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1日,河南郑州市一辆吊车养路费滞纳金总额达到49万多元,一举打破了半个多月前40万元的滞纳金纪录。面对天价罚单,车主认为把车卖了也不够数,甚至产生破罐破摔心理,而交通部门的解释是:滞纳金是按照每日1%的法定标准计算的,他们完全是依法行政。如此天价滞纳金引发了笔者对我国滞纳金制度的思考。
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这种强制手段称为行政强制措施。滞纳金的实质是一种执行罚,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范畴,是行政主体对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科处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行政强制方法。滞纳金制度对于促使行政相对方履行义务,保障行政管理目的的实现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天价滞纳金现象的出现却折射出我国滞纳金制度的种种弊端:
第一、滞纳金概念使用混乱,性质认识模糊。众多法律文件中所指的滞纳金名同而实异:有的滞纳金实质上是合同违约金;有的滞纳金虽然是一种行政法义务,但并不具有制裁性,可以看作本金缴纳义务的一部分;有的滞纳金则是具有强烈制裁性质的行政处罚。概念使用上的混乱不堪让人们忘了滞纳金的本来面目,对各种滞纳金的收取充满了疑惑和不解。事实上,目前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滞纳金只存在于税收、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收费,而这些项目的收取主体要么是国家行政机关,要么是国家授权管理公用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在这些主体与税费缴纳主体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是一种纵向法律关系,滞纳金带有明显的公权性质,不是平等主体可以约定的,实际生活中平等主体之间约定滞纳金的条款应该是无效条款。
第二、收取依据各异,各自为政现象突出。行政主体在进行滞纳金处罚时大都依照本部门的规定,如养路费滞纳金依据1991年原国家计委、经委、交通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电话费滞纳金依据原邮电部于1998年制定的《关于调整电信资费滞纳金标准的通知》;电费滞纳金依据原电力工业部于1996年颁布的《供电营业规则》等等。乍一看欠费收取滞纳金似乎有法可依,但仔细分析,这些规定都是各部委自己制定,且大都制定于上世纪90年代,对滞纳金的收取呈现出一种各自为政的状态。
第三、标准普遍较高,严重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滞纳金是为督促行政相对人及时履行义务的一项加罚手段,如果相对人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履行义务的话,追加适当的滞纳金来督促其履行义务本无可厚非,但天价滞纳金现象的频现不禁让人产生这样的疑惑:对于一项附加性强制措施的适用该不该造成其处罚的额度明显超过甚至数倍于基本的处罚,进而出现主次颠倒、本末倒置的现象?这样的依法行政符合行政法的宗旨和原则吗?行政合法性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中最重要的两大原则,显而易见,天价滞纳金的收取虽然有法可依,但对权利义务的设定明显失衡,严重违反了行政法中的合理原则。
-
对我国刑事追诉时效制度的几点思考
202人看过
-
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思考
51人看过
-
构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思考
203人看过
-
我国商品房按揭制度的完善思考
127人看过
-
论我国假释制度现状的弊端与思考
456人看过
-
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系统思考
134人看过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
我国制度现状及思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概要死刑制度自古以来一直是刑法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因死刑本身的独特性,在刑法学研究领域也是相当活跃的一个部分。死刑的存废以及死刑制度的取向一直都是理论上和立法上的热点。我国现行死刑制度是有其历史渊源和现实依据的。作为一种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也有一些部分需要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发展进行调整,这正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正是要通过对我国现行死刑制度的介绍和分析,以求对我国的死刑制度形成一个相对全面的
-
对我国离婚调解制度的思考是怎样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4首先,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制度缺乏必要的组织与程序保证,我国的离婚调解往往都是由承办法官进行,然而许多时候法官仅仅知晓法律知识,而并非心理学、医学、社会学的专业人士,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调解的效果无法尽如人意。 其次,我国的法律对主持离婚调解的法官的条件并无特殊要求,而在处理婚姻案件时,承办官的年龄、婚姻经验、社会阅历都对最终调解结果有着重要影响。 第三,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程序没有专门的离婚调解制度,现
-
对我国刑事追诉时效制度的几点思考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4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追诉时效,司法机关就无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主要意义有: 1、符合我国刑罚的目的要求; 2、有利于司法机关集中精力办现行的刑事案件; 3、可以节省人力,物力,财力; 4、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
对缓刑制度的思考如何?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5对于我国缓刑制度的思考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现行缓刑制度对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
行政处罚滞纳金的制度及标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7目前的这个行政处罚滞纳金标准,具体来说是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