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4:56:55 171 人看过

一、专项资金

谓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在当前各种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有着不同的名称,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等,并且在包括的具体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别。但从总体看,其含义又是基本一致的。

二、省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范围

对于上级安排拨付本级和本级安排的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均要依据职责动态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运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一)、财政所公开专项资金预算、专项资金总体拨付支付情况

(二)、财政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并公开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法和分配数额

(三)、镇政府动态公开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应当公开的其他情况

三、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注意事项

1、基本要求

各种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和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性开支的界限,不能互相占用;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在资金的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2、审计环节

(1)、注重账簿审计,忽视实际项目的审计。

审计往往只是将被审计单位的中央财政安排50亿元甲流防控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收支总账、明细账和记账凭证等会计资料送达审计组,审计完后即为审计结束。即使到实地查看工程,也是走马观花,没有认真丈量、记录,也没有计算材料实际用量与账面决算数所使用数量是否一致,看是否有高估冒算或实际使用量小于决算量的现象。

(2)、注重账面的收支凭证

专项资金审计的传统方法是看账面收支凭证是否合理、合法、合规,而对银行票据的真实性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工作容易忽视。由于某些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到位,多数采用配套资金空运行方式,即真拨付、后转回、账面反映配套资金到位了,而实际上根本没有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只要查阅开户行银行对账单所反映的收支明细与被审计单位银行账收支栏目,就可能反映同等金额的一收一支,而且时间相近;还有一种情况是被审计单位账上反映现金增加而银行对账单没有记录付出,则采用现金支票存根联入账,提款联没有取款、主观上也不想取款,客观上也无款可取。只要重视加强对银行票据系列的审核力度,弄虚作假的现象便一目了然。

(3)、重视资金使用,忽视资金使用效益

主要看在建工程项目借方数或专项支出数,累加后与上级下达计划指标进行对比,看资金是否全部支出,全部支出即视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没有被挤占、挪用,忽略了该项资金的使用经济效益,有的即便在审计报告中有所反映就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流程,也总是很勉强,其数据不够准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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