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委托的对策和建议具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1:02:37 182 人看过

(一)严格行政委托的设定

首先,强化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委托的理念,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据,任何行政机关不得通过规范性文件或者其他形式,擅自将自身的行政职权委托给其他机关或者组织行使。其次,有权设定行政委托的行政机关,在设定委托时应当按照科学、合理、必要的原则,对执法委托的必要性、可行性应当进行成本效益的分析评估,并重点考虑以下因素:行政机关自身原因直接行使行政职权是否确有困难;行政机关将相关行政职权委托给哪些机构或者组织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行政机关实施委托后是否会影响其行政职责的正常履行,对相对人的权益是否会造成重大影响等。第三,按照“费随事转”的公共财政支出原则,实行行政委托的,相关执法经费应当从委托主体向被委托主体转移。

(二)规范行政委托的实施

首先,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政府的文件确定行政委托后,委托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与被委托主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的依据以及具体委托的事项、范围、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特别应当在协议中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委托机关可以收回委托。其次,委托机关和被委托主体都应当将委托的依据、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向社会公示,为社会广泛知晓,产生公信力和公定力。第三,被委托主体在实施委托行为时,应当显性化,防止不规范的事实委托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对行政委托的规范和监督

首先,设定行政委托的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委托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委托不当、不必要等情况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其次,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在执法监督中发现委托执法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提出并责令相关部门予以纠正。第三,委托机关加强要对被委托主体的日常监督,转变重委托轻监管的情况,防止因行政委托的失控导致被委托者违法行政,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4: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执法监督相关文章
  • 对集体合同的建议有哪些?
    对集体合同的建议有以下4点:1.集体合同应将企业愿景、企业经营目标纳入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除了约定基本的劳动条件改善、薪资增长等标准外,还可以将企业的愿景、经营目标以契约形式纳入到集体合同当中,使其更加深入人心。通常情况下,员工认为企业的愿景、经营目标与自己关系不大,往往漠不关心,企业的价值观、员工行动准则和实务指南都是企业单方面强加给员工的包袱,员工不愿用心去贯彻。在集体合同中纳入这些,让员工将其作为自己应该履行的合同条款去斟酌、讨论,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前征求意见环节,将企业的价值观、使命等向员工解释并吸取员工的意见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使企业愿景真正从员工中来并变成员工自己的事。比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在集体合同中约定以下条款1.1比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在集体合同中约定以下条款:“双方再次确认企业的愿景为;甲乙双方均以是否有利于企业愿景的达成作为未来处理企业内部事务时的判断依据;公司员工应
    2023-03-14
    45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委托有哪些具体规定
    1、刑事诉讼法辩护委托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控诉的对称。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是一种基本的诉讼职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
    2023-02-25
    249人看过
  • 对协调解决行政争议的探索和方法建议有哪些
    (一)严格遵循行政诉讼协调的基本原则,积极促成行政案件协调解决。对于行政诉讼案件,我们首先是立足于协调,尽可能地争取和解,协调结案。但这种协调绝不能在无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审判人员要查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对于行政行为确属违法的,要明确指出,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对于行政行为合法的,要尽量做行政相对人的工作,建议他们撤回起诉,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如我院审理的范丽书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赔偿一案,由于国土资源局的失职,将属于原告户的四至错误的登记到了相邻户上,相邻户在建房时损坏了原告的屋山墙,导致了原告及相邻户长达5年的民事诉讼,范丽书要求国土资源局赔偿各项费用14264元,并重新划宅基地,给付精神抚慰金5000元。案件受理后,我院行政审判法官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对双方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国土资源局也认为自己在土地登记中存在过失,愿意进行经济赔偿,并亲自到原告家中赔礼道歉,在法
    2023-04-22
    291人看过
  • 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税收优惠是政府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对某些特定的课税对象、纳税人或地区给予的税收鼓励和照顾措施,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综观世界各国,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利用税收优惠措施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了解世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趋势,对于完善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022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022:1、增值税即征即退。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在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2、所得税优惠。在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两免三减半”的税收
    2023-08-12
    155人看过
  • 养老金并轨的对策建议有哪些
    养老保险事业是一项关系着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尽管由于历史等原因形成的退休养老金“双轨制”与当时我国的国情相符合,但“双轨制”所导致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因此,进行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是大势所趋。改革并不就是简简单单地由双轨并为单轨,而是一个循序渐进探索的过程,可以在借鉴国外成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在如下方面努力。(一)建立合理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强制实行全民统一的养老制度。尽管国务院连续8年给企业退休职工增加养老金,但是如果不解决“养老金双轨制”这个根本问题,那就会导致许多企业退休职工长期生活在贫困底线。为了公平,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保改革应该坚持企业社保改革的方向,建立合理的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强制实行全民统一的养老制度。应该说,现在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不缺经验,缺的是决心,改革总会有阵痛。(二)建立多元养老机制,大力加强社会基本养老。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
    2023-02-27
    216人看过
  • 对行政处罚采取的策措主体都有哪些
    行政处罚实施的主体如下:一、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民法典》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024-04-20
    118人看过
  • 对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和对策
    由于我镇非公有制企业“多、小、散、杂”的特点,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家庭作坊式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用工制度不规范,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的劳资纠纷仍不容忽视。当前我镇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和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主要特点:1、劳资纠纷案件总量居高不下。随着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网络不断健全,劳动争议呈显性化,使近几年来我镇劳资纠纷数量明显上升。2、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数量占绝大多数,主要是私营和个体户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引发劳资纠纷。3、家庭作坊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增多且处理难度大。我镇目前尚存在着大量家庭作坊,雇工人数少的几人,多则100多人,劳动用工极为混乱,是劳动争议产生和激化矛盾的源头之一。4、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争议居主导地位。劳动关系双方对经济利益的重视程度高于对权利的重视程度,由于
    2023-04-29
    300人看过
  • 被委托人转委托有哪些具体规定?
    有转委托是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在必要时将代理事项的一部或全部转委托第三人代为实施的行为,又称“复代理”。受转托人称为“复代理人”。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复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
    2023-04-12
    289人看过
  •  行政诉讼第三人具体应对策略
    根据《行政诉讼法》,原告错误地将第三人列为诉讼参与人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适格的新当事人添加为第三人。同时,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也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如果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错误地将第三人列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适格的新当事人添加为第三人。《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公 民 、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如 何 作 为 第 三 人 参 加 诉 讼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与当事人或者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但并非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2023-10-07
    106人看过
  • 对国外进口反倾销的对策和建议
    中国对外进口反倾销对策和建议(一)建立反倾销措施、产业战略与外资政策协调配合的对外经济战略组合。为减缓产业因引进外资所导致的对外进口倾销的产业倾斜现象,应制定中国产业发展战略,构建产业发展架构,划分产业分类政策。即国家重点扶持产业、市场选择产业、淘汰落后产业。依据不同产业发展目标相应地确立四类外资政策:鼓励外资进入、允许外资进入、限制外资进入和禁止外资进入等政策。并与外资政策配合确立进口反倾销措施实施的产业领域与力度。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且在三到五年内发展潜力很大的产业,国家应减弱外国商品和投资的进入对相关产业的冲击程度,政府应加强反倾销调查力度,并将其排除在鼓励引资的行业与产品之外,从而减弱在进口与投资两方面国外产品对中国相关行业的冲击;对于依靠市场选择、技术力量尚未达到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国家应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使企业在市场规律下充分竞争,优胜劣汰。通过外商直接投资方式满足国内需求的同
    2023-06-05
    119人看过
  • 法律对行政复议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搜索》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申请
    2023-02-27
    300人看过
  •  行政决策程序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本文介绍了政府决策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基本步骤。首先需要明确问题所在,深入分析和研究问题,对问题进行梳理和分类,找出问题之间的差距,明确问题所涉及的范围,确定解决问题的决策目标。接着需要确定决策标准,并为每个标准确定权重。然后拟定决策方案,分析方案的可行性,选择方案,并实施决策方案,最后完善决策。政府决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这些基本步骤来确保决策的公正、科学和有效。1、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问题所在,对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把握问题。2、在明确问题后,我们需要对问题进行梳理和分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分析问题。3、接着,我们需要找出问题之间的差距,以便更好地了解问题的全貌。4、在找到差距后,我们需要明确问题所涉及的范围,以便更好地制定解决方案。5、接下来,我们需要确定解决问题的决策目标,以便更好地指导我们的行动。一般来讲,政府决策目标的产生有如下几种:立法机关确立的决策目标。
    2023-09-05
    159人看过
  • 应对劳动争议的对策有哪些?
    有下列解决对策:1、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协商不成,也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正确方式是什么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纠纷的途径。协商解决的双方以自愿为基础,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仲裁程序。2、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会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工会与企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若双方经过调解仍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
    2023-07-20
    340人看过
  • 家庭纠纷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有哪些方法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立法上的缺陷,也与离婚案件自身性质和农村的风俗习惯、社会环境有关,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一方面,对于诉讼能力差,又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代理人的农村妇女,法院在依法减免其诉讼费的同时,应当主动与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其申请法律援助,由律师无偿为农村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提高农村妇女的诉讼能力。另一方面,法院要强化庭前指导,提高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在受理案件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明确告知举证责任及举证范围,使当事人了解“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以及举不出证据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法院可以明确列举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在哪几方面提供证据,例如,要求当事人提供婚前感情基础、婚后相处情况、婚姻现状及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及债权债务、子女抚养能力等方面的证据及其他有关证据。法院还应当告知当事人对自己无力提供的一些证据,可以申请法
    2023-06-14
    140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行政执法监督指的是负有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与督促,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特征之一是它是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专门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的监督。这些机关内部的某些... 更多>

    #行政执法监督
    相关咨询
    • 对犯人的从宽政策具体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法定的从轻情节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
    • 对于有实体委托的老赖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4
      人未履行债务,借款人的债权受到侵害,借款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贷款人偿还债务,判决贷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务,未履行法院的判决,债权人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查封债务人的不动产、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劵等。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也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强制措置。
    • 司法拍卖的对策建议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9-29
      一、加强对标的物信息的公布。要充分利用好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这个平台,加大对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平台。 二、加强标的物瑕疵信息的收集,使竞买人全面了解拍卖标的物。 三、对于不动产的拍卖参照上海等地的做法,拍卖成交后,过户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即税费各自承担,这样更加彰显拍卖公平。 四、对不同的资产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一些数额较大的资产,一般人买不起,有资金实力的不愿花精力、
    • 行政复议针对的行为具体有哪些怎么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9
      《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 对房改房是否有优惠政策具体的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2
      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利用职权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或公有财产的流失。 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