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是不能在异地进行的,需要在缴纳社保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一、工伤鉴定要去哪里做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二、工伤鉴定需要多久才会做出来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工伤部门考虑到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因素。
三、在工地受伤,应该求助于哪个部门
在工地受工伤以后要先进行工伤鉴定,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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