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旅客运输合同,指承运人以适合运送旅客的船舶经海路将旅客及行李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其中旅客包括经承运人同意搭乘的其他人员、按照规定免票或持优待票的人员。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随船护送货物的人也视为旅客。
《海商法》规定的运送期间为旅客登船时起至离船时止。而且如果票价中含有旅客登船前由承运人经水路从岸上接到船上或离船后承运人经水路送到岸上的费用,则承运人的运送期间应包括这一接送期间,但不包括港站内、码头或港口其他设施内的时间。这一期间即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承运人对发生在运送期间的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普遍实行完全过错责任原则和一定范围内的过错推定原则。我国《海商法》也不例外,并且与修订后的《1974年海上旅客及行李运输的雅典公约》的规定相一致。
在承运人责任期间,由承运人或其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或代理的范围内引起的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按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船舶沉没、碰撞、搁浅、爆炸、火灾或者船舶的缺陷引起的海上人身伤亡的,应以过错推定原则确定承运人赔偿责任。如果旅客的人身伤亡是其本人故意或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则承运人可以免责。如果是旅客和承运人混合过错造成的,可以免除或相应减轻承运人赔偿责任,但要承运人负责举证。
上述关于承运人的规定适用于实际承运人;关于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也适用于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
-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归责原则
414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归责原则和工伤事故界定
175人看过
-
如何赔偿海上伤亡
89人看过
-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死亡赔偿范围和计算公式
435人看过
-
施工事故赔偿归责原则详解
177人看过
-
刑事赔偿归责原则不应单一
279人看过
海上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运送货物的一种方式,具有通过能力大、运输量大、运费低廉、对货物的适应性强、速度较低、风险较大等特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 更多>
-
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之归责原则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1在校学生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之有些损害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有些损害看不出明显的过错,或者说学校和学生都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适当考虑适用无过错原则,即公平原则。如在一次运动会前,一个小学生为了给运动会做准备,而去自己搬动一个鼓架,结果鼓架倒后将其砸伤。为了鼓励学生热爱集体的精神,学校对其承担了部分责任。但这种责任的承担以称为补偿为好,既便于接受,又有利于双方的关系。
-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4-10-05(一)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1、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为过错责任。 2、未成年学生受到损害和未成年学生造成他人损害两种情形下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这两种责任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3、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时的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的过错责任原则。 (二)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 在处理学生伤害案件中,公平责任原则在一定条件下也应当适用。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
-
涉外海上人身伤亡赔偿责任承担问题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4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案件,是指案件的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具有涉外因素的,在海上(含通海水域)和港口作业过程中因受害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所引起的海事赔偿案件。伤残者本人、死亡者遗属均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提起诉讼,请求人赔偿损失。损害的发生完全是因一方的过错造成的,由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互有过错的,按过错程度比例分别承担责任;过错程度比例难以确定的,由各自平均承担责任。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
-
保险赔偿责任用何归责原则机动车之间用何归责原则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一、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用何归责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一规定表明.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承担的是一种无过错责任。这种无过错责任的含义,不仅是指保险公司无过错也承担责任,而且指保险公司所承保的机动车辆在事故中无过错时,保险公司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
涉外海上人身伤亡责任怎样划分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4涉外海上人身伤亡赔偿案件是指案件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具有涉外因素的海上赔偿案件,在海上(含通海水域)和港口作业过程中,因受害人生命和健康受到侵害而造成的。残疾人本人和死者遗属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损害完全是一方过错造成的,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有过错的,按过错程度比例分别承担责任;过错程度比例难以确定的,由各自平均承担责任。两人以上共同侵权给他人造成损害,侵权人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