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41:09 389 人看过

一、合同债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对债权能否适用善意取得目前尚未规定。从理论上说,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可以转让,当然也是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但由于债权作为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体现的只是一种未来将要获得债务人交付一定的财产或完成一定工作等的期待利益,债权人本身不能基于债权而占有属于债务人的财产,那么,处分债权,很难使债权受让人实际占有债权,也很难使债权的受让人能够像支配动产那样实际支配债权,如果债权根本不存在,无辜的受让人必然会蒙受损害。所以,很多学者认为,债权原则上是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但是如果债权能证券化、有体化、动产化,即可以通过存折、存单、凭证、文书、证券等表现出来,应收账款也是一种,因为应收账款还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平台登记还作为权利质押,债权与其依附的证券等凭证或载体就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而这些证券化、有体化、动产化的债权能为受让人实际占有或支配,则这些债权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这种债权不是一般的债权,而是民法上所称的证券,因为该凭证与其所载明的权利具有密切的联系,凭证除了有一般的证书所具有的证据作用外,对于权利的发生、保持、行使、转让都密不可分,故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二、合同债权指的是什么

合同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主要有如下几项权能:

1、请求保护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常称为债权所具有的请求力。

2、接受履行的义务。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合同债权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所以,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3、请求履行的权利。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

4、处分权能。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债务抵消。

三、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动产、不动产均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制度不仅仅适用于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等等。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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