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09:41:14 123 人看过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它的内容,一是行为责任,就是由谁举证,二是后果责任,就是举证不能和举证不足的后果究竟由谁承担。具体包括:

(一)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出证据;

(二)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证据,应当加以证明,以表明自己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主张;

(三)若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证据后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可能导致法院对自己不利的裁判,即承担败诉的结果。

一、医疗事故案件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是三年,从身体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一)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

(二)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指医院或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如下举证责任:

1、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多数案件中,医疗行为与病员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比较明确。但在一些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中,必须经过专门技术鉴定方可确定因果关系。

2、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医疗机构如果要免除自己承担的侵权责任,就要证明自己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医疗过错。有的学者在这方面已经作了一些探索和研究,是值得借鉴和参考的。即医疗机构证明自己没有医疗过错的途径表现为:

(1)损害结果属于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医疗机构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后果或医疗机构确实无法避免医疗损害结果;

(2)出现了难以预料的并发症。这种“并发症”必须是难以预料和难以避免时,才可以成为免责的条件;

(3)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是造成损害后果的全部原因,则可以免除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如果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损害后果的出现的原因之一,医疗机构也有过失时,应依过失相抵的原则,由双方分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在医疗事故责任中进行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依据
    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确定举证责任倒置主要是基于从医患双方的举证能力等因素考虑,由于医患双方地位的不平等与信息不对等,导致患方存在举证上的障碍,因而以举证责任倒置平衡双方的利益关系,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它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理由:1、病人的医学知识非常有限,而医疗服务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患方往往处于被动服从的地位,其对医学知识的匮乏以及对诊疗手段,诊疗方案等的有限了解很难提出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失行为。2、诊疗护理虽然都有病历记载,但这些病历都在医师或医院的实际控制和支配之中,病人无法接近或获取。即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病人有权复制病历,也仅局限于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嘱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客观病历。而对于主观病历则病人很难取得,更谈不上举证,而按照举证责任的实质分配标准,举证责任应当由距离证据最近或者控制证据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医疗机构则是距离证据最近、控制证据的一方
    2023-03-14
    41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中的举证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
    因医疗事故发生的纠纷,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通常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2023-05-02
    285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诉讼举证责任由谁来负责
    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医疗纠纷诉讼情况来确定需要负责举证责任的一方。具体内容如下:一、在医疗纠纷诉中的举证责任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病人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同时,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二、在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纠纷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纠纷诉讼中,病人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病人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三、发生医疗损害,病人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
    2023-06-05
    103人看过
  •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什么,谁来承担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
    一、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什么,谁来承担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指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后,因为造成医疗事故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在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一般是由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作为责任主体。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2023-06-01
    110人看过
  •  呈现医疗事故举证责任的相关知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疗机构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程有无过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相反,即患者需证明自己在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并提供受损害行为和结果的证据。这一规定被称为举证责任倒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程有无过错承担举证的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正好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通常被称为的'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患者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要对自己受损害行为提供证据;患者也要对受损害的结果提供证据。2. 医疗纠纷中医疗行
    2023-08-18
    167人看过
  • 导尿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如何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程有无过错承担举证的责任。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正好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通常被称为的“举证责任倒置”。(一)患者的举证责任1、医患关系。患者应当举证在医疗机构接受过治疗或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其实施过诊疗行为,予以证明双方之间医患关系的成立。挂号单、门诊手册、病历、缴费凭证等均可以作为证据。2、损害后果。患者应当举证证明其受到的损害后果,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精神损害。损害后果表现为诉讼请求时通常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医疗费等有效票据、误工证明、鉴定意见等均可以作为证据。3、医疗机构存在过错。过错责任原则的举证分配原则是“
    2023-06-26
    36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诉讼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医疗事故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一般来说,医疗事故也是民事纠纷的范围,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一般也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应由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病员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不存在医疗过错等方面的举证责任,由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一、哪些情形可以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医疗事故中,按照不同的情况,举证责任的分配也会不一样,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会直接认定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1、医疗机构没办法举证,比如,患者病历丢了,被证明病历作假,过了举证时间没有举证等;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没有告知患者;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没有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私自为病人治病导致损害后果;4、提供没有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5、医疗过错显而易见的,如超药典剂量用药导致损害后果的,需要做药物过敏实验却没有做的,医疗机构工作人
    2023-03-26
    345人看过
  • 如何应对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医疗事故起诉书
    为了确保病历作为医疗事故证据的法律效力,看完病应即时打印病历,同时别忘了找当事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一、归责原则民事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因自己的行为致人损害进行赔偿的一般准则。它是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确定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过镀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准则。按此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在适用过错责任场合,证明行为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都归于受害人。在过错责任范畴中,还存在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即过错推定原则。它是指行为人在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其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推定过错与一般过错责任不同,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如果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
    2023-06-05
    328人看过
  • 吃药出事故是否医疗责任,医疗事故须承担什么责任
    一、吃药出事故是否医疗责任如果吃药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下是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二、医疗事故须承担什么责任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2023-06-19
    314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医疗事故责任应该怎么样划分?
    一、什么是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医疗事故以“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为前提,这也决定了医疗事故具有不同于其他医疗纠纷的性质。患者与医疗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医疗关系是一种非典型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是“医院与患者之间就患者疾患等进行诊察、护理、治疗等医疗活动形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关系。”3在医疗关系中,患者向医院支付金钱,作为对价,医院为患者诊断并提供药物或采取其他手段来医好患者的疾患。如果患者支付了金钱,医院未能按约定履行自己对患者医治的义务,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医院应该承担契约责任。如果医院及医疗人员还因为过失而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造成了患者不应有的人身损害,其在构成违约的同时,也构成对患者生命权、健康权的侵害,即构成侵权。二、医疗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医疗事故鉴定主要分为两个步骤。首先是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病历、记录,确认医方的医疗护理是否符合常规规范、在诊治护理过程中有没有过失行为、过失
    2023-03-03
    313人看过
  • 举证责任的变化对医疗事故赔偿的影响
    按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人民法院审理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一般都是把它作为侵权案件处理的。审理中通常要涉及四个方面的证据要件,即侵权行为、被告方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但在发生医疗纠纷时,由于大部分的证据都掌握在医者手中,患者很难取证。为使患者群体有更大的空间来维护自己的权利,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受害人在因果关系和过错的要件上不必举证证明,而是由法官推定,受害人
    2023-07-02
    297人看过
  • 医疗合同纠纷举证责任怎么区分?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是怎么样的
    一、医疗纠纷举证责任怎么区分迄今为止,我国对医疗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式进行了几次重要修改,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2年3月1日之前的谁主张,谁举证阶段;第二阶段,2002年4月1日以后至2010年6月30日以前的举证责任倒置阶段,医方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及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第三阶段,2010年7月1日以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实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一般由患者证明医方存在过错,医方在特定情况下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进行举证。研究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演变,对我们在日益复杂的医疗纠纷案件中找到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平衡点,更好的处理医疗纠纷,构筑和谐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作用。二、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是怎么样的1、患者的初步证明责任我国的医疗事故纠纷诉讼以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责任为核心,但并不是说患方就不负有任何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
    2023-03-23
    203人看过
  • 如何解读医疗事故中双方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就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以及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代理医方的律师首当确认医患关系发生且未超过诉讼时效,而后决定在举证期限内主动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证明医方无过失行为或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以免发生举证不能。如患方提起违约之诉的,医方没有举证倒置的义务。患方举证责任患方就是否存在医患关系,损害结果及损害结果射击的经济赔偿的范围,项目,数额等承担举证责任。代理患方的律师首当完成医患关系,损害结果的举证,在此基础上,还要完成对经济赔偿数额进行举证,举证前应当注意确定合理的赔偿预算,不能发生漏项。当医疗尚未终结或情势复杂造成预算困难时,当可保留相应的诉权,避免举证不力。此外,在过失及因果关系方面,虽然举证责任倒置,但主动举证更具有说服力。当事人举证期限当事人对举证期限协商一致的,经法院许可;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2023-06-13
    158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患者需要提供的证据有什么作用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患者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1.有关挂号证、收据。2.从医疗机构复制记录了患者的症状、体征、病史、辅肋检查结果和医嘱等客观情况的资料。3.受到医疗伤害后的病例、鉴定结论等证据证明医疗伤害结果的存在。一、医疗过错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医疗过错鉴定所需要材料如下: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6、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
    2023-03-05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举证责任的概念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05
      1、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它的内容,一是行为责任,就是由谁举证,二是后果责任,就是举证不能和举证不足的后果究竟由谁承担。 2、具体包括: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出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证据,应当加以证明,以表明自己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主张;若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证据后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可能导致法院对自己不利的裁判,即承担败诉的
    • 医疗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什么是医疗事故责任,医疗事故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1
      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国家在总结医疗事故处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处理时不仅要考虑医疗事故的等级,还要考虑损害后果与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并明确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责任程度的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
    • 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医疗事故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怎么认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4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它的内容,一是行为责任,就是由谁举证,二是后果责任,就是举证不能和举证不足的后果究竟由谁承担。具体包括:(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出证据;(2)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证据,应当加以证明,以表明自己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主张;(3)若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证据后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可能导致法院对自己不利的裁判,即承
    • 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中的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条件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认定条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
    •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中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3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按以下规定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