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默示条款:
①这艘船适于航海。适航性保证的含义是船舶航行时适航;装货时,船舶适合接收特定货物②合理勤勉的保证。船舶应尽合理努力到达装货港和目的港③船舶不偏离的义务。如果航次租船合同中没有相反规定,船东应默示保证船舶将按照通常和合理的航线航行,并且必须合理偏离航线。(2)明示条款:
①船东应提供船舶,并说明合同签订时船舶的名称、国籍、分类、载货能力和位置②船东保证其船舶将在合同-销售条款规定的日期到达装货港③船东保证,装船货物将被运输到签发提单时指定的卸货港
④船东应对船舶不适航和货物装载不当造成的货物灭失和损坏负责
承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1)不装运危险货物的默示担保:根据英国判例法,租船合同的承租人应默示保证不装运危险货物(2)明示条款:
①提供满载货物。首先,租船人负责提供货物。第二,租船人应提供全货②租船人对整个港口负责③租船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装卸(滞期费条款)
④租船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运费。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出租人和租船人的名称、船名、船舶国籍、载货重量、体积、货物名称、装货港和卸货港、装货期限、,装卸期、运费、滞期费和派遣费、合同解除、留置权条款、承租人责任终止条款、相互责任碰撞条款、新条款共同海损条款、提单条款、罢工条款、战争条款、冻结条款、仲裁条款、,佣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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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租船合同属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航次租船合同的当事人称为出租人和承租人。航次租船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出租人负责船舶营运并负担费用。在我国,航次租船合同出租人有保证船舶适航和不得不合理绕航的义务、提供约定船舶的义务、按期提供船舶的义务以及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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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责任期间由于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管理船舶中的损害赔偿的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1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在责任期间由于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使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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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租船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的区别海南在线咨询 2024-09-23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光船租赁合同是一种船舶租赁合同。特征:1.出租人只负责提供船舶本身,租船期间船长、船员由承租人雇佣并支付工资,船用燃料、物料、给养等也都由承租人提供并承担费用。2.光船租赁期间船舶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但船舶的处分权仍然属于出租人。3.光船租赁权的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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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船舶、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各级法院的管辖范围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水域发生的与船舶或运输、生产、作业相关的海事侵权案件,海商合同案件以及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专门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27号)第十四条:“船舶的建造、买卖、修理、改建和拆解合同纠纷案件”,我们可以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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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船合同,比较这三种合同关系中,承租人的义务江西在线咨询 2024-08-23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光船租赁合同是一种船舶租赁合同。特征:1.出租人只负责提供船舶本身,租船期间船长、船员由承租人雇佣并支付工资,船用燃料、物料、给养等也都由承租人提供并承担费用。2.光船租赁期间船舶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但船舶的处分权仍然属于出租人。3.光船租赁权的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