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私自占用么共区域该找谁处理
若您发现所在社区的公共区域存在未经许可便被占用的情况,可首先前往该社区所归属的居民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投诉处理。
另外,设立于小区内部的业主委员会也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渠道之一,他们有权代表广大业主与小区物业管理机构进行交涉。
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除向相关部门反映外,还可以诉诸法律手段,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要求非法占用公共区域的行为人返还并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对其他业主权利的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区域作为全体业主共有的财产,任何个人均无权擅自占据。
假如有部分业主试图超出合理范围使用社区绿化设施,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袭,恢复原状,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应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二、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物业可以处理吗
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物业可以处理。公共区域是属于所有业主的,不能私自占用,如果私自占用了公共区域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是违法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占用公共区域的业主停止占用,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需要占用公共区域的业主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业主私自占用么共区域该找谁处理”,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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