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1:30:08 390 人看过

签订合同条款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等等。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内容要全面,对于合同中未约定的部分,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一、合同签订日期必须要写吗?

合同签订日期不是必须写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中是否写明合同签订日期不是合同的主要条款,日期可以写也可以不写,这是双方自行协商决定的事项,对合同适用效力没有影响。

二、网络上可以签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网上可以签合同。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常要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需要表现签订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签订合同的内容不可以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只要合同不是无效的合同,那么双方签订的电子合同一样可以具备法律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0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要写哪些内容和条款?
    买卖合同主要撰写的内容有: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买卖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等。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补吗签订买卖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买卖合同能不能补,法律是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被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二、合同的主要风险包括什么1、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
    2023-06-23
    380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有哪些内容附条件合同规定了哪些
    附条件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条件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附条件的合同分为以下两种: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是可以附条件的。附期限合同和附条件合同是什么1、所谓条件,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为内容的附款。这里的所谓附条件法律行为不同于附条件买卖,即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附条件。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作用可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以条件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为标准可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条件的成就,是指作为条件内容的事实已经实现。条件的成就是决定法律行为是否生效是否失效的问题,因此事关当事人的利益。条
    2023-07-31
    414人看过
  • 合同内容有哪些?签订合同内容注意哪些方面?
    合同是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拟定的一份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在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把双方的信息、拟定合同的目的、违约责任等事项记录清楚,以便产生合同纠纷。一、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二、签订合同内容注意哪些方面(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
    2023-06-09
    484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合同成立的内容有哪些
    附条件合同在下列时候成立:1、附条件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过要约、承诺两个步骤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成立;2、如果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自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合同附件和附条件合同区别二者是不一样。合同附件就是原合同所带的附件,比如买家要求买家生产的产品要符合某个标准,可能会在合同后面添加附件说明标准。重点在附件二字。附条件合同,是一种带了附加条件的合同。比如说在某种突发状态下执行另一种方案,这个就是合同的附加条件,是从标准合同里衍生出来的,大部分合同都有标准式,如果对你并不适用的话,你可以在标准合同上附加条件。《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
    2023-07-28
    258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内容?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第六百零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一、出卖人应在何时交付房屋1、根据约定的交付方式确定交付时间若合同约定买受人自提货物的,则实际交付时间为出卖人通知买受人提取标的物的时间;若当事人约定由出卖人代办托运或邮递交付,则实际交付时间为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承运人或邮局后,承运人或邮局签发单证之日期;若由出卖人送货,则
    2023-03-10
    262人看过
  • 保险合同基本条款包含哪些内容?
    《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一、保险人的责任减轻范围有哪些?(1)不承保的风险,如现行企业财产基本险中,保险人对地震引起的保险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2)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失,即损失免除。如正常维修、保养引起的费用及间接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3)不承保的标
    2023-05-06
    6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合同条款优缺点不同的合同有哪些内容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1
      格式条款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经济意义上,但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其消极作用也相当明显。其弊病是: 1、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契约自由的原则。由于格式条款的单方预先制定,相对人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更无法决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契约自由的原则。 2、对契约正义造成了冲击。格式条款的使用者预先将自己的意思表示于文字,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方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也没有进行协商的余地,而只能
    • 建筑专用合同附条款有哪些内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8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
    • ()书写合同书写内容的条款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5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加工承揽合同有哪些内容和条款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09
      加工承揽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 劳动合同中有哪些条款能解释合同内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7
      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