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罪名不一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2-09 00:41:15 106 人看过

罪名不一致是指控罪名与法院认定罪名不一致,这时候,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一)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四)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五)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六)被告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七)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八)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九)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具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前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保障被告人、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必要时,可以重新开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何罪进行辩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叫消防责任事故罪名
    一、什么叫消防责任事故罪名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管理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39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消防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是: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三、消防责任事故罪能否取保候审消防责任事故罪如满足刑法规定条件,也是可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
    2023-11-17
    294人看过
  • 重婚罪中什么叫夫妻名义
    重婚罪中以夫妻名义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对外宣称双方是夫妻关系,并且造成群众也认为双方是属于夫妻的情形,就会构成以夫妻名义同居。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5.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
    2023-03-01
    270人看过
  • 盗取商业机密叫什么罪名
    一、盗取商业机密叫什么罪名行为人采用盗窃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如何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侵犯商业秘密的故意;2.行为人
    2023-08-19
    110人看过
  • 损坏别人的名誉叫什么罪
    行为人损坏别人名誉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可以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诽谤单位构成诽谤罪吗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情节严重的,是会构成诽谤罪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二、刺激抑郁症患者犯法吗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情节严重,就可能触犯刑
    2023-03-07
    310人看过
  • 什么叫记名提单什么叫指示提单
    一、什么叫记名提单什么叫指示提单记名提单,指提单正面载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只能向该收货人交付货物。提单上的收货人是由托运人指定的。指示提单,是指在收货人一栏记载凭指示交货的提单。根据是否记载指示之人名称,可分为记名指示提单与不记名指示提单。前者记载了指示人的名称,应当由该人作出提单的第一手背书;而后者仅仅记载凭指示交货,指示之人应为提单上记载的托运人,应当由托运人作出第一手背书。二、指示提单和记名提单区别指示提单和记名提单区别如下:1.指示提单是可以转让(提单上载明的货物只有提单上的收货人才能够提货),是流通提单,记名提单不可以转让,是不得流通提单。2.记名提单:Consignee一栏填写客户公司信息的提单。指示提单:CONSIGNEE填TOORDER(或者TOORDEROFSHIPPER)3.记名提单没有物权凭证的功能,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因此提单
    2023-11-05
    294人看过
  • 什么叫无名合同
    无名合同
    一、什么叫无名合同?无名合同,是相对于有名合同的法律概念。又称为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民法典》合同编分则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即民法典明确规定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如旅游、美容、法律服务合同等。二、无名合同的类型1、纯无名合同有学者又称为狭义非典型合同,是指合同的内容与有名合同毫无关系的合同。有的学者认为,纯无名合同是指以法律全无规定的事项为内容的合同。此种表述易使人产生误解,远不如合同的内容不属于任何有名合同的事项清楚明白。因为无名合同的内容并非法律全无规定,而在于它不属于任何有名合同的范围之内。例如,我国社会生活中的肖像权使用合同,其内容是关于肖像权的使用及其报酬等事
    2023-06-14
    180人看过
  • 什么叫什么叫逃汇罪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或者非法将境内外汇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或者非法将境内外汇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处以5%以上30%以下0%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处以逃汇数额5%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什么是逃汇罪?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的行为。逃汇罪侵犯了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我国对外汇实行统一经营、集中管理,目的在于加强外汇管理,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内容充实的外汇管理法规,既包括对外汇的管理,也包括对外汇经营活动的管理
    2023-08-08
    59人看过
  • 拘留罪名与批捕罪名可以不一致吗
    一、批捕罪名和拘留罪名不一致可以吗?批捕罪名和拘留罪名不一致是可以的,批准逮捕,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确有有逮捕必要。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必要的。二、取保候审的罪名就是最后的罪名吗不是最终的罪名,是公安根据立案时的材料确定的,具体是什么罪名,判多长时间由法院确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确定的罪名只是经初步侦查“涉嫌”的罪名。检察机关在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环节都有可能改变案件的性质,当然,最后罪名的确定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三、涉黑案件应该如何下批捕,应该是什么罪名刑法上的涉黑罪名主要是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几种罪名附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
    2023-04-04
    422人看过
  • 什么叫白名单和黑名单
    手机一般都自带有白名单和黑名单功能。白名单就是设置之后只有这个白名单里的人给你打电话发短信。其他任何不是白名单里的人给你打电话发短信都是直接会被系统屏藏掉了。黑名单就是你把那些你不想联系的人加进去之后黑名单里的人给你打电话发短信也都会直接被系统给屏蔽并且对方那边会提示正忙此号码已停机此号码是空号等。《规定》第四条规定,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2023-04-14
    482人看过
  • 批捕罪名和拘留罪名不一致可以吗?
    批捕罪名和拘留罪名不一致是可以的,批准逮捕,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确有有逮捕必要。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必要的。一、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1、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如:(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特别重大复杂
    2023-03-19
    290人看过
  • 什么叫择一重罪处罚
    择一重罪处罚就是指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分子同时犯有多个罪名,而犯罪分子在受到处罚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重罪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选择择一重罪处罚原则: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财物罪、危险驾驶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受贿罪,抢夺罪。一、假币犯罪应该如何认定假币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往往不只实施一种犯罪行为,而是实施数个相关行为。有的既伪造货币,又变造货币;有的伪造货币后,又出售、运输或者持有、使用。从理论上讲,伪造货币罪与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以及持有、使用假币罪的罪名比较容易区分,但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既实施伪造货币行为,又实施出售、运输假币以及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这些行为如何确定罪名,看法各不相同,存在争议,有的表述为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罪;还有的表述为买卖、运输伪造的货币罪。我们认为,在确定此类罪名时应注意以下原则:(1)对同一起假币案件,行为人实
    2023-03-07
    355人看过
  • 什么叫寻衅滋事案件,罪名是什么?
    一、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二、如何才能正确认定寻衅滋事罪?(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
    2023-06-03
    162人看过
  • 什么叫骗取出入境证件罪名
    一、什么叫骗取出入境证件罪名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叫骗取出入境证件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骗取出境证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境证件),为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应当立案侦查2.骗取出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1)骗取出境证件5~19本(份、个)
    2023-07-01
    400人看过
  • 什么叫诽谤罪什么叫诋毁罪?
    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怎么叫情节严重?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体分为以下几个认定标准:(一)数量标准“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如果一个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信息被众多人所点击、浏览而知道,就说明被害人的名誉已经受到损害,具有现
    2023-07-31
    1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罪名不一致是什么意思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05
      罪名不一致是指罪名与法院认定的罪名不一致。此时起诉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公诉案件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和裁定:(一)起诉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依法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起诉指控事实清楚,证据
    • 什么叫丢失枪支不报罪罪名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0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枪支县有较大的杀伤力,一旦丢失,对社会即构成严重的威胁。为了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枪支管理法》对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有严格的规定,要求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的安全,严防发生枪支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事故。这是依法配备公务枪手应尽的责任。同时,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所配备的枪支一旦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事件,应当立即向
    • 酒驾罪名叫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4-04-03
      酒驾罪名叫危险驾驶罪,具体判罚包括: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叛逃罪的罪名叫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8
      叛逃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掌握国家秘密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比如:中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什么叫做协商一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4
      协商一致是总协定解决争端的基本方法。关贸总协定第22条和第23条是总协定争端解决程序的核心条文,其中规定的协商,包括争端当事方之间的双边协商和缔约方全体主持下的多边协商(亦称为“集体协商”),是总协定各项争端解决程序的首要方法。而且,虽然总协定在实践中不断强化争端解决程序,世贸组织也在这一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但自始至终没有脱离协商这一根本的前提。协商和协商一致作为一项基本原则,除适用于争端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