止劳动关系认定的扩大化倾向。例如,2010年4月,张某到某美容美发公司担任按摩技师,美容美发公司包吃包住,张某与美容美发公司按每笔按摩费用五五分成,一直未订立书面合同,2010年9月,美容美发公司辞掉张某。张某申请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2023-06-10
    478人看过
  • 其他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方式
    目前法律上对双重劳动关系没有明确规定,而且有些冲突。但就个别条款分析推断出的是不认可,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1、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可搜集以下凭证证明:(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
    2023-07-06
    52人看过
  • 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劳动关系何时终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终止: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二、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三、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何时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
    2023-07-22
    401人看过
  • 发包人与施工人关系是什么
    发包人与施工人关系是发包与实际施工的关系。施工工程的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工合同履行的此施工的过程中,承包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是:1、必须要按照签订的施工合同上表明的施工日期进行现场施工,并按照施工合同上签约的发放图纸时限给发包人。2、承包人的守时开工是实施工程的最主要确保条件。3、施工工程的承包人进入了施工现场前还要做好这项施工工程的实施工程的整个方案,一定要购买好此次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此次施工的场地使用也需要处理,场地是否平整,水电以及道路要保持绝对的畅通安全。这些进入施工现场的前期工作一定要做好。4、承包人随时要面临着发包人的督察,但是发包人督察的前提必须不能妨碍承包人工作才行,承包人也不可以各种理由拒绝发包人随时督察施工工程的进度以及工程的质量。5、承包人对此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照签约的施工合同标准质量来实施。如果施工工程的质量因为承包人的原因不符合施工合同标准质量,此施工合同的发包
    2023-03-17
    98人看过
  • 怎样看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认定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应从其特征方面进行分析并作出判断。劳动关系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人身隶属性的特征。劳动关系的隶属性决定了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即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了一种以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虽然每一职业的具体情况所要求的监督或指挥程度不一样,但若要确定存在劳动关系,则必定存在某种程度的管理与服从。二是劳动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属性。劳动法律关系虽然是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而形成的,但该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质,当事人双方必须在国家预设的法律框架内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其合同虽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主体意志,但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国家意志为指导。三是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已经将劳动付诸实施后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若仅有双方当事人签约的行为,尚不能认定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2023-06-02
    109人看过
  • 劳动者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一、劳动者与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双方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虽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并非临时的雇佣关系。劳动者与建筑工地属于劳动关系是成立的。二、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其次,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证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是对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书面约定,最终合同是通过双方来履行的,如果一方为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的结果就是为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最后,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双方对劳动合同(包括事实劳动合同)的履行。三、怎么区分劳动、劳务关系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
    2023-04-17
    349人看过
  • 劳动关系双方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时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按用工时间确定。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
    2023-03-18
    437人看过
  •  代发工资与劳动关系的关系
    尽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专业机构仍然会为他们代发工资。这种情况下,支付工资的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下凭证同样可以证明: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尽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专业机构仍然会为他们代发工资。这种情况下,支付工资的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下凭证同样可以证明: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工 资 支 付 凭 证 能 证 明 劳 动 关 系 吗 ?工资支付凭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和劳动者付出劳动的证据。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因此,工资支付凭证可以作为证
    2023-09-05
    165人看过
  • 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为何时建立的?
    一、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建立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劳动关系的科学解释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
    2023-04-29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时
    词条

    工时又称“人时”是指一种表示工作时间的计量单位。一个工人劳动一小时称一个工时。是企业计算工人劳动时间、制定劳动定额、编制各项计划,衡量劳动生产率发展水平的重要的计量单位。 对工时利用情况的统计分以下几个类别: (1)日历工时数; (2)公休... 更多>

    #工时
    相关咨询
    • 临时工工伤认定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如何确定双方是否有劳动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9
      答: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之前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徐某从2014年9月23日开始在被告公司处从事工作,并由被告发放工资,工作期间,原告徐某虽然作为临时工,也并未与被告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但依照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原告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徐某告在桂平市某陶瓷公司处工作期间,双方已形成了劳动关系。徐某
    • 双方有劳动关系如何建立劳动关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建筑施工劳务关系是否包括劳务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29
      建筑工程施工是否具备劳务关系应是具体签订的合同而定。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定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 建设工程违法发包中实际施工人雇佣的劳动者与发包人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5
      建筑企业与非法承包、转包、分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制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风险提示: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
    • 口头劳动合同是否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14
      1、建立劳动关系不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