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管辖机关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05:50:09 199 人看过

医疗事故罪的管辖机关是公安机关。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一、拘役与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二、刑事案件办案程序流程有哪些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流程有:

1、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依法进行的专项调查和有关强制措施;法律规定,侦查过程中的传唤和拘留期限不得超过12小时内,不得以连续拘留的形式变相拘留。根据规定,调查期限为2-7个月;

3、拘留。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临时剥夺现行犯罪嫌疑人或者重大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4、逮捕。法律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判处以上徒刑的,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有必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逮捕。逮捕时,应当出示逮捕证书。经批准逮捕的,必须在逮捕后进行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逮捕时,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

5、审查起诉。根据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时间为1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三、羁押跟拘留有什么区别

羁押和拘留有什么区别: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执行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拘役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管辖 公安机关
    交通事故管辖
    交通事故现场公安机关的职责是:1、尽快赶赴现场。公安机关接到了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这是公安人员的职责,及时赶赴到现场有四个好处;一是减少现场变动;二是减少损失;三是可以及早撤除现场,减少堵车时间;四是可以避免扩大不良影响。2、保护现场。划定现场的保护范围,维护现场秩序,不许无关人员进入,为保护重大事故现场,必要时可以中断交通。3、现场勘察。主要内容有:搜集材料、摄影、丈量、绘图、车辆检验、道路鉴定、尸体检验,确定、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及其它调查和现场复核。4、尽快恢复交通。因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而阻塞、甚至中断交通的现场是正常的,当现场勘察工作结束后,应尽量恢复交通,否则是不对的。但是,现场勘察工作结束后,一些重要资料还没有准确取得就拆除现场,恢复交通则是错误的。一、高速超速发生车祸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
    2023-03-08
    400人看过
  • 哪些公安机关有权管辖刑事案件?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一、划分地域管辖的主要依据是地域管辖也称为地区管辖,属于审判管辖的一种,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区管辖的原则是:(1)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2)以最初受理法院管辖为主,以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二、职务侵占罪司法管辖是什么样的吗职务侵占罪司法管辖一般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都可
    2023-03-30
    427人看过
  • [医疗事故常识]医疗事故【地域管辖【预防医学与卫生管理】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所谓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行政机关的管理区域确定其实施行政处罚权的地域范围,是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政府之间及其所属部门在各自管辖区内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分工。单纯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地域管辖是解决行政处罚权的块块旬分问题,即:省一级行政机关有权在本省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征处罚权,地市一级行政机关有权在本地市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县一级行政机关权在本县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至于对哪些些行政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哪级行政机关管辖,对哪些行政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哪个具体的行政部门管辖,靠地域管辖无法解决,是级别管辖和职能管辖规定的问题。摘自:医学教育网www.med66.com由于县级行政区划是我国行政区划中最基本的单位,地方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文化管理权限都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分配起点的,我国现行最大量、最经常的行政处罚也都是由县级行政机关管辖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
    2023-06-11
    210人看过
  • 公安机关有哪些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如下:(1)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2)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3)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正当防卫。派出所办案的流程是什么1、立案,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2、侦查,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3、破案,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管辖权问题1、对人民法院
    2023-08-01
    353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的管辖权机关有哪些?
    一、贷款诈骗罪的管辖权机关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贷款诈骗罪的指控应处于以下三种情况下:首先,如若诈骗活动是在某地发生或在该地域内实施,则local公安机关拥有管辖权;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常住地址离事发地点更近,那么当地警方也有权进行审理;最后,若有明确的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它规范化法规,对某些特定类型犯罪案件设定了优先级的管辖机制,则依然遵循该规则。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案件的发生地点,以及犯罪嫌疑人实际获取财物后果的发生地点以及罪犯所在地之外,其他任何地方的公安机关均无权对诈骗罪进行立案侦查。然而,针对公民的扭送,报案,举报,控告或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行为,所有相关部门都应立即处理,并对经过审查确定为有犯罪事实的情况,移送至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
    2024-03-04
    276人看过
  • 医疗机构管理引发的医疗事故
    (1)对危重病人片面强调制度、手续、条件,借故推诿和拒收,以致延丧失抢救时机,或不负责任地将危重病员转院、转科,造成不良后果。(2)擅离职守,贻误诊疗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3)不执行卫生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明知故犯,查对不严,交接班不清,或不遵医嘱,护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4)医院领导、后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在自己职责范围内,不积极领导、组织、配合医疗护理工作,造成不良后果。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
    2023-07-02
    71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对医疗机构的处罚有哪些
    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2021-12-07
    25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的管辖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权,涉及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种。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24、和29条的规定,对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来说:——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单位,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由医疗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医疗单位设在外地的分部、医疗点,若该分部、医疗点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书,由分部、医疗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分部、医疗点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则由医疗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联合办医或协助办医的,由发生差错事故的医疗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个体行医者,由个体诊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游医或因差错事故而逃逸的个体行医者,由游医、逃逸个体行医者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对解放军、武警部队向地方开放的医疗单位,在医治地方伤病员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由军队医疗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我国现有法律医疗损害案件管辖的基本规定。在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
    2023-05-01
    188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法院管辖权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对公民提起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医疗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医疗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交下级人民法
    2023-03-23
    318人看过
  •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哪些哪些是医疗事故罪
    一、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哪些哪些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行为。从犯罪构成上分析该罪: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权。医务人员在我国被视为白衣天使,负有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国家对从医的主体、职业活动都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以确保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以保证广大就诊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他们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轻则可能造成就诊人员伤病不能及时救治,重则可能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甚至致人死亡,并严重破坏国家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而那些到医疗单位接受治疗、体检的就诊人员则是本罪直接的侵害对象。其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即在对就诊人员进行医疗护理或者体检过程中,粗心大意,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不及时履行医疗护理职责
    2024-01-17
    43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刑事管辖权包含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主要是指除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绝大多数刑事案件。法律的除外规定是指:1、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2、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3、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除法律另有规定的这些案件由其他特定的机关行使侦查权外,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肩负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的职责,并具有同犯罪做斗争的丰富经验和必要的专门侦查手段。因此,法律把绝大多数需要侦查的刑事案件交由公
    2023-08-18
    57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管辖机关有哪些
    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管辖,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另外,行
    2023-06-13
    327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第四条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第六条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
    2023-04-26
    138人看过
  •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的刑事案件由哪个公安机关管辖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一)一人犯数罪的;(二)共同犯罪的;(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四)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一、取保候审后可以撤案吗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撤案,还要看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情况决定,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不应当追究的就要撤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
    2023-03-15
    33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拘役
    词条

    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 更多>

    #拘役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是哪个法院管辖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医疗事故诉讼审程序 1、管辖法院 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 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选择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证据保全 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复制涉案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和调取申请。 3、证据交换与质证 (1)审查病史资料是否完
    • 2018直辖市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 医疗事故罪有哪些及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9
      发生了医疗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将构成犯罪即医疗事故罪。根据《刑法》第335条之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的特点: 1、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 2、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常规; 3、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和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
    • 网络犯罪由哪些机关管辖?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13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可以管辖。
    • 医疗事故如何赔偿医疗事故相关标准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30
      法律分析 赔偿医疗事故需要的方式为:由医疗机构按照双方的约定,或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赔偿。例如,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赔偿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