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是不是会因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去世而消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7 15:44:56 218 人看过

一、债权债务是不是会因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去世而消除

人去世债权债务不会消除。如果是债权人去世的,则债权会作为债权人的合法遗产被其继承人继承,此时债务人需要向新的债权人也就是原债权人的继承人履行债务;如果是债务人去世的,则应当用其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有继承人,且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则由其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来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权人可起诉要求确认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是不是无效

债权人不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但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放弃行为。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是不是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n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6日 19: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无效债权转让债务人如何维权,债务人去世怎么讨债?
    一、无效债权转让债务人如何维权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确认债权转让协议无效。例如出现未通知债务人、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等情形时。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债权人转让金融不良债权后,未及时同时债务人的,当受让人要求债务人清偿欠款时,债务人可以提出抗辩不向受让人还钱的。只有债权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约定的期限内通知了债务人,或债务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约定的期限内承认了债权人的转让权利行为,该权利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才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债务人都可以主张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对其无效。二、债务人去世怎么讨债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
    2023-06-26
    101人看过
  • 债务人去世前一直还债是否该追回债权
    债务人去世后生前欠债仍然需要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到期债权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该怎么办到期债权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构成违约,违约发生后,视违约程度、债务人财务状况、债权人权利状况等因素,债券持有人主要有三种救济途径:1、自主协商。一般来说,如果债权人预期债务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最终偿债可能性较高,而且诉诸司法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在无增信措施条件下,司法处理并不一定带来处置上的优势,在多种权衡之下债权人倾向于选择自主协商方式,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
    2023-08-13
    167人看过
  • 债务人过世,债权人还需追讨债务?
    债务人死亡,债务人如果有债权、财产存在的,这些债权或财产应该先用来偿还他人的债务,债务清偿完毕后,作为继承人才能对剩余遗产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继承债务人的遗产,则不用偿还债务人的债务,自愿偿还债务的话就不在这个限定范围内。债务人老不还债怎么办债务人老不还债可以向法院起诉。借助国家的强制力是保障债务顺利追回的最佳途径,但是和一对一的债权债务关系作比较的话,一对多的债务的难度是比较大的。因为要运用法律手段讨回债务就需要做比一对一的债务时更多的准备,需要寻找更多的证据,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建议下搜集相关的证据,则胜诉的可能性会更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
    2023-07-12
    398人看过
  •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债权人和债务人
    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果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就转让债务的,转让行为无效。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是对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侵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自愿原则,侵犯了债权人的利益。《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2024-07-25
    259人看过
  • 债权人去世,担保人是否仍需承担债务
    假设债权人因不可抗力因素而离世,其亲属有权向债务人追索欠款。倘若债务人未能按期还款,债权人亲属便可行使权利,请求担保人为其清偿债务。无论采用何种担保形式,债权人亲属务必在担保期间内主张自己的权益,否则此后将无法再向担保人追究债务。(1)如担保合同及借款合同均未明文规定担保期间时,债权人亲属就应当自还债期满日起算六个月内,向担保人寻求赔偿。(2)若合同已对担保期间做出明确规定,则债权人亲属需在此期间内向担保人进行催讨。担保人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首先,他必须与该案无直接关联性;其次,须享有政治权益且人身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再次,他需要在所在地区拥有长期居住权及稳定的居所;此外,还需具备清偿债务的经济实力。最后,担保人不得有重大违约行为的前科记录。《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24-08-07
    261人看过
  • 共同债务是否包括因侵权或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债务?
    但司法解释中没有列出如何判断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所承担的债务。一般认为,基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和共同财产管理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同样,如果经营过程中因侵权发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这里的判断标准是,侵权债务的原因是否与经营行为有关,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相反,它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属于个人侵权所发生的侵权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致,对方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例如,如果夫妻一方受雇于公司,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于侵权的发生与夫妻的日常生活有关,另一方应对侵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赌债能否做为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
    2023-07-06
    370人看过
  • 债务人去世,生前债务能否免除
    在债务人离世时,债务绝非因之而得以清偿。主体本身的消逝并不必然使得其所负债务随之终止存在,这也并非是赋予债务终止存在的任何法定理由。尽管债权债务的对应关系有着明确的相对性,仅对相关协议的签约方构成足以制约的依据,但是,即使在涉及到债务人的辞世这种状况下,对于已被合法确立了的债权,仍然受到法律的严密保障,允许其在债务人过往个人资产的上限内得到合理的补偿。债权人此时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或者其财富继承人提出相关要求,从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范围之内,争取消化掉相应的债务。如果各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和解共识,那么债权人有权力向当地法庭提起诉讼,而当超过的继承人选择对遗产继承保持弃权态度时,所有的债务则须由非继承人部分的债务人遗产予以承担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024-07-31
    98人看过
  • 如何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能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吗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会导致:1、免除使债务消灭。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3、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人能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吗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员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终止。因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点:1、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2、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如何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
    2024-04-11
    428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债务人为谁去清偿债务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需要向受让债权的新债权人偿还。但是如果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偿还。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4-04-21
    85人看过
  • 债权和债务会随着人的离开而消失吗?
    人死只要有遗产,债权债务就不会消灭,不管是存款、股票、债权、房产、山林、家畜等都属于遗产,可以用遗产清偿其所欠债务,也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债务的债权优先于遗产的继承权。但是如果债务人什么遗产也没有留下,那么债权债务也就消灭了,不可以要求父债子偿,除非儿子自愿为父还债。当事人死亡债消灭吗当事人去世的,其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当然消灭。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1.债权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遗产中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
    2023-07-12
    243人看过
  • 遇到债务人去世,债权人怎么起诉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的起诉方法:1、债务人有遗产,则进行实体审理,可以起诉其继承人;2、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3、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4-04-20
    456人看过
  • 民间借贷债务人去世后,债权人如何实现债权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务人死亡有可供执行的遗产,可以在其遗产范围内主张权利。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没有遗产该如何分割家庭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没有遗产需要还。家庭共同债务包括债务人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对于家庭共同债务,按份债务按照各自份额清偿,连带债务对债务的全部进行清偿,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二、借款人失踪死亡,继承人要还债吗其实借款人到期不还钱玩失踪死亡的,那么出借人现在可以接着找其继承人还钱。不过找继承人还钱的,不能要求其全部还清欠款,而是要其以借款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的部分就不能要求其继续还。当然,要是借款人的继承人自愿承担剩下的欠款的,那么出借人现在是可以接着找其继承人还钱。另外,
    2023-06-25
    146人看过
  • 债务人去世时,谁是债务的被告?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的被告人可以由以下情况确定: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其遗产继承人是被告;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是被告;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其配偶是被告;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债务人死亡其债务承担是怎样的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
    2023-08-15
    246人看过
  • 以政府作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信用是怎样的
    政府信用(governmentalcredit)是社会公众对一个政府守约重诺的意愿、能力和行为的评价,是在政治委托—代理关系中产生的代理人信用,反映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政府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主要内容,也同样强调言行的客观后果,它考量政府行为对公众和社会的影响,同时又不得不顾及公众和社会对政府的看法和态度。政府信用需要政府的自觉,政府的良知与行为自主性能够提高政府能力、克服信任危机和提升政府形象。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区别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在于债权人是借钱给他人的人或者组织;而债务人就是负债而有归还义务的人或者组织。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023-08-05
    39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务人去世后债权会消失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5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不会消灭,债务由债务人财产承担,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务由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为限承担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人去世了债权债务还能在消除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2-14
      人去世的,债权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死者生前的债权,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不会消失。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
    • 债务人是否因债权人威胁而犯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5-01-03
      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属于违法行为,会构成犯罪。如果债权人采取这种行为,会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则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会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
    • 什么是债务? 或者债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6
      1、或有债务就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必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总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2、或有负债包括两块: 一是潜在义务。 二是现时义务。
    • 债权债务消除的原因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18
      1、债的履行。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2、债的解除。 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