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7:27:47 187 人看过

一、一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它决定着合同的类型,确定着当事人各方权利和义务,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

二、订立合同的原则

订立合同的原则主要包括: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信原则;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6.绿色原则,即签订合同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三、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

第一,是合同签订双方的主体是合格的

在我国只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可以签订合同。也就是说18周岁以上的,精神健康状况比较正常的人可以签订合同;虽然是16周岁以上,但是可以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以上这两类人可以去签定合同。除此之外,不管是年龄不达标还是精神状况不达标,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第二,双方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意思表示是整个民法当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则,也就是说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是真正地想去签订这个合同,而不能是被欺骗或者是被威胁。如果在这种条件之下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或者是效力待定或者是可撤销的。总之,这不是一个有效的合同应当具备的要件。

第三,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或者是社会公德。

合同的内容虽然是以双方的意思自治为基础,但也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签定合同,例如军火,毒品或者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这类合同就是不可以签订的,就算双方当事人主体也合格,意思表示也合格,但是由于内容是不合格的,所以整个合同也是没有办法生效。

第四,合同的标的物必须确定的。

不管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都是一个明确的物摆在那里,房子或者是车子这些都可以,但是这个物不能是不确定的,比如说即将到来的一个机会,这个标的物就是非常不确定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那么这个合同签订起来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合同也是无效的。

第五,签订的程序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我国,双方必须先进行协商,然后草拟一个合同,双方对于合同条款来进行协商之后,确定合同最终的样子,然后双方签字或者是盖章之后,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这是一个正常的程序,所以如果没有走这个程序的合同本身效力也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双方需要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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