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个学生在教摔跤一个受伤责任谁负责?
1、两个学生在教摔跤一个受伤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关的责任。学生在学校受伤,如果学生交有意外伤害人身保险,保险公司有义务赔偿,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得到保险赔偿不能免除学校等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2、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学校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负责任,例如学生之间挤倒现象是常有的现象,学校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工作存在疏忽,应予适用该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此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8周岁以下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
二、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1、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为过错责任。
2、未成年学生受到损害和未成年学生造成他人损害两种情形下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这两种责任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3、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时的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的过错责任原则。
(二)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
在处理学生伤害案件中,公平责任原则在一定条件下也应当适用。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损害给予适当的补偿,由当事人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学校的责任承担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比如说在校的学生如果存在着一些人身损害,而且是由于学校没有尽到相关责任所导致的话,那么必然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过错责任,当然了,有保险的情况之下的话,有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谁负责摔跤
490人看过
-
学校学生摔伤谁负责责任
496人看过
-
两个7岁孩子玩耍一方受伤在学校发生责任谁负\
165人看过
-
给公司干活摔跤责任谁负
86人看过
-
路上滑倒摔跤责任在谁
117人看过
-
超市摔跤谁的责任
92人看过
-
两个一年级学生在学校的逗玩其中一个受伤谁负责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7两个一年级学生在学校的逗玩其中一个受伤,法律责任的认定受多个方面的因素的影响。如果学校履行了教育管理职责,不存在过错,法律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如果第三方存在过错行为,则其监护人承担部分法律责任。当学校未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
-
两个中学生在学校玩耍其中一个小孩在楼梯摔下责任在谁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7《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
-
两个6岁小同学在学校打闹,其中一个受伤,责任在谁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9【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教师在学校无意伤害了学生,谁负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61、这不需要纠结了,当然是教师负责了,过失致人死亡的还要判刑呢。2、也许老师会觉得无意伤害了可以说没事,但前提是没人追究。3、如果这里的无意和学生的受伤害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那么法律上讲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