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停水理由充分,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确需停止供水;
2、停水日期、停水时段、停水范围合理,不对市民生活及社会重大活动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3、应急方案可控,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应急措施可行。
二、办理材料
申报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图纸除外),复印件均需要提供原件核对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图纸除外),复印件均需要提供原件核对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图纸除外),复印件均需要提供原件核对并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通过网上方式提出申请,根据要求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清城分厅”(http://wsbs.qingcheng.gov.cn),上传申请材料。
2.收件。核对通过后打印申请表格。材料不齐全的,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发送补正通知书,要求予以补正。
3.受理。审查机关对申请材料完备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或作行政审批不予受理决定书。
4.审查。采用技术审查和审批相结合方式进行。
技术审查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范要求对技术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如技术报告需要修改、完善的,应向申请人出具技术审查初步审查意见,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修改的技术报告。
实施机关自收到技术审查意见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及技术审查意见进行审批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拟办意见报科室领导审核加具意见后呈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5.审批。实施机关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或不予审批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或者送达行政审批证件。
6.获取审批结果及领证。实施机关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审批决定、证件送达申请人。其中,实施机关作出不予审批决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决定文书可以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行领取决定的,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及受理通知书回执,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受理通知书回执。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实施机关应接收申请人通过现场提交的本事项的申请,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2.收件。核对通过后打印申请表格。材料不齐全的,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发送补正通知书,要求予以补正。
3.受理。审查机关对申请材料完备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或作行政审批不予受理决定书。
4.审查。采用技术审查和审批相结合方式进行。
技术审查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范要求对技术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如技术报告需要修改、完善的,应向申请人出具技术审查初步审查意见,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修改的技术报告。
实施机关自收到技术审查意见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及技术审查意见进行审批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拟办意见报科室领导审核加具意见后呈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5.审批。实施机关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或不予审批决定,并向申请人颁发或者送达行政审批证件。
6.获取审批结果及领证。实施机关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审批决定、证件送达申请人。其中,实施机关作出不予审批决定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决定文书可以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行领取决定的,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及受理通知书回执,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受理通知书回执。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清远市新城六号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清城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1995年)
第十三条城市供水企业对城市供水专用的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水源、井群、泵站、水厂、管道、闸门、消防栓、水表、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安全供水。因检查、维修需要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管网水压时,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特殊情况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城市供水条例(1994年)
第二十二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审批办理如何申请
342人看过
-
清远清城区通航水域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固定建筑物(设施)等水下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276人看过
-
清远市新城六号区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理前提
83人看过
-
清远清城区在城市市区建筑施工使用蒸汽桩机、锤击桩机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150人看过
-
清远新城六号区正式设立文化教育类非学历培训机构(含筹设、变更及终止)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380人看过
-
清远新城六号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154人看过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
房屋装修施工流程及材料准备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6-2-室内装饰施工流程一.材料准备和进场1.材料准备根据设计方案,明确装修过程中所涉及的面积。特别是贴砖面积、墙面漆面积、地板面积等,以及各种所需要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并提前准备妥当,为后期的施工做准备。2.材料的进场(材料的摆放要有序)(1)第一次材料进场首先水电工的辅助材料。(包括:电线、PVC管、PVC管的直接、弯头、三通等。水电的PPR管、PPR的直接、弯头、三通等。)然后木
-
小区里供水、供电、供气等费用应向谁收取?设备应由谁负责维修?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一般来说,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接受委托代收前面这些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毫无疑问享受这些服务的业主要支付费用。 提供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服务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这些单位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共管线和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但相关费用要
-
手动施工流程及备案所需材料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一、备案1.按市、区(县)两级管理范围的要求,建设单位持工程报建确认招标方式,到招标受理窗口办理招标备案;2.发布工程招标信息(在建交中心信息网上发布)5个工作日(邀请招标由甲方实行组织招标事后备案);3.受理人接受符合报名资格的投标单位报名;4.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20日后组织开标(将招标文件到招标管理部门备案);5.开标前一日,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招标办的监督下,从
-
关于审批建设用地的流程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9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第四条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
-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审核监理工程监理要求河南在线咨询 2021-09-29:1、水泥应由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包括厂别、品种、标号、生产日期和试验编号); 2、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 3、水泥复试项目: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和安定性。4、必要时应加试凝结时间等项目;水泥采用快速试验者,合格判定应以标养 28天强度为准; 5、水泥试验单要由试验结论,水泥质量有问题时,经工程技术人员书面确认降级使用条件下,应注明使用的工程项目部位和不影响该部位的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