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负责工伤鉴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21:43:02 78 人看过

1、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授权,确定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认定为工伤的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者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一般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二是具体行政行为;2.属于行政确认。确认结果有四种:工伤、非工伤、视为工伤、不视为工伤;3.它是一种行政行为,以“不申请,不鉴定”为特征的工伤鉴定程序;4.单位、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由哪个部门负责工伤鉴定属于工伤鉴定科(或综合业务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伤认定后,由劳动能力认定委员会负责劳动障碍等级的认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金的,受害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如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公司需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受伤员工或其近亲属将在一年内申请认定。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般从劳动局网站下载)、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治疗后伤势相对稳定,有影响劳动能力的残疾,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

各省的补偿标准不同。根据残疾程度的不同,赔偿金也不尽相同。主要补偿:医疗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津贴、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伙食津贴、护理费等,etc

如果您没有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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