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隐私概念的提出及其含义最近几年,我经常碰到一些涉及到几个人共同拥有一个隐私经历,其中一个人处分这个隐私,其他人主张侵权的案件。最典型的,就是我曾经点评过的一个案件。这个案件的案情是:2001年某日,某《文摘》报刊登了一篇题为《音乐家某某与李某38年婚外婚内情》的文章。文章披露了在该音乐家及其前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与该音乐家的婚外恋情,以及该音乐家与其前妻之间的部分婚姻生活内容。同时也披露了该音乐家与其前妻离婚,与李某结婚的若干事实。该音乐家的前妻认为,该文对她与该音乐家的婚姻与感情生活加以歪曲和捏造,文中有大量对原告及其家庭进行侮辱和诽谤的文字,严重损害了自己及家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因而将出版社告上法庭,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在这个案件中,最突出的法律问题就是支配个人的隐私同时又涉及到他人隐私的保护,对此究竟应当怎样进行法律协调的问题,也就是相关隐私及其民法保护的问题。对于这个案件,法院判决不构成侵权。我认为这个判决是不适当的,理由也就是相关隐私的关系人之一擅自处分该隐私,侵害了相关隐私的其他关系人的隐私权,应当构成侵权。相关隐私,是我提出的一个概念,它是属于隐私这个种概念下属的一个分支概念,是指涉及到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的隐私的隐私。在很多场合和情况下,一个人的隐私是与他人的隐私相关联的,例如所谓婚姻关系的“第三者”的隐私,就一定会涉及到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第一者”和“第二者”的隐私。“第三者”讲述自己的故事,必然会涉及到相对应的另外两个关系人的隐私。这样的隐私,就是相关隐私。相关隐私不是“家庭隐私权”。有人认为,“第三者”讲述涉及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的隐私,是侵害家庭隐私权。家庭隐私权的概念是不存在,因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一个家庭可能会有自己的“集体隐私”,但是,由于家庭不是民事主体,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家庭不会享有隐私权。就是一个集体,也不会存在“集体隐私权”,同样是因为集体不是一个权利主体,无法享有隐私权。而相关隐私,是民事主体之间有着共同内容的隐私。所谓的集体隐私或者家庭隐私,不过都是相关隐私。对于这种隐私,不是由一个几个人享有的隐私权来保护的,而是由相关联的各个人自己所享有的隐私权来保护。对于涉及到自己的那一部分隐私,自己都有权进行支配和保护。因此,即使是相关隐私,也不产生相关隐私权这样的概念。二、对相关隐私进行民法保护的重要意义隐私是民法所保护的极为重要的人格利益。法律确认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对权利人的隐私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他人非法侵害任何人的隐私权。这是保护人的尊严的重要法律措施,是任何人都不能够忽视和违背的。相关隐私,是自然人的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人生活在现实的社会中,都要与人进行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就会发生在一起交往的人共同享有的相关隐私。这种相关隐私,既包含着本人的隐私,也包含着其他相关人的隐私,这种相关隐私涉及到相关联的每一个人的隐私及其权利。保护自然人的隐私及其权利,就要保护相关隐私。如果对相关隐私不予重视或者保护,就可能损害范围极为广泛的人的隐私利益和隐私权。按照隐私权保护的基本规则,任何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权,隐私权就是自然人支配自己的隐私的权利,权利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愿意隐瞒就隐瞒,愿意公布就公布。但是,行使自己的隐私权有一个界限:隐瞒自己的隐私、保守自己的隐私,不得违反公共利益,当司法机关向你调查犯罪行为而你借口隐私而予以隐瞒的时候,这就不是行使隐私权的问题了,而是妨害司法;宣扬自己的隐私、诉说自己的隐私,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侵害他人的利益,也构成侵权行为。既然隐私权人有权支配自己的隐私利益,那么,对于包含自己的隐私的相关隐私,也应当有权支配,也就是与相关隐私有关的其他关系人对于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隐私有权进行支配。讲述自己的故事,支配自己的隐私,都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不会受到非法干涉和限制,如果这种支配自己的隐私的行使权利行为受到非法干涉和限制,也构成了侵害隐私权的责任。但是问题在于,任何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能牺牲或者侵害他人的隐私,不能侵害他人的权利,同时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在相关隐私中,一个人行使自己的隐私权,支配自己的隐私利益,必须很好地保护他人的隐私,使共同享有相关隐私的关系人的隐私权不因一方当事人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受到侵害。如果在行使自己的隐私权支配相关隐私时,没有尽到保护相关隐私的关系人的隐私权不受侵害的义务,那么他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宪法》第51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一条文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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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什么制度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行政机关应当创造条件,实现与被许可人、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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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应建立哪些制度?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 (1)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2)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3)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4)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5)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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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应当建立什么制度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景区应当建立门票预约制度,制定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在旅游旺季通过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游客服务中心以及景区入口处等,公布景区的实时流量和最大承载量,对景区游客进行最大承载量控制。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景区应当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向游客告知游览设施设备的最大承载人数并进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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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公民个人隐私应当怎样保护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5一、基于民事行为而成为公众人物的未成年人与基于刑事案件而成为公众人物的未成年人应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基于刑事案件而成为公众人物都具有极大地偶然性,因此成为公众人物的未成年人其隐私权应该受到更大的保护。例如,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这就是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 二、刑事案件中的加害人与被害人应有所不同。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相比较加害人,其隐私应当受到最大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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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什么制度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3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编制名册的重要依据。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暂缓编入名册,责令停业整改,期限不超过一年;整改合格的,可以申请恢复执业;整改不合格或者整改期满未申请恢复执业的,注销执业证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年度考核,按照考核不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