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诈骗数额是否累计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1:40:26 417 人看过

多次诈骗,如果犯罪嫌疑人构成连续犯的,应当累计犯罪数额。连续犯,指出于同一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触犯了同一罪名的犯罪。连续多次小额诈骗行为应当属于连续犯的一种特殊形式。有证据可以证实嫌疑人构成连续犯,犯罪的数额可以累计计算。

连续多次小额诈骗行为可以比照盗窃罪适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十二项规定,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诈骗罪与盗窃罪同属于常见性、多发性的侵犯财产犯罪。

一、扒窃罪的情形是什么?

(一)盗窃数额较大

1、数额较大的含义:修正前、后的数额较大,都指的是盗窃一次数额较大;至于对前后两年之内仍在追诉期限之内的盗窃数额可以累计计算,也是以其这一次构成犯罪为前提。

另外,对于有情节严重情形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一般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而盗窃一次,不只包括事实上的一次,还包括法律评价上的一次,即刑法理论上的徐行犯。

2、徐行犯:所谓徐行犯犯罪,是指为逃避法律追究,把本来一次可以完成的犯罪行为,在特定的空间范围、较短的时间范围内,分数次来完成的犯罪。

而“多次盗窃”虽然也被认定为犯罪,但是是有条件的,即“一年之内三次以上的入户盗窃或者扒窃”。如果不是入户盗窃、扒窃,比如个人所办案件中的在室盗窃,一年内三次以上也不能构成盗窃罪;并且,多次盗窃,一般认为是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依然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

但是,若符合徐行犯的要件,由于其“徐行”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把数次盗窃行为评价为法律上的一次盗窃行为,各次的数额就可以累计计算。

(二)多次盗窃

多次盗窃,指两年内其中任何一次都不单独构成犯罪但累计超过三次的盗窃。如果三次累计数额超过数额较大标准,若符合徐行犯特征,按徐行犯处理--由于徐行犯法律评价为一次犯罪行为,事实上的多次不再是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只以累计后的数额作为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确定基准刑;如果不符合徐行犯特征,按多次盗窃处理,三次本身是基本犯罪构成事实,超过三次的次数是其他影响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至于累计的数额,则不应再进行重复评价确定基准刑。

修正案后的多次盗窃,不再包括入户盗窃、扒窃,也不包括携带凶器盗窃,因为三者一次行为即构成犯罪。

(三)入户盗窃

一方面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另一方面是户的场所性特征和功能性特征。即: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二、连续盗窃行为

连续盗窃就是指在几天内或者一段时间内进行多次盗窃,属于接连性的,多次盗窃属于很长一段时间内进行过多次盗窃。行为人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实施了数个在性质上相同并且独立成罪的行为,而且数个盗窃行为之间呈现出连续实施的特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诈骗罪数额能否累计犯诈骗罪怎么处罚
    一、诈骗罪数额能否累计?1、诈骗数额应累计计算。诈骗犯罪中数额不仅是定罪条件,也是法定刑升格的条件。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使被害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达到法定数额,才能构成犯罪,所以诈骗数额应累计计算。2、要明确规定行为人归还财物是基于犯罪考虑,还是悔罪表现。如果行为人只是为了更好的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而采取归还财物的行为,应认定为一种犯罪手段而非上述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归还财物行为。只有行为人基于弥补被害人损失的目的而归还财物才能认定悔罪,从而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二、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2023-02-24
    94人看过
  • 诈骗两次可否累计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一、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是什么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
    2023-02-24
    211人看过
  • 累计数额超限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案情]1995年9月27日,被告人赖某以本人名义,向A银行申办1张信用卡;至1996年3月14日被告人赖某持该信用卡在泉州某酒楼、商场等场所进行透支消费本金人民币2043.14元。1995年10月被告人赖某又以本人名义向B银行申办1张信用卡。至1996年1月31日被告人赖某持该信用卡在泉州某大酒楼、商场等场所进行透支消费本金人民币4455.45元。被告人赖某透支消费后,经发卡银行B银行和A银行于1996年2月、1999年7月多次分别用电话、电报、发催缴通知单等方式催缴拒不偿还。2003年11月10日,A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2003年12月23日,B银行也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2004年2月17日立案。案发后,被告人赖某于2004年12月8日在山西省太原市被抓获归案。至2004年12月24日被告人赖某持A信用卡透支本金人民币2043.14元,利息10319.37元;持B信用卡透支本金人
    2023-04-25
    150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孳息是否计算数额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是不包括孳息的,也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一、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
    2023-06-25
    218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数额能否累计?
    敲诈勒索罪数额是累计的。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敲诈勒索罪社会危害性大。(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
    2023-06-27
    485人看过
  • 我国网络诈骗是否是累计金额
    在我国,网络诈骗活动是会累计其诈骗所得的金额的,累计达到规定数额的,即可以构成犯罪,行为人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网络诈骗犯罪立案标准什么是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查的很严。网络诈骗的犯罪构成: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
    2023-08-03
    17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诈骗罪可否累计算罪金额数额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
    • 二次诈骗的数额能累计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4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次诈骗行为诈骗数额未到立案标准的,如果有多次诈骗行为的,数额是可以累计的,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
    • 诈骗多人累计数额多少?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9-30
      是数额累计,要看具体案情,先看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最长15天;如果是刑事拘留,拘留期最长37天,之后一定会有一个结果,要么逮捕,要么放人。如果逮捕继续羁押侦查,一般情况六个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审判,具体情况要问办案单位。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 诈骗罪的数额累计计算原则一般基准数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13
      多次实施诈骗的,各次诈骗的具体数额相累加,然后按照累加总金额计算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诈骗罪数额累计计算应该怎么认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3
      诈骗金额,如果没有处理过就按照累计计算。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