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应尽义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10:51:49 328 人看过

出租人的应尽主要义务有:

1.对第三人造成侵害的免责。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2.在承租人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负有协助义务。

3.不变更买卖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条款的不作为义务。

4.取回权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当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可以取回;当租赁期间届满时,可以取回;当承租人重大违约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当然也可以取回。

5.租赁物不符合租赁合同目的时的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6.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这是关于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即出租人担保标的物不被第三人(出卖人等)所追夺,不被第三人所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被第三人主张知识产权)。

一、谁来承担租赁合同中的风险

租赁合同中的风险承担有两个方面:

1。租赁物损坏和风险损失的承担。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是由出租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出租人应当自行负责;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向出租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是由任何人造成的,如不可抗力,则出租人应承担财产损失的风险。

2、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承担。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由出租人造成,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由第三人履行,出租人应首先向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向侵权人追偿;如果租赁物的损坏和损失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由于不可抗力或自然损失,承租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如果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违约怎么办

在租赁物未交付、交付迟延或租赁物与合同不符时,对于出租人,承租人有权:

1、拒收租赁物,除非出租人已提供了符合合同规定的租赁物对其违约做出补救;

2、终止租赁合同,并有权收回预付的任何租金及款项(但应减去承租人从租赁物上获得的利益和合理金额);

3、提留根据租赁合同应付的租金,直到出租人对其违约做出补救,提供符合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物或者承租人丧失了拒收租赁物的权利;

4、融资租赁合同一般约定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是,当出租人选择供货商时,此责任不能免除;当出租人明知租赁物有瑕疵时,不能免除;

当出租人与供货商不可分时,如系其子公司、分公司等,亦不可免除,而应视为根本违约行为,承租人有权拒收租赁物并解除合同。当然,承租人仍保留其对抗供应商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新的租赁期内出售房屋出租人应尽通知义务
    某市场的房屋由通达建筑公司开发、出售。建成后因一时未能出售,公司对外出租。姚某于2002年12月租赁该公司门面房两间,租期为一年。租赁该房屋后,姚某生意红火。2003年12月2日,房屋所有人通达公司通知商场各经营户:市场内房屋欲向社会出售,各承租户有优先购买权。其中姚某所在区商铺为每间9万元。姚某有意购买,后因多种原因,双方买卖未果。2004年2月27日,姚某与通达公司又续签一年租赁合同,约定到期日2005年1月l日。2004年12月16日,在姚某不知情情况下,通达公司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将租赁房屋以每间10万元出售给王某。不久,在姚某商铺临界租赁期满前,王某要求姚某搬出房屋,姚某才得知此事,遂发生纠纷。王某以姚某为被告、通达公司为第三人诉讼至法院。对本案的处理原审法院存在较大的分歧,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种意见认为: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之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优
    2023-06-10
    212人看过
  • 夫妻间应尽哪些义务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都没有效力。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如抚养子女、赡养双方的老人等。一、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处理离婚后的债务,依照不同情况的处理方法如下:1、对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如果尚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2、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为家庭成员治病所产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提前偿还的,则双方可以协商同意,将这部分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后清偿,或者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债务,在债务到期后由双方各自清偿其份额。如果夫妻共同财
    2023-04-02
    380人看过
  • 重新审视房屋出租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房屋出租人的权利如下:1、租房;2、收取租金;3、保证出租屋合理使用的权利;4、承租人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要求其赔偿。房屋出租人的义务如下:1、交付出租屋;2、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3、维修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并在租赁期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有哪些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有:1.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交付房屋。房屋出租人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约定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2.出租前已经设定抵押或者房屋所有权一经查封、扣押、监管或者其他形式限制转移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实现书面告之承租人。3.出租非独立成套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承租人使用房屋合用部位的范围、条件和要求,承租人与相邻房屋承租人、使用人
    2023-07-11
    219人看过
  • 经营者有哪些应尽的法律义务
    一、经营者有哪些应尽的法律义务经营者应尽的法律义务有:1.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2.接受监督的义务;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5.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6.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7.保证质量的义务;8.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等等。二、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包括哪些?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
    2023-08-07
    33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应尽哪些义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1、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2、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
    2023-07-16
    67人看过
  • 法律规定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一、出租人有哪些义务1、将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使用、收益。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二、承租人的义务有哪些1、按约定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没有约
    2023-04-06
    357人看过
  • 公司的董监高应尽哪些义务
    一、董监高应尽哪些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监高对公司事务应忠诚尽力、忠实于公司,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时,应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不得损公肥私,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具体而言,忠实义务是一种消极义务,强调董监高不得损害公司利益,表现形式多为董监高的禁止性行为,法律通过列举禁止性行为并规定其负面后果以降低行为人的心理预期,从而抑制行为发生、实现法律预期效果;而勤勉义务是一种积极义务,强调董监高应尽合理注意义务,尤其是履职过程中的合理注意义务,其表现形式多为董监高对公司、对股东、对第三人的各种职责以及失责时的责任承担,因各个岗位职责不同且勤勉尽责的行为不胜枚举,法律未对勤勉义务的具体行为进行罗列,为董监高履职发挥主观能
    2024-02-04
    220人看过
  • 买受人有哪些义务出卖人有哪些义务
    一、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哪些义务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合同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因此出卖人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归买受人的义务。为保证出卖人能够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出卖人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依《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其转移。所以,在一般情形下,交付标的物即可转移物的所有权。但对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动产和不动产,因其所有权的转移须办理特别的手续,出卖人应依约约定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的登记等有关的过户手续,
    2023-03-03
    102人看过
  •  中学教师应当尽到哪些义务?
    作为学生们的表率,我将遵守宪法、法律和道德规范,并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我会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并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同时,我还将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并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遵循宪法、法律和道德规范,成为学生们的表率。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中学教师应当如何履行自身职责作为一名中学教师,应当认识到自身在教育中的重要性和责任。教师应当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并对学生的思
    2023-10-28
    257人看过
  • 民法典的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有哪些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二、租赁中出租人的义务是什么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
    2023-04-19
    88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应尽义务有哪些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应尽义务有哪些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自己的先行行为而带来7项应尽义务:(1)立即停车;(2)必须保护现场;(3)抢救伤者和财产;(4)必须移动时应标明位置;(5)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6)听候处理;(7)对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可先行撤离现场二、交通事故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二)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三)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四)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五)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在
    2024-01-20
    90人看过
  • 公司股东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责任主要有:(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义务主要有:(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
    2023-07-07
    165人看过
  • 辩护律师在开庭前有哪些应尽义务?
    1、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属守律师的工作纪委和职业道德规范;2、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不得与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被告人使其逃避应得的惩罚;4、对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5、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则;6、要按时出庭,遵守法庭守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7、在庭审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员,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尊严。一、刑事拘留律师可以约见几次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间,对律师约见时间没有限制。只要律师认为有必要,随时可以与看守所进行预约。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
    2023-06-26
    161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新股东有哪些应尽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义务。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一、股东权利有哪些?1、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2、参与决策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取红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4、退出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5、知情权,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的优先认购权。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
    2023-02-16
    28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4
      出租人的义务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夫妻有哪些义务尽到扶养义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9
      夫妻扶养义务都是以下内容: 1、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原因,无独立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 2、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平等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应尽到哪些义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尽哪些义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5
      1、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个人租房协议中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8
      出租人有下列义务: 1.将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使用、收益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担保义务。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