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04:30:12 114 人看过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定标准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客观要件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此外,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会怎么判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达到什么标准侵犯商业秘密罪才能立案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一、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以下几种: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
    2023-02-15
    108人看过
  • 确定商业秘密侵害的标准
    判断侵犯商业秘密的标准:1、不为公众所知,即不为特定人所知的秘密;2、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3、实用性,即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实际使用价值,而不仅仅是理论水平;4、权利人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商业秘密是指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用性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标准在确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各方面的因素:1、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这主要是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包括:(1)研制开发成本,如花费的时间、金钱和付出的财力等;(2)现实利益损失,如生产成本的降低、销售额的提高、利润率的增加等;(3)将来可得利益的合理预期。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具体计算方式可以为:销售量减少的数量乘以每件产品合理利润的乘积;销售减少的总数难以计算的,可以侵权人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的
    2023-07-06
    260人看过
  • 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犯罪对象的商业秘密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关于商业秘密的条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完全一致,即秘密性、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性。但是对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和“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性)在刑法上的认定还存在模糊。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认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所表述的“不为公众所知悉”中“公众”的含义较为含糊。通常认为,在现有公开发行的技术文献中能检索到的技术属于公知技术,如不能检索到,一般作为“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专有技术认定。但是如果从能检索到的公知技术中通过推理、计算和简单改进的技术是否为专有技术,在认定上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争有只是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公开,根据公开的技术加以改进和演变或进行进一步研究开发后得出与权利人一样的技术能否认定侵权,也是办理此类案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从能检索到的公知技术中通过推理、计算和简单改进的技术不能作为专有技术,因为所谓“专有”最重要的特征是其独创性。如果一种技
    2023-04-03
    446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三人被判有罪
    莫侵权,侵权必被罚。6月18日,省知识产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叶某某等人侵犯贵阳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案的侦破、处理及判决过程。叶某某等三人因侵权被判刑。据悉,贵阳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复合反渗透膜专业化生产企业,也是拥有强大技术支持的系统设计与应用服务的提供商,主要从事反渗透和纳滤膜元件的研发、制造和服务,拥有膜片制造的核心技术和规模化生产能力,申报了多项专利。叶某某、宋某、赵某某等人均系原时代沃顿公司员工,他们利用所掌握时代沃顿公司的多项商业秘密和专利技术,违反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生产与时代沃顿公司产品质量和外观高度相似的反渗透膜,与时代沃顿公司的多家客户发生业务关系,非法销售额达200余万元,给时代沃顿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本案受到省政府有关领导重视。最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叶某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进行开庭审判,判决被告人叶俊东侵犯商业秘密
    2023-06-09
    221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当按照什么标准量刑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重大财产损失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在其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追诉标准》)中明确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其第7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
    2023-06-23
    441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由于我国刑法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过于概括,在本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究竟是故意还是故意、过失均可构成的问题上,产生了不同的认识。有的人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亦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侵害商业秘密或者在受到暴力胁迫为紧急避险或因客观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侵害他人商业秘密,不能作为犯罪处理。”③“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均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侵犯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态。”①有的人认为,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只能由故意构成,“以侵犯商业秘密论”的行为主观方面可以是故意或者过失,②还有的人认为刑法列举的四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中,除第一种只能由故意构
    2023-06-08
    223人看过
  • 刑法中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1、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遭受50万元以上损失的;2、犯本所得违法收益的数额超过50万元的;3、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4、其他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刑法中妨害植物防疫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刑法中妨害植物防疫罪是以以下标准立案的: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动植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的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
    2023-07-27
    157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刑事判决书
    案件简介:被告人刘某某,男,1958年9月17日出生于新疆莎车县,汉族,文化程度大学,原恩平市**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技术开发部经理。2008年3月13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2008年4月11日被恩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09年4月10日解除取保候审;2011年12月9日被逮捕,同日再次被恩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2年12月9日解除取保候审。2013年10月22日被本院取保候审。恩平市人民检察院以恩检刑诉(2013)20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于2013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冯*瑜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恩平市**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胡*斌,被告人刘某某及其辩护人黄*森、段*洪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法院分析: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2月15
    2023-05-02
    164人看过
  • 哪些才属于商业秘密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一、哪些才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2、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3、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4、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5、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6、商业秘密的使用权可以转让并且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二、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1、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2、客观方面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
    2023-04-27
    491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案为何“定罪难”?
    南京一男子在当日语翻译的时候,擅自将公司的设备技术图纸、配方、设备提供商等资料复制走,然后以技术入股的形式,和别人成立公司,获取利润。最终,这名日语翻译段某被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他也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万元。从南京市检察院获悉,上述这起案件是南京迄今量刑最重的侵犯商业秘密案。南京检方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侵犯商业秘密案,办案难度相当大。在对相关人士定罪前,至少要通过三大拦路虎的考验:鉴定难、调查取证难、损失计算难。以上面的日语翻译窃走前东家商业秘密案为例。当初,公安机关委托国科鉴定中心出具了一份鉴定意见,认为段某获取的技术方案,具有独特性和竞争优势,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得,且不为公众所知悉,构成商业秘密。然而,段某也委托紫图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却认为这些信息不具有秘密性。对此,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并没有直接否定紫图的鉴定意见,而是对两份鉴定意见仔
    2023-06-08
    400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获判缓刑技巧
    《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对缓刑适用的条件作了限制性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人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3)犯罪人同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①犯罪情节较轻;②有悔罪表现;③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此,我们可以分析得出侵犯商业秘密罪获判缓刑需要满足一下条件:1、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情节主要包括:(1)犯罪性质,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2)犯罪主观方面,对于犯罪的目的、动机恶劣,犯罪主观恶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如惯犯、累犯或者历史上有犯罪前科的。(3)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严重的罪犯,不宜适用缓刑。2、悔罪表现。悔罪表现主要包括:(1)认罪态度良好。认罪态度主要是犯罪人犯罪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从内心感到悔悟,并且通过积极坦白与交代而表现出来。(2)有投案自首
    2023-06-08
    293人看过
  • 商业刑事犯罪之侵犯商业秘密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刑法》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2023-06-25
    242人看过
  •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二.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1、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
    2023-06-12
    373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犯罪状述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19、220的规定,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
    2023-07-12
    480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断是不是侵犯商业秘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3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企业经营都会有自身的商业秘密,但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商业应当符合四个要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 三、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 四、权利人
    •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责任怎么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
    • 侵犯商业秘密赔偿标准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赔偿标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3
      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范围: 一是实际损失,即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不仅是指受害的经营者的实际减少,也是指受害的经营者应当得到而未得到的预期利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是权利人因侵权行为而导致产品销量的减少、利润的下降;间接损失是权利人预期合理收入的减少,即可得利益,这是商业秘密在生产、经营、转让等增殖过程中预期可得的利益,是由于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商业秘密而遭受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义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
    •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办,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9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如下: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通过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或者获得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