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包括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5 08:20:06 439 人看过

第二章《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质量的检验以及建立国家监督产品质量的基本制度。对涉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实行严格的强制监督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实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涉嫌在产品生产和销售活动中违反本法的行为实行强制检查,并采取必要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第二章《产品质量法》以产品质量监督为主题,规定了产品质量的检验以及建立国家监督产品质量的基本制度,以法律形式进行规定。主要包括:(1)对涉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实行严格的强制监督管理制度;(2)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3)实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4)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涉嫌在产品生产和销售活动中违反本法的行为实行强制检查,并采取必要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我 国 如 何 对 产 品 质 量 进 行 监 督 ?

我国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章,涉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实行严格的强制监督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实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对涉嫌在产品生产和销售活动中违反本法的行为实行强制检查,并采取必要的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国家质检总局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国家相关规定等制定并公告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作为实施监督抽查的工作规范。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依据实施规范确定具体抽样检验项目和判定要求。对尚未制定实施规范的产品,需要组织实施监督抽查时,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制定实施细则。

因此,我国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章,我国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涉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实行严格的强制监督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依法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公布抽查结果。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以及强制检查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也应用于涉嫌违反法规的行为。国家质检总局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并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作为实施监督抽查的工作规范。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可以依据规范确定具体抽样检验项目和判定要求,对尚未制定规范的产品制定实施细则。

产品质量法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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