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多少日内受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8 09:40:20 482 人看过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7: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有哪些行政处罚的执行作为实现行政处罚的必要手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发挥执行的作用,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要有拥有法定权限的执行主体,即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授权哪些机关行使执行权,各国的规定有较大差异。大陆法系国家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拥有对自己所作决定的执行权,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却规定行政决定的执行权应由司法机关行使。我国法律目前尚无统一规定,许多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决定难以执行时向法院申请执行,还有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自己执行。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执行,行政处罚法确定的行政处罚的执行机关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是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及时打击一些较为严重的υ法行为,许多法律、法规都赋予某些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
    2023-06-06
    208人看过
  • 法院如何受理行政强制执行申请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存在较大争议的时候会采取听证方式审查听取相关人和机关的意见,人民法院要在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对符合法律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作出执行裁定;发现有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等情形的,裁定不予执行的,并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
    2023-03-16
    292人看过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可以是行政机关或者公民吗?
    申请人是行政机关的,应当是在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的180天内提出,在法院接受这个申请之后,会在10天内给被执行人发一个通知,如果被执行人在接到通知之后,没有按照通知上的要求积极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的,法院就可以开始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公民个人的,申请的期限是1年,这个一年时间的计算有两种,一种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写明了履行的期间,在履行期间届满后开始计算,另一种是有的行政处罚书并没有写明具体的履行时间,这时就需要从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当事人接收之日开始算1年的时间。申请强制执行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法院就不再受理了。这里一定要注意,有的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在《行政处罚法》里明确规定了,比如《行政处罚法》46条的规定,就直接规定了受处罚人要在15天内履行相应的罚款义务,那么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里,行政机关就不能对履行期限做出自由裁量,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即
    2023-03-01
    244人看过
  • 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案件,哪些应由人民法院执行
    一、行政案件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很显然,这四个基本条件也是人民法院审查起诉和受理案件的基本依据。人民法院依此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从而判定行政案件是否成立。二、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案件,哪些应该由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有些申请执行的案件由人民法院执行,有些则人民法院
    2023-06-19
    183人看过
  • 行政机关如何处理当事人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
    是的。这是根据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是否拥有强制执行权来划分的。如果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拥有强制执行权,那么该机关就可以自行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如果作出处罚的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那么,该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叫非诉强制执行。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区别失信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区别关键在于失信一词上。失信被执行人,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如:恶意隐匿、转移财产,采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执行甚至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挠执行等。失信被执行人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包括无法信贷,无法办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费等。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无上述失信人员要承担的失
    2023-07-18
    153人看过
  • 行政机关不作为行政相对人受罚法院不应强制执行
    [案情]2006年12月13日,某县国土资源局向该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其作出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认定吴某建房占用的土地符合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申请法院执行的内容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99.2平方米土地,限吴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法院受理该案后向吴某送达了权利义务告知书,吴某于2007年3月2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其无证建房是因为镇政府和县政府行政不作为造成的,并以其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由,要求本案暂缓执行。吴某称,2003年12月,其宅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通过后便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却在近2年里没有向县政府上报,后将材料退还。这期间,自己因没有住房而暂借住在别人家中,违法无证建房实属迫不得已。法院经过对吴某提起的行政诉讼进行审理,判决某镇政府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评析]某县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没有考虑到吴某的实际情况
    2023-06-06
    29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吗
    一、行政强制执行需要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吗?不是所有的行政强制执行需要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可以自行强制执行,无须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不予受理。《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并没有与上述规定保持一致,而是规定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才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是立法者的原意,法律赋予某些行政机关直接强制执行权的目的在于提高行政效率,迅速执行行政决定,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流程1、催告;1)催告程序,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催告的例外:(1)行
    2023-04-16
    490人看过
  •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格式应该怎样书写
    一、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格式应该怎样书写申请人:YJBYS,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XX街XX号。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请求事项:1、请依法对XX人民法院(XXXX)平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书予以强制执行。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和理由:申请XX与被申请人XX因XX行政纠纷一案,业经XX人民法院作出(XXXX)XX初字第XX号行政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单位请依照《行政诉讼法》第65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被申请人强制执行。此致XX县人民法院申请人:XXX二〇XX年X月X日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二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同上)请求事项:强制执行ΧΧ市Χ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和理由:(写明事情的起因、经过及有关行政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
    2023-06-02
    229人看过
  • 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只能申请法院执行吗
    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只能申请法院执行一、什么是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规定:“强制执行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须具备的条件1、申请的行政机关自身没有强制执行权。根据行政强制执行权法定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只能由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已经设定了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法规,在行政强制法实施后必须加以修正,如不修正的,自2012年1月1日起,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的条款自动失去法律效力。同时也应当注意,一旦法律授予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该行政机关就不能主动放弃强制执行权转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行政决定的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
    2023-02-22
    260人看过
  • 行政机关多久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
    一、行政机关多久申请强制执行被处罚人逾期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处罚执行的方式(一)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徼纳罚款。(二)执法人员当场收徼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人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徼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三)当事人确有经
    2024-01-11
    71人看过
  • 行政机关应当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
    一、行政机关应当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2.执行罚。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
    2023-04-16
    57人看过
  •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应注意的问题
    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2009年8月24日行政强制法草案第三次提请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后,行政强制的相关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非复议或者诉讼程序下申请强制执行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也体现了这一规则。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很简单,即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二、复议或者诉讼期间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问题《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新《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原《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
    2023-06-11
    442人看过
  • 在行政强制执行中人民法院能否对行政机关处以罚款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迟延罚款,是行政机关因拖延行政裁判法律文书指定期限,人民法院对其处罚一定金钱,促使其履行义务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其特点是:1、以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为前提。这里的“期限”一般是指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赔偿调解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指执行通知书中指定履行期限。也就是说,从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赔偿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处以罚款。这是迟延罚款的时间界限。采取迟延罚款措施是针对行政机关有履行能力而故意不履行义务而适用的,如果行政机关暂时缺乏履行能力或因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及时履行的,不得采取迟延罚款。2、处罚内容是一定数额的金钱,并按日计算。处罚的内容是特定的,即金钱,并非其他财产或物品。《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第2项规定,对行政机关迟延罚款,按日计算,从规定期满之日起,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人民法院在这个幅度内根据具体情
    2023-06-13
    365人看过
  •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多久能处理完
    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多久能处理完?一般是六个月,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地六个月个执结。《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决书上确定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超过执行通知上指定的时间仍然不履行,法院就开始强制执行措施。《民事诉讼
    2023-04-13
    25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当地多少个执行度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8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地六个月个执结。 法律依据: 一、《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
    • 在人民法院接受强制执行申请后,多久能执行到位?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2-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
    •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多少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
    • 行政机关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应当向哪个法院申请立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8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
    • 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执行申请后应当在多少日内完成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查工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0
      受理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决定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可以征求申请执业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核实。经审查,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