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的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7:20:28 366 人看过

1、保险金额的定额性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而人的生命或身体的价值是无法用钱来衡量的,因此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依照被保险人对保险的需求和交付保险费的能力来确定的,它不属于损失的补偿,而是定额的给付,也就是当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金额是按照订约时预先约定的金额为准。

2、保险期限的长期性

人身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有效期比较长,一般是5年、10年、15年、20年、30年,有的甚至是终身的。

3、保险费不得强制请求

投保人交费公式为分为即交和期交,如采用期交方式,到期投保人不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以中止保险合同或者解除保险合同,但不得以诉讼方式请于投保人支付保险费。

4、不适用代位追偿权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保险相关文章
  • 特点: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的特征有以下几点: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我国的社保法明确规定了,对于员工的社保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交纳一部分,个人交纳一部分来执行的,但对于个人交纳的标准应当根据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待遇,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缴存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处理和认定。社会保险的问题1、要求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因为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是其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违反的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不
    2023-07-07
    399人看过
  • 中国的取保候审的自身特点
    与国外的保释制度相比,中国的取保候审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这种强制措施既可以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顾家庭或者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劳动,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又可以使他们感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关怀,还可以减少国家用于在押人犯的生活、管理费用等项开支,从而减轻羁押场所的工作压力。多年来的司法实践证明,取保候审的立法设置和正确实施对于司法机关依法查清案情,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顺利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都具有无以替代的重要作用。
    2023-04-25
    236人看过
  • 人身保险有哪些特殊性
    1、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3、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4、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
    2023-06-15
    73人看过
  • 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的相同点
    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协议。财产保险合同主要以补偿或者填补财产的实际损失为目的,也被称为“损失保险”,因而贯彻损失填补原则。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的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投保后,根据约定在被保险人因保单载明的意外事故、灾难及年老等原因而发生死亡、疾病、伤残、丧失工作能力或退休等情形时,给付一定的保险金额或年金。一、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不可抗辩条款作为我国新《保险法》修订的主要亮点之一,规定在《保险法》第16条第3款,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行为的抗辩权,在保险合同成立经过一段时间(又称“不可抗辩期间”)后就不得行使。其法理基础系为维护被保险人对保险的合理期待利益。所谓不可抗辩条款,即投保前,投保人为避免增加保费或拒保而隐瞒病情投保。如果未尽告知义务,根据原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
    2023-04-02
    236人看过
  • 保险资金的特点和来源
    1、保险基金,是指保险机构按照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以收取保险费的方式,专门从事风险管理的基金,专门用于赔偿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支付人身伤亡。这是保险人履行保险义务的一个条件。从广义上讲,保险基金是指整个社会的准备金制度。狭义的保险资金是指保险机构集中提取的准备金。根据大数定律,保险机构可以通过科学计算确定不同的保险费率。保险基金是社会储备基金的一种特殊形式。从经济范畴的性质上看,它有别于其他形式的储备基金。财政集中国家储备是国家以国家权力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是自由的,体现了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共同基金是共同基金的一种,由社区共同出资。合作伙伴之间虽然有权利和义务,但并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自保基金是一种自负风险的理财手段。保险资金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基于等价赔偿原则的商品交换关系。由此可见,保险基金是一种基于平等补偿原则的储备基金。保险基金是社会储备基金的一种
    2023-05-02
    59人看过
  •  保险代理的定义与特点
    保险代理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工作职能包括代理推销保险产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向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协助客户挑选保险公司的优势产品、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投保手续、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售后服务以及定期回访老客户维护潜在客户等。保险代理是代理行为的一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保险代理行为的主体是保险代理人。通常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保险代理人的工作职能是:1、负责代理推销保险产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2、向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3、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制定保险计划;4、协助客户挑选保险公司的优势产品;5、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投保手续(签订投保单、保单送达、保单保全、保费收取);6、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7、定期回访老客户,维护潜在客户;8、被保险人出险后,协助其向保
    2023-11-18
    136人看过
  • 健康保险的承保风险的种类和特点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为疾病的发生,而导致医疗上的财务损失时,保险公司负责给付保险金,因此健康保险又称为医疗保险。对于医疗财务损失的给付,一般分为二种:实报实销与定额给付。实报实销,一般分为每日病房、杂费、外科手术补偿金,例如中国人寿公司的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目前保险公司所卖的实报实销医疗保单,简单地说,即是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以被保险人实际付出的医疗费用为限。但是,保险公司所卖的实报实销保险,仍然有自负额及最高保险金额的限制。定额给付则是根据实际医疗日数给付保险契约上所约定的每日医疗保险金额,以及根据手术种类,给付定额的手术费用,例如中国人寿保险的国寿住院医疗津贴保险。至于重大疾病的风险,则有专门的重大疾病保险和防癌保险,保险期间可以终身,保险给付,以投保金额为准,例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康宁终身保险。健康保险的比较科学合理和全面系统的定义应该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对被保
    2023-04-23
    111人看过
  • 工伤保险的原理和特点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特点: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工伤保险的特点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
    2023-07-06
    114人看过
  • 保险基金的特点及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保险基金保险基金指专门从事风险经营的保险机构,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以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建立的、专门用于保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或人身伤亡的给付的一项专用基金,是保险人履行保险义务的条件。广义上的保险基金是指整个社会的后备基金体系。从狭义上来讲,保险基金是指由保险机构集中起来的后备基金,由保险机构根据大数法则,经过科学的测算,订出各种不同的保险费率。保险基金是社会后备基金的一种特殊形态,从经济范畴的本质属性上考察,它与其他形式的后备基金在性质上是互异的。财政集中型的国家后备是国家凭籍政权的力量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是无偿的,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互助型的后备基金是一种合伙出资的共同体共同出资形成的,虽然在合伙人之间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但他们之间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自保形式的后备基金则是一种自担风险的财务处理手段。而保险基金则是体现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以等价有偿为
    2023-06-12
    257人看过
  • 女性保险的特点和空间
    女性保险是一种专门为女性设计的保险类型。现在在国内推出的主要有三大类,一类是与女性为了美而整容有关的保险,比如说系统性红斑狼疮、意外整容手术等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均可以得到相应的赔付;一类是对于女性特殊时期保障费用的赔付;一类是在人身保障的基础上,还可以参加保险公司的分红,分享保险公司的利润盈余。选购女性险应量力而行适合自己最重要,保单并非越便宜越好,保障的范围和保障的额度才是衡量一张保单价值的首选因素,如果家人的保单主险和附加险内已经包含了某些全家都能享受的医疗保障,就可以适当地改变投保重心。但就目前而言,市场上的女性险产品都是以主险形式出现,所以,懂得关爱自己的女性朋友们还是应该为自己的幸福准备一份独立的女性险保障。投保时的额度(即投保保额)取决于自己的需要。目前比较通用的定律是拿出年薪的10%—15%用于缴纳每年的保费。理性聪明的女性不会希望自己在“万一”不可避免之时,使家人的生活遭受
    2023-04-23
    394人看过
  • 亳州市失业保险的特点
    失业保险具有如下3个主要特点: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
    2023-05-29
    185人看过
  • 工伤保险的特点与申请
    一、工伤保险的特点: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工伤保险比之其他社会保险有许多特点,表现在:1、工伤保险强制性最强,实施的范围最为广泛。工伤保险从其前身雇主责任制起,国家就以立法形式强制雇主必须对雇员的工伤负责。百多年来,雇主负责工伤赔偿,并从法律强制变成了一种习惯。许多国家有专项立法,工伤保险在19世纪80年代首次立法的占10%,20世纪20年代立法的占43%,20世纪30至40年代立法的占43%,20世纪50年代以来,首次立法的占4%。如前面已说到,工伤保险实施的范围最广泛,凡是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95%的国家有工伤保险。2、工伤保险保障性最强,工伤保险的项目最多,最全面。它不仅仅是一次性的经济补偿,更重要是对伤残、死亡者全过程的保障。工伤保险项目众多,它要解决医疗期的工资、工伤医疗费、伤残待遇、死亡职工的丧葬、抚恤及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待遇。在医疗期,除免费医疗外,还有护理津贴、职业康复、伤残重
    2023-04-20
    336人看过
  • 什么是人身保险范畴中的特定关系人
    人身保险范畴中的特定关系人指的是受益人。受益人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受益权的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监护人指定)。因为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特别指定的,享有特殊地位,因此人身保险范畴中的特别关系人。一、保险金能继承吗?保险金能继承,但是有前提条件,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如果意外保险金的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意外保险金可以作为其遗产进行继承。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二、如何确定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购买了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的期限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且在书面保险合同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
    2023-04-03
    72人看过
  • 终身保险的优点是什么
    传统终身保险是人寿保险的重要险种之一。其特点是终身保障,保费是固定不变的,保单有现金价值,由保险公司每年派发的红利累积而成,保险费相对较高,除基本的保险成本外还收取部份用于投资,投保人不参与投资操作;由于有现金值的积累,到一定的年限可以不用再交保费,保障的额度也随现金值的增加而增加。有些保险公司会在合同中写明保险的交费年限,如10年或20年保证交清;而有些公司却不会在合同中保证20年付清;还有的公司则没有传统终身保险。这种保险适合于收入比较稳定,较高资产,希望有稳定的回报又不想自己参与投资的人士。也是投资者希望赚取避税收入和财产完整继承的好选择。终身保险的作用1、合理避税对于希望把资产留给下一代的人,以达到转移资产,合理避税目的的人说,保险是规避债务的一种好方式。2、理财增值购买分红投资保险能达到理财的目的。一般情况下,保险的理财增值功能较弱,保险的增值,最主要的决定因素是时间,而非回报率
    2023-08-17
    30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给付责任。... 更多>

    #人身保险
    相关咨询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种类与特点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2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如下:1。保险周期短:意外伤害保险为短期保险;通常是一年,也有几个月或更短。2、保险方式灵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许多是双方签订的协议,保险金额也经双方协商(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相对灵活。保险程序也很简单,现场付费签名生效,不需要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人都可以参加。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较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
    • 保险受益人的分类及特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07
      保险受益人的分类: 1、法定受益人与非法定受益人; 2、原始受益人、后继受益人与法定继承人; 3、自然人的受益人与非自然人的受益人; 4、单一受益人与多数受益人; 5、兼有投保人身份的受益人与不兼有投保人身份的受益人; 6、财产保险受益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
    • 保险合同特点是什么保险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保险合同的特点本合同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为有偿合同(即双方需要支付对价合同)、双重合同(即双方都需要履行一定义务)、幸运合同、附属合同(即一方事先起草,另一方只需同意)。
    • 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投保范围和特点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1)投保范围:年龄在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工作或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2)本保险的特点:保障全面。既保障意外死亡,又保障意外伤残和医疗。投保范围广。交费低、保障高。以最低廉的保费给保户提供最大的保障。
    • 什么是人寿保险,人寿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死亡两种形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或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主要特征(一)保险金额的确定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而人的生命或身体不是商品,不能用货币衡量,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约定,其确定取决于投保人的设计需要和交费能力。(二)保险金的给付人身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个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