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负责在建筑纠纷中提供证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2:13:31
87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举证责任和职权。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判需要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和期限。当事人逾期举证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逾期不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拒绝接受证据,或者接受证据但予以训诫或者处以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虚假出资:谁负责提供证据?
138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中谁负责举证,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315人看过
-
如何在建筑纠纷中组织起诉证据
471人看过
-
工人如何在劳资纠纷中提供证据
170人看过
-
谁负责提供行政不作为的证据?
178人看过
-
谁负责建筑设计
27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训诫
词条
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 更多>
#训诫
最新文章
#训诫
相关咨询
-
借贷纠纷中由谁提供证据,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3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
业主在装修纠纷中如何提供证据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鉴于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作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公证机关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实质是通过事先的保全措施,把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确定下来,使其能够发挥证据的作用,从而在诉讼中证明案件事实,使业主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并有利于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在实践中,诉讼开始之前一般是向公证机关申请证据保全,诉讼开始之后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具体有以下几种方
-
欠款纠纷中的证据提供那些证据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4一、欠款纠纷中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第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在证据可能失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
建筑验收由谁负责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2-02建筑主体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
医疗事故纠纷中谁负责举证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5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 上述问题,患者(原告)用门诊或者住院病历、检查诊疗报告单、诊断结论或者诊断证明等就足可以证明。故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医方要求复印病历、保存第一手资料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