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行政处罚的条件和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0:21:44 429 人看过

决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必须具备法定条件,而不完全取决于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从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方式内选择较轻的处罚方式,或者在允许的幅度内选择较轻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不得随意做出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应当予以从轻或减轻:

一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是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是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能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行政违法行为,在行政案件中有立功表现的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减刑处理。来维护我国的正常社会秩序的运转,对我国的社会健康发展和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的违法行政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是否加重量刑
    一、行政处罚是否加重量刑行政诉讼后法院判决变更的,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所以是不能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二、提起行政诉讼能申请法律援助吗首先,只要是符合法律援助资格的人,不管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甚至行政诉讼,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这点不受限制。其次,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律援助时要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1、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按规定,以下几种情况诉讼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即可以申请法援:(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2023-04-26
    166人看过
  • 行政处罚限制加重原则
    限制加重原则,是指数罪并罚原则的一种。将犯罪分子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在总和刑以下,数罪中的最高刑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并规定刑期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本原则可以克服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的缺点,便于根据罪行确定适当的原则,但其仅适用于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对死刑、无期徒刑则不能适用。中国刑法规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一、数罪并罚罪犯计算年限问题?数罪并罚有期徒刑计算年限: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二、拘役最高刑
    2023-04-01
    11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会加重处罚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政诉讼会加重处罚么行政诉讼后法院判决变更的,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所以是不能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二、提起行政诉讼能申请法律援助吗首先,只要是符合法律援助资格的人,不管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甚至行政诉讼,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律师,这点不受限制。其次,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律援助时要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1、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按规定,以下几种情况诉讼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即可以申请法援:(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2022-01-09
    42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加重处罚情节是什么
    行政处罚加重处罚情节是所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的,或者是存在着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认定究竟是怎样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对于违法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都应在法定范围内从重给予行政处罚:1、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2、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3、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4、其他依法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的。一些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具体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也作出了从重处罚的规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1、有较严重后果的;2、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3、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屡犯不改的。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从重处罚,就可以依照这个具体规定执行。但需要指出的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种类和幅度内进行,超过法定范围的从重处
    2023-03-15
    447人看过
  • 行政处罚立案标准需要什么条件
    一、行政处罚立案标准需要什么条件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二、赌博具体行政处罚标准1、一般可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
    2023-03-20
    178人看过
  • 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节和条件是什么?
    以下情节是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节:(一)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三)二人以上轮奸的;(四)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五)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六)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罪情节轻微的认定是什么强奸罪情节轻微的认定:1、特殊主体(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
    2023-07-06
    61人看过
  • 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可不可以加重处罚
    一、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可不可以加重处罚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处罚是不可以加重处罚的。对于错误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变更行政处罚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二、行政复议后撤销可不可以加重处罚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后被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的,不能再加重处罚。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后决定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且不得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
    2024-01-22
    284人看过
  • 行政复议加重行政处罚是否合理
    复议机关不能加重原行政。处罚决定。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复议决定。一、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不服怎么办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60日之内申请行政复议,在六个月之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救济途径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才觉得,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5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
    2023-02-12
    356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的当场处罚条件
    行政处罚可当场决定,条件为: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对公民罚款不超过50元,对法人或组织罚款不超过1000元或警告。执法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填写编号的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包括: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此外,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因此,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条件及程序包括: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处罚程序与要求 行政处罚
    2024-01-05
    282人看过
  • 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的比较研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处犯罪嫌疑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后,就会对行为人进行量刑,因为量刑的因素是比较多的,所以要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及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来判定是否从重处罚。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是不一样的,从重处罚是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增加的处罚,而加重处罚是有超过范围的可能。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是以从重处罚情节为跟据,是适度的从重;2、在我国的法律中对有期徒刑等采取限制加重原则。从重处罚的情况。(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
    2023-06-30
    370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标准操作和实施步骤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程序和审查决定程序。(1)立案调查:立案是一般程序的开始阶段,先立案后查处,应当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最初要求。调查则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目的在于获得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2)审查决定:案件调查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就所取得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判断,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作出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当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并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行政处罚程序为什么分别规定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程序。这样规定既能较好地体现公平和效率兼顾的原则,同时也可以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也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
    2023-07-04
    328人看过
  • 行政案件寻衅滋事的处罚标准
    寻衅滋事罪的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1)结伙斗殴的;(2)追逐、拦截他人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罚款基准: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寻衅滋事罪要立案标准寻衅滋事罪立案的标准规定如下:1、行为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2、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寻衅滋事定罪标准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只要实施了以下行为之一的,就可以认定为是寻衅滋事罪: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
    2023-03-19
    172人看过
  • 刑事处罚的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如某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刑法的有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这种情况也属于依法受过刑事处罚。如果某行为人虽曾受到司法机关的追诉,但其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况,因而人民法院决定免予刑罚处罚的,则不属于“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同样,如果检察机关对上述情况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不予起诉的,也不在“受过刑事处罚”之列。受过刑事处罚能改名字吗有犯罪前科的人能够更换姓名。变换姓名的有关限定:不到18岁的公民需要更换姓名的,可由爸妈或抚养人提议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换;对18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换,确有正当借口需要更换姓名的,由本人提议书面申请,如
    2023-07-04
    337人看过
  • 诽谤行政处罚立案标准行政处罚
    诽谤或者侮辱他人的,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试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侮辱诽谤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侮辱诽谤行政处罚的具体标准如下:一、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才会追究刑事责任。二、有以下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将被处以行政处罚:(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2023-08-08
    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会计行政处罚附加刑的标准?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7-04
      中的罚款和罚金有什么区别?罚款只是对一种违法反规的一种处罚,而罚金就是法院已经宣判了实事的存在,过后再来的一种处罚,所以罚金是附加刑,一般都是针对情节比较重的人,所处的一种刑法。
    • 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最高标准是多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1
      并处以罚款”的意思是在有另行处罚的同时,另外还要处以罚款的意思。 “可以处以罚款”的意思是可以酌情判断,普通情况可以不罚款,严重的情形可以罚款。 “处以罚款”的意思是此情形适用于罚款,应当处以罚款。
    • 销售劣药的加重行政处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七条:“本法第七十三条至第八十七条规定的
    • 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标准和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8
      依照法律规定,所有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都可以申请复议。 相关
    • 对行政处罚告知的陈述和申辩可以以哪些形式加重处罚?如何加重处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你单位有权申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一般来说,对行政处罚告知的陈述和申辩可以通过两种形式:一、通过向该案的承办人员陈述理由、提交证据及其法律根据,说明该行政处罚理由不成立、或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