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责任原则【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5:40:45 444 人看过

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打官司费用由个人承担。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一、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1、如果在路口,机动车应付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第4项:交叉路口不得超车

2、如果普通道路上,机动车应付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2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3、行人应付事故的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5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二、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1、因果关系原则

当事人存在有违法行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违法的严重程度与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为并不违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违法行为很严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行为与该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加重事故后果。同样,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某些违法行为也不一定是导致事故的原因。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认定是技术认定,在确定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时,只需要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事实上属于事故的原因即可。事实上原因的检验方法,可以借鉴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关系理论,采取必要条件规则。按照必要条件规则,凡构成后果发生之必要条件的情况,均为事实上的原因。其检验方法有:

(一)“如果没有”检验法,即:如果没有行为人的行为,交通事故及损害结果仍会发生,行为人的行为就不是事故的原因;反之,如果没有行为或事件的出现,就不会有损害事实的发生。行为或事件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凡属于损害事实发生的必要条件的行为或事件均系事实因果关系中的原因。

(二)剔除法,即:如果将行为人的行为从交通事故事实中剔除出去,事故仍会按原来的因果序列和方式发生,则行为人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和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反之,则构成事实上原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三)代换法,即:如果把行为人的行为换成一个无过错的行为,或者把他的不作为换成一个适当的作为以后,交通事故及损害结果仍然会发生,则行为人原来的行为就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反之则构成事实上的原因。必要条件规则最显著的缺点是“即使行为不发生,结果无论如何都会发生,那么行为就不是结果的事实原因。”这源于由果追因的思维逻辑。

(四)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在某些情况下,运用通常的规则无法证实事实因果关系,法律规定了特殊的认定规则,这里包括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该规则要求责任人举证证明应当由其承担责任的行为或事件不是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如果不能举证的,则认定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的规定也是采用了因果关系的推定规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认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除了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于受害人自己故意造成的,否则就认为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侵权人或相关事件及行为的责任人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直接原因原则

行为人的行为是实实在在地足以引起交通事故及损害后果发生的因素,它就构成事实上原因,

即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认定作为技术认定,应载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认定只是证据之一,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从技术的角度出发,认定直接行为人的责任,而不须考虑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相关文章
  •  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定:责任如何认定及判断原则
    该段内容描述了在特大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对于机动车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在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责任限额内无法完全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将按照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情况进行承担赔偿责任。在特大交通事故中,对于机动车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会在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则按照下列的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那么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
    2023-09-02
    351人看过
  • 工伤案件中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
    工伤中的交通事故责任这么认定: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为:是否有损害的结果,所有责任都是围绕损害结果产生的。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结果,就没有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在驾驶的过程中是否有交通违章的行为,可以理解为当事人能否客观遵守道路车辆交通规则的规定,主观上可以理解为当事人是疲劳驾驶还是酒后驾驶。当事人是否具有驾驶资格,如果司机不具备正式的驾驶资格,导致出现了交通事故,一定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
    2023-07-04
    10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让行规则确认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的定量、定性的结论;所谓定性,是指当事人有无责任;所谓定量,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应承担哪一种责任。二、交通事故让行规则确认责任1、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让行规则(1)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2)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3)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2、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让行规则(1)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2)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3)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主要包括停车让行、减速让行、会车让行等交通标志标线:a.停车让行,表示车辆在此路口应
    2023-04-14
    281人看过
  • 交警责任认定,确认交通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对方车辆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剩余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分担,对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如何正确认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对于交通警察的询问一定要认真对待,准确回答交通警察所做的询问笔录对于事故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依据之一,因此在回答询问的问题时就一定要认真回答,准确回答。尤其是在发现交通警察故意偏袒某一方时就更要注意。例如下面的问题:你当时离马路边有多远如果你是位行人且立即回答一米的话,就可能造成非常不利的后果。对于这样的问话就一定要注意,因为“马路边”是个模糊的概念,到底马路边指的是哪里,必须反问警察,否则你就有可能被认定是在机动车道内。2、对于交通警察的现场勘察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现场勘察是事故认定的重要依据,勘察人员所绘制的现场图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实
    2023-07-07
    264人看过
  • 责任认定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时限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
    2023-07-07
    45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的事故认定责任不等于民事责任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2009年8月5日16时30分许,刘尧平驾驶被告綦江县路航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渝B33112号货车沿石壕至万隆公路行驶至响水村菜土湾路段左转弯时占道行使,致货车左后轮将从相对方向驾驶摩托车驶来的廖宗泽碾压,廖宗泽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货车驾驶员刘尧平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廖宗泽因为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和第八条之规定而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廖宗泽家属认为,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只是违反了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其本身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对綦江县公安局道路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不服。该怎么办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
    2023-04-26
    2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行政行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否行政行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是行政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复议,只能申请复核,复核期限为三天。根据《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诉。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
    2023-04-30
    362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制定原则
    (一)全国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是指保险公司承担每次事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中国地域辽阔,人民生活水平贫富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为了维护人民基本生命财产安全,体现公平保障原则,强制保险在全国不同的地区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即同一类型的车辆在不同区域得到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度是相同的。实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一是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使其能得到平等的保险保障;二是有利于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并促进保险公司加强合作,逐步建立快速理赔机制;三是实际操作也较简便易行。自2004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后,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金额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地区差异化程度提高。设立相同的责任限额后,不但可以使人民的基本生命权得到有效保障,还可以避免为获取高额赔偿,导致跨区域投保和索赔,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2023-04-30
    30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
    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在运行中属于高危作业,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立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条文。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一、车子撞了人保险怎么赔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2023-03-04
    40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责任划分为主次责任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工伤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比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通过举证来确定各方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中华
    2023-07-19
    169人看过
  • 事故责任划分:交通肇事责任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标准如下: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由双方分担损失;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具体责任需要根据现场发生的事故以及交警最后认定进行划分。法律规定中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及事故责任划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
    2023-07-11
    104人看过
  • 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1、首先是确定因果关系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认定是技术认定,在确定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时,只需要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事实上属于事故的原因即可。按照必要条件规则,凡构成后果发生之必要条件的情况,均为事实上的原因。2、其次是确定直接原因行为人的行为是实实在在地足以引起交通事故及损害后果发生的因素,它就构成事实上原因,即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认定作为技术认定,应载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认定只是证据之一,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从技术的角度出发,认定直接行为人的责任,而不须考虑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人的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三个原则本文为大家介绍了交通事故认定责任的方法。一般来说,认定道路交
    2023-08-01
    41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推有什么原则
    1、我国在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上是贯彻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主,“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为补充的法律适用原则。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之
    2023-02-13
    16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谁该为路口事故负责?
    从路口出来被撞谁的责任需要根据情况来定。具体如下: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自行车斑马线被撞谁的责任自行车斑马线被撞谁的责任,需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有红绿灯如果自行车闯红灯那就是主责,汽车司机赔偿仅仅百分之10;2、没有红绿灯则撞上汽车基本主责在于汽车。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023-07-10
    66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处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如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抢救伤员并报警处理。如果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4、交管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 更多>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发生道路特别管理行为的事故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0
      撞伤,被,责任(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
    • 责任认定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按什么原则进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9-22
      行为责任的原则是,如果当事人对某起交通事故负责,则必须由行为引起,未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承担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失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发生事故,责任方全责,责任如何界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9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定你方全责的,如果你方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重新进行责任认定。如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维持原责任认定,而你方认为责任认定确实错误的,也可以在民事赔偿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由法院来依法认定事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的适用原则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8
      交通事故责任标准适用原则有三点: 一是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责任应在事实基本清楚,相关证据基本查明,当事人有过错,且过错与交通事故后果具有因果关系; 二是当事人具有交通违法行为,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罚,不认定当事人事故过错责任; 三是尊重交通参与者合法、平等使用道路权利,侵犯他人道路通行权、优先通行权的,为认定当事人事故过错责任的首要因素。交管部门
    • 开车出去发生车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诉讼原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2
      1、投诉和反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向同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投诉或反映,相关部门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新的认定书 2、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意见,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如果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